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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nWstr 於 2022-9-29 10:01 發表

你唔係真係以為「必娶」同 bitch 同音呀?
我咪話必娶和bitch 係文字獄 明顯好大分別包括意思同讀音 係雞排妹自己身有屎



引用:
原帖由 怒風 於 2022-9-29 10:10 發表
無言論自由………而且大多都是事實……
有證有據才就有言論自由,亂咁估亂咁講你以為嘅所謂“事實”,就應該受罰。



呢條女都係麻撚煩


上次影射憲哥咸豬手之類
轉頭又可以上番憲哥節目


台灣人真係心胸闊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HexOrridge 於 2022-9-29 10:21 發表

拿! 呢d先叫無言論自由


諷長津湖志願軍「沙雕連」判7個月 羅昌平發致歉信

以「抗美援朝」為主題的電影《長津湖》早前在大陸受歡迎,但大陸媒體人、微博「大V」羅昌平在社交平台將大陸志願軍「冰雕連」,略帶嘲諷地稱為「沙雕連」,最終他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被判刑7個月。羅昌平本月初在拘押期扣抵刑期下出獄,按判決羅昌平另需在媒體公開道歉,今日(23日)出版的官 ...
同樣判有罪

呆灣省判有罪, 就仍然係有言論自由

內地判有罪, 就係無言論自由

即係你話係就係




老雞


引用:
原帖由 gakoduck 於 2022-9-29 08:23 發表
説好的言論自由呢?
清醒D,台灣同香港一樣都有誹謗罪,唔係講乜都得,係有言論自由,但都要係法律之下



條女咁老仲未有仔,都係高級PTGF


引用:
原帖由 longgun67 於 2022-9-29 08:59 發表

言論自由呢?

@hfceddie
@阿柒回歸
@習總囊囊
@.愛心大使
上面兩個最愛封人留言,
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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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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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ouya08 於 2022-9-29 08:33 發表
必娶女 如果上庭証明無講錯就不是「妨害名譽罪」, 被告應該要反告她「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賣飛機杯仲要裝純情.

純情G

G for girl 呀!

[ 本帖最後由 UNEMPLOYED126 於 2022-9-29 10:36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vanga 於 2022-9-29 10:29 發表

同樣判有罪

呆灣省判有罪, 就仍然係有言論自由

內地判有罪, 就係無言論自由

即係你話係就係

看新聞說司改要推動「妨礙名譽除罪化」耶,難道之後罵人就不用負責了嗎??社會不就要變的更亂?
其實不是不用負責喔!!!
妨礙名譽罪章,常見的是「公然侮辱」、「誹謗」。妨礙名譽的起訴率非常低,這也可能是因爲案件進行到ㄧ半,談到合理的賠償金,雙方就和解、撤告了。甚至即便判決有罪,可能只是短暫拘役或是可以易科罰金,很少真的抓去關的,

呆灣省判有罪



太直接,又真的,幾傷人


引用:
原帖由 cwilson1 於 2022-9-29 08:17 發表
必娶」諧音影射「bitch(婊子)


好有才
咁好多野都唔講得架囉喎如果要講諧音, 又講同音字大佬.
者係以後必娶=BITCH意思, 咁英文字典要改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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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佩服雞排妹,做雞扮淑女之餘仲要大聲過你......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