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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按原定目標,昨派員赴深圳展開次輪完善兩地通報機制的磋商。兩地政府同意堅持「一國兩制」方針,根據憲法和基本法以及兩地法律,秉持「依法辦事、求同存異、雙向互惠、保障人權」的原則,寫入新的通報機制文本之中,雙方亦就通報機制的渠道、時限、內容及範圍進行具體研究,並進一步補充及完善,但未有交代細節。

首輪磋商本月初在北京進行,當時達成多項共識,包括通報期限設於14日內,通報內容須列明所涉案件及案情摘要,以及增加通報方式與通報的對口單位涵蓋至所有執法單位。次輪商議昨早於深圳麒麟山莊舉行,特區政府代表團包括保安局長黎棟國、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黃志雄及入境處長曾國衞等。中方代表則有公安部副部長陳智敏及國務院港澳辦等部門代表。
陳智敏表示,完善通報機制充分考慮兩地的法律特點,會將雙方的文本二合為一,昨日會議主要討論這份文本,作為日後正式簽署的基礎。黎棟國表示,完善通報機制的相關工作,不單是為香港市民,亦是維護兩地民眾在法例上的權利。政府其後發稿稱,會議亦檢視了機制過去的實際運作情況,總結經驗和討論如何應對兩地民眾的期望,至於會否有第三輪磋商則未有公布。
深圳公安同日將早前於內地落網的大埔找換店割喉劫殺案41歲疑犯揭冠國移交香港警方,移交程序於昨午4時在皇崗口岸進行,過程相當嚴謹,由多名內地刑警荷槍實彈嚴密押送。揭冠國離開看守所後黑布蒙頭及鎖上手銬,全程有公安陪同在側。香港警方及公安部代表簽署交接書後,揭冠國被送至落馬洲大橋的深港分界線,公安將他連同其個人物品移交予本港警方押走,並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調查。警方指,已調查疑犯身上的隨身物件及財物,但在他身上未有發現大量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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