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將內地醫護直接溶入香港是不切實際,一定有好多聲音。
所以小弟認為香港暫時最有效是雙系統,一個在河套入面內地醫護系統,由醫管局招聘內地醫護運作,又或者同內地醫療系統合作,外判給他們,出咗河套無醫療權限,河套是屬於內地,由香港管理,內地醫生有權在河套內行醫,容易有法律依據。
香港人唔怕內地醫護,認為自己可以跟他們溝通,就是自己去睇病,門診甚至可以不設配藥,要自行去買藥。相信大部份嘅傷風感冒,簡單病痛,他們可以完全解決,可以有效分流。香港醫生醫護,人數少,能更多了解港人,就做更専業事情,更加對得起他們高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