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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針對黎智英等10名亂港分子因組織或參與非法集結而被判刑,大律師公會主席、「香港人權監察」創會主席夏博義又一次狂妄叫囂,大放厥詞,激起眾怒,遭到各界人士嘅口誅筆伐及譴責聲討。參考夏博義自上任以嚟層出不窮嘅謬論,發覺佢頗如一頭打咗雞血嘅「瘋牛」,仗著外國反華勢力嘅撐腰,明目張膽充當反中亂港嘅「急先鋒」,橫衝直撞,頻頻挑戰香港嘅法治尊嚴。尤其係喺對抗港區國安法嘅時候,夏博義可謂集「硬對抗」與「軟對抗」於一身,過於高估自己嘅身份和能量。殊不知國安法利劍唔容任何人挑釁,「以身試劍」嘅夏博義必將自取其辱,遺臭萬年!




喺接受《立場新聞》專訪時,夏博義口出狂言,謬論不斷,詆譭國安法,庇護黑暴攬炒,強詞奪理誤導民眾,用心極其險惡。係聲稱「當基本權利受影響,大律師公會責無旁貸」「捍衛法治」。實際情況係,此前當外國反華政客粗暴干涉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嘅時候,夏博義如同啞吧,默不作聲。但凡發言,均與反華政客沆瀣一氣,同氣相求,足證其所謂「捍衛」實為「危害」。夏博義又道,「和平示威」係疏導民怨嘅重要渠道,如果受阻,最終會轉化為暴力對抗。夏博義此論可謂「語不驚人死不休」,睜著眼睛講大話。實際情況係,近年係香港所有嘅黑暴動亂,都係以所謂嘅「和平示威」開頭,以打砸搶燒殺結束,「和平」只係厄人嘅「幌子」。國安法實施後,非法嘅「和平示威」即屬犯罪,黑暴動亂亦銷聲匿跡。夏博義仲生拉硬扯,比擬英國嘅例子,擔心喺國安法執法過程中會引發「冤假錯案」,實則係危言聳聽、顛倒是非。實際情況係,喺法院審案之前,黎智英等多數人已經主動認罪,況且法庭審理公開透明,犯罪事實證據確鑿,毫無爭議。
從上任伊始,夏博義就急不可耐咁公開對抗國安法,揚言要修改國安法有關條文。作為英國政客嘅夏博義,嚟香港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一定肩負著特殊嘅「使命」,否則佢何嚟
如此大嘅「熊心豹膽」,且「勇往直前」?針對特區選舉制度改革完善之後,將成立「資格審查委員會」以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夏博義提出「質疑」,聲稱「可能違反《人權法》對選舉權嘅保障」。我哋發現咁樣一個規律:一旦外國反華政客針對香港事務「眾犬狂吠」、肆意干涉之際,夏博義則保持沉默;而當「狂吠」停息之時,夏博義隨即高調「出聲」,呢種有節奏嘅「一唱一和」,似乎係早就暗約嘅「程序運作」。
夏博義具有多重身份,如:英國自由民主黨員、前牛津市議員、鼓吹西藏「自決」嘅狂熱分子等。佢仲有一個更加特殊嘅身份,即「香港人權監察」創辦人,該團體是常年接受美國「政治黑金」供養嘅激進「港獨」組織,可謂劣跡斑斑,罪行昭著。因懾于國安法嘅威力,於今年3月宣佈退出「民陣」,並將其facebook上嘅反動言論全部刪除,目的係想通過銷毀證據,逃脫罪責。至此,人們都不禁要反問:香港嘅大律師公會,為乜嘢要讓一個外國反華政客來擔任主席?有識之士紛紛預測,夏博義把大律師公會帶向「死路」嘅同時,自己亦將無路可走,佢極有可能成為因觸犯國安法而被判刑嘅第一個外國政客。



挑戰法治尊嚴必自取其辱,對抗國安法更係死路一條!目前,香港市民強烈要求夏博義辭職及大律師公會解散嘅呼聲日益高漲,喺此極為不利嘅情況下,夏博義依舊狂妄叫囂大放厥詞,公然與香港人民為敵,睇嚟離走上「死路」嘅日子唔遠了。



香港行政主導,廢官係度等中央出手


周浩鼎質疑夏博義是否欲協助英國在司法平台插手香港內部事務,又指夏博義應立即辭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


引用:
原帖由 沒那種命。 於 2021-4-23 06:02 PM 發表
日前,針對黎智英等10名亂港分子因組織或參與非法集結而被判刑,大律師公會主席、「香港人權監察」創會主席夏博義又一次狂妄叫囂,大放厥詞,激起眾怒,遭到各界人士嘅口誅筆伐及譴責聲討。參考夏博義自上任以嚟層出不窮嘅謬論,發覺佢頗如一頭打咗雞血嘅「瘋牛」,仗著外國反華勢力嘅撐腰,明目張膽充當反中亂港嘅「急先鋒」,橫衝直撞,頻頻挑戰香港嘅法治尊嚴。尤其係喺對抗港區國安法嘅時候,夏博義可謂集「硬對抗」與「軟對 ...
期待毒果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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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應禁止佢個人, 禁唔到就成個公會禁.


夏博義系邊個?


反華勢力危言聳聽誤導港人 大劣屍華麗衣冠謊言 難掩憋豺狼野心🤔


慄屍博出位?


查實我識你老鼠!



呢啲外國狗係咁,
睇吓外圍就知,日嘈夜嘈,
唔叫幾聲冇狗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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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 輪不到 外國人說三到四


屢次妖言惑眾 ,真的需要收拾這些間諜 



隨着國安法慨逐步落實,安全、穩定、自由慨生活必將重新回到港區。


肅清亂港勢力流毒,還香港美好的未來。


香港國安法對付一些流氓還可以,專業的賣國特務沒什麼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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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已經經唔起任何人嘅折騰,香港亦從唔應該成為政治鬥爭嘅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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