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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來看看以下一篇報章評論文,真的説得很有意思。個人都覺得標準工時可以在不同行業,有不同的工作工時,引致標準工時的定義不可能劃一的說法,是對的:

自2013年政府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以來,勞資雙方一直無法達成共識。政府最後採納所謂合約工時方案,並建議只適用於月薪低於1.1萬元的僱員。由於勞方代表早已離席抗議,合約工時方案由資方單方面提出,勞方當然對此大為不滿。 *補水不能彌補超時工作禍害 * 其實勞資雙方在標準工時爭持不下對雙方都沒有好處,政府在事件中缺乏調停和領導能力,表現使人失望。筆者認為,勞方要求制定標準工時,若容許行業間各有不同,可以考慮;若硬要劃一適用於所有行業的僱員,則應予以否決。同時,政府宜制定劃一的最高工時,即使勞資雙方同意仍不容許僱員長時間超時工作。而且除了個別因工時不容易界定的工種(如地產經紀和應酬較多的行政人員)以外 ,不論工資高低勞資雙方都應在合約上訂明每周工作時數。工作時數是工作條件的一項重要因素,為什麼對這條件的透明度只適用於低薪僱員呢? * 應設劃一封頂的最高工時 * 筆者一直認為,過長工時不單對健康造成損害,也會破壞家庭的幸福感。過長工時還可能造成工業意外和危及別人,僱員即使獲得吸引的超時補水,仍改變不了工時過長對家庭和社會造成的禍害,因此必須立法制止。如果最高工時是每周55小時,若某星期工時超出了55小時,在一個月內其他的星期的工時就要相應地下降。 筆者認為,不同行業不論在體力和精神負擔都各有不同,而且僱主的經營環境亦分別很大,強制劃一的如每周45小時的標準工時並不合適。一個巴士司機和一個大廈管理員,工作時都主要是坐下來,但後者打瞌睡不會造成車禍,前者則絕對不能分心。 國際勞工組織近年有一份報告就明確提出了運輸業宜設勞累風險管理系統(Fatigue Risk Management System),突顯了不同行業在精神和肉體上的負荷分別很大,劃一的標準工時又從何說起呢?強制推行對勞方資方都沒有好處。 是以筆者鼓勵勞資雙方返回談判桌,實事求是。勞方不要老是想着加時補水,資方也不要罔顧僱員的生理需要和家庭幸福。標準工時應以行業界定;最高工時則劃一規定,可能就是雙贏的方案。 明報 2017-07-17 評論

我們可以從清潔工人作一個例子,譬如說:在一個商場裡的清潔工,必須於早上7時或8時開始工作,直至晚上10時,有些會是直至午夜零時。所以,整天的總工作時數將會由14小時至17小時不等。顧主多數以10小時或12小時一更制式招聘員工,餘下的時數就聘請幾個鐘的兼職工作人員。以現時8工時的工,工資水平不足9千元,對於工人月入低於生活水平的原故,所以,顧主會為員工加薪至1萬以上,但是,工作時數就是要工作10小時或以上才可以,才能真正解決實際生活費的問題。因此,標準工時在清潔行業可定為10小時,而最高工時為12小時。當然,上班工時少於標準工時是不會視為違反規定。

如果按照以上標準工時為10小時,關於每週工作六天不變的話,每週平均工時時數就是60小時。若是每週按排5天工作的話,每週工作時數就會降至50小時。就算是每週工作5天半,就是55小時。所以,以往普遍認為每週工作時數40,44,48都不是,以前是否想法太過理想化呢?

在我們實際生活的需要,普遍清潔工人月入1萬至萬2之間,每天工作時數十居其九都是10小時工作,包括1小時吃飯時間。即是每週平均工時為60小時。有些清潔公司會安排員工上午及下午都有15至20分鐘小休時間、即是坐下來飲水休息時間,中途有1小時吃飯時間。所以,整天10小上班的日子並不辛苦的。

在現實社會中,清潔人員不足的情況是存在已久的,所以,清潔行業很難做到每週工作5天的。其實,香港政府部門可以5天工作,主要是可以節省能源,而且,增加外判可減低政府工資的支出。因而令外判商無法提高清潔工人的工錢,只好把持住最低工資標準岀糧,即是説:10小時的工種,以日薪$345,每月26日計只得$8970。若是每週工作5天半的話,即是每月只工作24日,每月工資便是$8280,買少見少了。試問一下,有誰人能夠挨過這些日子過生活呢?!!

唔知大家對酒樓業有否認識?據了解,午飯時間是在上午11時,而下午落場時間是在下午3時至6時。所以,有部分職工返上午11時至晚上11時,減去下午3小時落場時間,實際上班工作時數為9小時,部分員工返上午6時至下午3時,工作時間亦是9小時。所以,標準工時對於酒樓行業,可以定為9工時,最高工時為12小時。

對於大廈管理、看更,有些工作為8小時一更,亦有些為12小時一更。所以,標準工時可以定為8小時,而最高工時為12小時。

按照以上各種例子看起來,最高工時是可以固定為12小時。而標準工時就各有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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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金句

在戰爭,天災的時候,現實係殘酷的。
我們樂得平安時,一家人要互相體貼,互相關懷,互相尊重。
古語有云:貧不與富敵,富不與官爭。即是說:窮人怕富人,富人怕當官的。不過,在現實生活中卻是反的!今日香港,若是工人要求加薪,齊來罷工起義,團結就是力量,老闆都忌工人三分。😃

標準工時已討論多時,勞工及福利局日前公布「合約工時」方案,但工聯會對方案仍有意見分歧。政府對此已經是行岀一步,希望勞方及資方都接受。🤓

聽説,所謂合約工時係對薪水低於$11000的工人著想。即是以現時最低工資標準$34.5時薪計算,工人必須每天工作10工時,有薪假期,工資30日就是$10350。若是標準工時定為每天8工時的時候,工人薪水只有$8280,工人們的確是入不敷出的。所以,政府基本上讚成合約工時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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