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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市墊江縣一銀環蛇養殖場內,飼養員展示養殖的銀環蛇。圖/IC photo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件的民事一審判決書。該案因一位來自陝西渭南的21歲女大學生楊某某,在轉轉平台先後兩次購買銀環蛇而起。六名被告除網絡二手交易平台方轉轉之外,還有實施了出售、提供和交郵銀環蛇的賣方三人,以及負責快遞的申通公司和百世公司。
楊某某在第二次收到銀環蛇后被咬傷后身故。楊某某父母選擇在北京將六被告訴至法庭。一審判決稱,根據“如無則不”的判斷標準,如果銀環蛇未交付給楊某某,則其不會遭受銀環蛇咬傷的損害結果。六被告與楊某某損害后果之間均存在事實上的因果關係等,判六被告共計賠償約33.69萬元。
這宗個案在網絡引發圍觀和熱議,不僅因為一位花季少女之死,更因為它還關聯着飼養野生動物為寵物的是與非,以及平台責任及快遞企業責任的範圍與邊界。
女孩網購毒蛇當寵物,被咬后因延誤救治失去性命  
網購毒蛇交易顯現層層漏洞
近年來,在小眾社群圈內,飼養各類稀奇古怪的“異寵”明滋暗長。在心理上,“異寵”滿足了部分人群追求刺激、新鮮、彰顯自我的個性需求。只要不違法、不傷及他人和公共利益,異寵對個人來說,也只是一道選擇題。
但若挑戰飼養“異寵”異化成了挑戰生命、挑戰法律,與此相關聯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將無從逃避。楊某某之死對所有想在危險中尋求刺激的人來說,都是個警醒。
作為一名成年人,楊某某理當知悉購買毒蛇可能引發的危害后果,也應為其通過網絡平台購買毒蛇的行為承擔相應的后果。當然,她也的確因自己魯莽而不智的行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奪走楊某某鮮活生命的,直接原因是被毒蛇咬傷。而這一悲劇發生的前提,則是連毒蛇都能異地便捷購買的網絡生態。
2018年6月20日和7月1日,楊某某支付了110元和115元,分兩次通過轉轉輕鬆購到了銀環蛇。“二手平台交易+快遞配送上門”,催生了多少“異寵”或“危險野生動物”正在快遞的路上,實難以估算,因此而來的危險更無法預測。
如果不是因為楊某某被毒蛇咬傷致死這樣的極端個案,進入公共輿論場,一些平台和快遞企業對明顯違法的網絡銷售和轉運投遞或許仍熟視無睹。

▲2020年9月,河南漯河某物流園內,大量滯留的動物快遞盒。新京報資料圖  

沒有一個關聯方無辜
對于此類案件,平台方最常見的辯詞是,我只是個中介,交易是買賣雙方自行達成的;賣方最常見的辯詞是,我又沒有強買強賣,而且盡到了提醒義務;快遞企業最常見的辯詞是,我只負責運輸,從外觀看不出運送物品是否違禁。
然而,正如法院所援引的“如無則不”判斷標準,在整個事件中,沒有一個關聯方是無辜的。
銀環蛇系我國三有保護野生動物。邵某等人的網絡出售行為,直接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護法》《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出售方的責任最無爭議,且不因賣方向買方提示了風險,其違法出售的責任就能免除。
平台為兩次網購提供了線上交易平台和服務,平台的確是中介和載體,但邵某在平台堂而皇之上架帶有“銀環蛇”“未去毒”等高度敏感字眼且附有銀環蛇圖片的出售信息。且不說已達成交易,只要有這樣的銷售信息存在,都是平台審查失職。
快遞企業在兩組交易中,均實施了接收裝有銀環蛇的包裹、進行運輸並向楊某某投遞的行為。也正因為快遞企業只送不審或至少未有效審驗,才使違法交易銀環蛇形成了完整閉環。依《郵政法》《快遞暫行條例》《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快遞企業建立、執行收件驗視制度,既是為了應對快遞過程中已知、未知的不合理危險,更是其法定義務。
綜合事實和法律,法院認定六被告在兩組交易中分別實施銀環蛇網絡交易服務、出售、交郵、運輸、投遞的不法行為均有過失,具有可歸責性,應承擔侵權責任。
在當下這個高度連接的社會,這宗個案恰恰警示了同一鏈條上的所有參與者,分工越細,法律責任越細。即便是繁複的流程,亦能梳理出每個獨立個體的責任。個個守法、各盡其責,才是強關聯社會的法治化常態
https://news.sina.com.cn/s/2022-09-22/doc-imqmmtha8276765.shtml#/

1. 購買野生動物是違法的,你們的女兒自己去找死,你們還好意思去告別人?
2. 銷售平台,你們容許非法交易,咎由自取
3. 當地政府官員,有人民公然貫賣野生動物,你們從無取締?
4. 無政府官員需要負責?
5. 假如今次被咬死的是一名大叔,未知會否同樣地引起大家關注呢?



