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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語故人  發表 小弟只是回應樓主的標題...
一樓提到:持牌放債人公會主席長認為,政府未能有效監管財務中介公司。

請不要 拽著明白裝糊塗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6-3-18 08:28 AM 發表


一樓提到:持牌放債人公會主席長認為,政府未能有效監管財務中介公司。
請不要 拽著明白裝糊塗
樓主道理說不過
又扣帽子了 ?

1.樓主一直強調要立新法例
   即是樓主認為  在1#的例子
   中介公司並沒有干犯現行法例
   所以要立新法
   你說是不是 ?
2.樓主在1#提到持牌放債人公會主席的意見
   請問樓主 :
   這位人兄說的意見
   有沒有利益衝突呢 ?
   例如
   怕其他中介公司搶生意



引用:
原帖由 Demetrius  發表 我知道麥美娟做緊,而家諮詢緊各界意見,再等政府拋個新既條例草案出嚟,跟著再俾立法會討論,表決後就可「管制無良中介公司」,但我諗都要2-3年。
呢段期間市民唯有自己醒目啲,我曾經睇過新聞訪問法律 ...
是的,麥美娟認為政府應加強借貸教育宣傳,免市民誤墮陷阱。



樓主貴人事忙
唔得閒做實事
小弟越俎代庖
替樓主補充資料

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056624/
5財務中介涉詐騙財困業主 警拘捕41人 (2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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