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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Boy 於 2018-1-4 09:32 發表



有上訴,但無問責,對徇私枉法的假髮人沒有阻嚇力。
果然係腦殘



引用:
原帖由 HungAlex1234 於 2018-1-4 09:30 PM 發表



果然係腦殘
請勿妄自菲薄。



佔中的頭頭最初只係判服務令
真的輕過羽毛
這就是香港法律界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dickson688 於 2018-1-3 10:52 PM 發表
打警察的,都是罰款、守行為、社會服務令!
佢講緊乜, 係咪打警察的都是罰款、守行為、社會服務令?
麻煩證據, 咁大個人唔好亂吹



佔中發起人可繼續自由,香港真無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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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scot 於 2018-1-4 08:36 PM 發表
法律精神,法官判決!
有罪無罪,自有定斷!
懲罰與否,法官宣判!
濫用私刑,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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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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