假設毒蛇是運送途中逃出包裝咬死路人,那所有被告還包括買家女孩都要負責賠償死者家屬。這次只不過是買者就是死者,家屬便少收一份賠償罷了。
法院這次的裁判是往前看希望給社會帶來最大利益,就是任何人參與把危險品帶到社區,便要格外謹慎保障公眾安全。
所以在衡量「自作自受」和「公眾安全」兩種觀念,法院裁判以後者為原則,前例為例外。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2-9-22 16:42 發表
假設毒蛇是運送途中逃出包裝咬死路人,那所有被告還包括買家女孩都要負責賠償死者家屬。這次只不過是買者就是死者,家屬便少收一份賠償罷了。
法院這次的裁判是往前看希望給社會帶來最大利益,就是任何人參與把危險品帶到社區,便要格外謹慎保障公眾安全。
所以在衡量「自作自受」和「公眾安全」兩種觀念,法院裁判以後者為原則,前例為例外。
當地政府官員可以多年以來容許人民公然貫賣野生動物?
如政府不去制止,同類意外極有可能再發生。
大陸的法庭不敢批評政府的。



引用:
原帖由 chilawytk 於 2022-9-22 16:57 發表

當地政府官員可以多年以來容許人民公然貫賣野生動物?
如政府不去制止,同類意外極有可能再發生。
大陸的法庭不敢批評政府的。
法律的執行是有成本的。現實是政府資源就是這麼多,固然不會事事不管,也不可能事事管。現在有人告發,不就是由政府分支之一的法院去管嗎?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2-9-22 17:07 發表

法律的執行是有成本的。現實是政府資源就是這麼多,固然不會事事不管,也不可能事事管。現在有人告發,不就是由政府分支之一的法院去管嗎?
六被告與楊某某損害後果之間均存在事實上的因果關係等,判六被告共計賠償約33.69萬元。
這宗個案在網絡引發圍觀和熱議,不僅因為一位花季少女之死,更因為它還關聯着飼養野生動物為寵物的是與非,以及平台責任及快遞企業責任的範圍與邊界。


既然買賣雙方都是非法,賣方被罻, 合理。
但無理由是要賣方賠償給買方,買方她是非法購買,無可能可以獲得賠償。
"不僅因為一位花季少女之死"
好明顯啦! 見人家是女性,心中同情又偏袒,所以,即使是非法購買,法院都可以要求雙方賠償給她。
大陸文化,就是偏袒女性。



引用:
原帖由 chilawytk 於 2022-9-22 17:39 發表

六被告與楊某某損害後果之間均存在事實上的因果關係等,判六被告共計賠償約33.69萬元。
這宗個案在網絡引發圍觀和熱議,不僅因為一位花季少女之死,更因為它還關聯着飼養野生動物為寵物的是與非,以及平台責任及快遞企業責任的範圍與邊界。

既然買賣雙方都是非法,賣方被罻, 合理。
但無理由是要賣方賠償給買方,買方她是非法購買,無可能可以獲得賠償。
"不僅因為一位花季少女之死"
好明顯啦!  ...
典型的confirmation bias



引用:
原帖由 chilawytk 於 2022-9-22 16:57 發表

當地政府官員可以多年以來容許人民公然貫賣野生動物?
如政府不去制止,同類意外極有可能再發生。
大陸的法庭不敢批評政府的。
美國政府有沒允許亂開槍殺人?點解還有甘多殺人事件?

印度政府有沒允許強姦??

香港政府有沒允許黑社會??點解甘多年,還有人當街砍人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2-9-22 18:18 發表

典型的confirmation bias
進行了非法活動還好意思去索償?
進行了非法活動還可獲得法律上的賠償?
這個中國大陸到底是甚麼社會?
保護女性嘛!!



