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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勞工局早前接獲舉報,指台灣麥當勞文心南分店多名員工曾連續上班7日至10日,涉違反勞工法例。有台媒更引述消息指,涉事分店的電腦紀錄疑造假,即使員工連續7日上班,系統仍不會顯示顯示其應得薪資,而是先列出一份名單,讓他們下次連續休假時補薪金。

勞工局周二(23日)前往該店展開調查,確認部分員工曾連續出勤8日至9日,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當局表明將依情況向麥當勞開罰,最少2萬元(新台幣‧下同,約5400港元)至100萬元(約27.1萬港元)的罰鍰。同時,局方將督促麥當勞落實法令。

局長黃荷婷表示,依照《勞動基準法》,勞工每7日就應有2日休假,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雖然現時不少公司都聘請按時計薪的勞工,但亦應依相關規定確保勞工權益,而局方也會定期實施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條件專案檢查。

對此,台灣麥當勞發表聲明,證實涉事分店因人力因素,安排班表後發生員工連續工作超過6天的情形。惟相關分店已確實記錄,並給付薪資與加班費。對於員工的舉報,「公司至表關切正視」,除責成各區督導務必定期檢視餐廳班表及人員出勤狀況,亦要求全台各餐廳加強管理,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http://hk.on.cc/tw/bkn/cnt/news/ ... 0123_04011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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