引用:
原帖由 chilawytk 於 2022-9-22 20:29 發表

進行了非法活動還好意思去索償?
進行了非法活動還可獲得法律上的賠償?
這個中國大陸到底是甚麼社會?
保護女性嘛!!
係個死者進行非法買賣
索償人(死者家人)進行咗乜嘢非法活動?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桑下樽前 於 2022-9-22 20:49 發表

係個死者進行非法買賣
索償人(死者家人)進行咗乜嘢非法活動?
死者家屬厚顏無恥。
他們的千金進行非法買賣,他們還好意思去索償?



引用:
原帖由 chilawytk 於 2022-9-22 20:29 發表

進行了非法活動還好意思去索償?
進行了非法活動還可獲得法律上的賠償?
這個中國大陸到底是甚麼社會?
保護女性嘛!!
我建議你可讀熊秉元「完美的正義」,當在便擧了一例,動物園進口動物,僱車用鐵籠運載一頭老虎到動物園,貨車途中停在十字路口等交通燈,有一女士看到老虎好奇伸手去摸,結果給咬掉一支手,問這該是誰的責任。
如果只看事發那一刻,當然是女士自作自受。
但把時間往前推,卻是動物園及運送公司的責任把危險物帶入社區時沒有採取充分防備才導致老虎有機會咬人。
這是有一整套法學邏輯以尋求整個社會的利益最大化。你自己引述的文章其實有帶出這些觀點,靜心閱讀頗能增廣知識,可惜被confirmation bias矇蔽眼睛了。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2-9-22 21:13 發表

我建議你可讀熊秉元「完美的正義」,當在便擧了一例,動物園進口動物,僱車用鐵籠運載一頭老虎到動物園,貨車途中停在十字路口等交通燈,有一女士看到老虎好奇伸手去摸,結果給咬掉一支手,問這該是誰的責任。
如果只看事發那一刻,當然是女士自作自受。
但把時間往前推,卻是動物園及運送公司的責任把危險物帶入社區時沒有採取充分防備才導致老虎有機會咬人。
這是有一整套法學邏輯以尋求整個社會的利益最大化。你自己引述的 ...
關鍵是非法交易,無理由可以得到法律賠償。
中國大陸的司法系統看不到這問題嗎?
"先女權,再人權,無男權"。
這就是大陸文化。



引用:
原帖由 chilawytk 於 2022-9-22 21:30 發表

關鍵是非法交易,無理由可以得到法律賠償。
中國大陸的司法系統看不到這問題嗎?
"先女權,再人權,無男權"。
這就是大陸文化。
香港曾經有許多無牌熟食小販推車擺檔,也有許多人在幫襯。如果有一攤倒瀉滾水整親個客,你猜個客會否因為參與「非法交易」就損失索償權利?
如果你認為個客不可索償因為「自作自受」參與「非法交易」,你有否想過這對整體社會有甚麼后果?
答案是原本依足法律營業的商戶,也會被誘導去「非法經營」,因為「非法交易」變成商戶免罪金牌,商戶任何的不小心導引顧客出意外,又或者食物中毒,都因為顧客「自作自受」參與「非法交易」,而變成商戶免罪。你這「非法交易……無賠償」主張最后會極大損害整體社會利益的。
你這則帖標題是「天下奇聞」,因為你不理解現實法律運行的邏輯,或許很多觀念不能被直觀理解,卻通常有著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的原則。
少空想,多看書吧!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22-9-22 22:05 發表

香港曾經有許多無牌熟食小販推車擺檔,也有許多人在幫襯。如果有一攤倒瀉滾水整親個客,你猜個客會否因為參與「非法交易」就損失索償權利?
如果你認為個客不可索償因為「自作自受」參與「非法交易」,你有否想過這對整體社會有甚麼后果?
答案是原本依足法律營業的商戶,也會被誘導去「非法經營」,因為「非法交易」變成商戶免罪金牌,商戶任何的不小心導引顧客出意外,又或者食物中毒,都因為顧客「自作自受」參與「非法交易 ...
有道理!
同外國煙草公司敗訴一樣。煙民都係明知吸煙有害一樣控告煙草商、煙草公司無責任?



[隱藏]
一個男人常點外賣,經常無時間去取,好多時吩咐外賣員放係門外。但經常都會唔見咗外賣。
男人生氣就番睇閉路電視發覺有小孩經常偷去外賣。
有一次男人係外賣員放低外賣後打開外賣落毒再放回門外。
小孩結果中毒死咗。
小孩父母告嗰個男人、最終男人被判謀殺。

小孩父母是否好意思去告嗰個男人?

[ 本帖最後由 閒人清風 於 2022-9-22 23: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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