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537
  • 回覆: 8
官官相衛與官官相畏

屈穎妍
2021-04-17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從前,若有警察被控罪,法官都會這樣說。

  其實,論知法,警察又怎及得上律師呢?然而,昨天一宗黑暴期間的非法集結案判決,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等10名罪成被告中,任職大狀及律師的李柱銘、吳靄儀及何俊仁,還有街工黨魁梁耀忠和民主黨大佬楊森,竟齊齊獲得緩刑,即是說,毋須坐牢,而其他人卻要即時入獄由8個月到18個月不等。

  同一項控罪,判處的刑期差不多,但為什麼有些人即時監禁,偏偏幾個跟司法界有關係的大狀、律師卻全獲緩刑?難道真的如網民言:「朝廷識人有優惠?」

  法官說,考慮到各被告認罪、沒有案底、具備良好品格、長期社區服務及年老等理由,予以減刑或判處緩刑。

  然而,楊森明明在庭上慷慨陳詞:「認罪但不認錯」,又反問法官:「我們行使公民權利,何以要經當權者批准呢?」即是說,只要舉着「行使公民權利」的擋箭牌,就可以無視法律,這,是真心認罪的態度嗎?

  吳靄儀選擇自己向法官求情,那番話,在我看來,根本就是恐嚇:「法律應該對人民的權利提供保障,而非奪走人民的權利,尤其在香港真正的民主仍未出現,人民有賴法律保障他們,而法庭就是法律的最終裁決者。如果法庭行使法律時剝奪人民的基本權利,社會對法庭和司法獨立的信心就會被動搖。」

  一個年輕裁判官,面對資深大律師名冊中排名第一的法律界大佬李柱銘,還有美國律師協會國際人權獎得主的大姐大吳靄儀,她還親自自辯「拋浪頭」講什麼「人民的權利」、「法律的初衷」,怯,是正常的。

  都說司法界是個小圈子,即使不是官官相衛,也會官官相「畏」。

  法官說,因為李柱銘、吳靄儀及何俊仁背景良好兼在不同界別有顯著貢獻,故獲緩刑。背景好就不用坐牢,那上流社會跟屋邨仔犯同罪,是否會有不同判處?法律面前不該是人人平等嗎?

  為什麼社會對這批反對派「大佬」的判決如此看重?因為我們希望「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法治公義得到彰顯。無論你頭頂有幾多光環、無論你站的道德高地有多高,犯了法,就要成為階下囚,不該有例外,這才是我們老百姓所追求的公平法治。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1/0417/575380.html


呢個賽果真係肉9酸,屍髮制度腐爛不堪………

屍髮改革,刻不容緩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法官有問題
包庇叛亂分子 



引用:
原帖由 ss20150804 於 2021-4-17 12:32 PM 發表
Martin Lee SC is a Convicted Criminal who should be struck off the role of Barristers!

李柱銘資深大律師係已被定罪罪犯根本就唔應該俾佢執業!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416/mobile/bkn-20210416173007441-0416_00822_001.html
As  'SC' may also stand for 'Sentenced Criminal' i guess he doesn't need to print a  new set of  name cards.



[隱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西班牙 都判 10幾年的都有
很多都是 八九年


香港法官簡直是  縱暴
這些垃圾法官 需要被 港府與中央問責



律政司必定就刑期上訴,到時睇下緩刑既人仲有冇得保釋...


法官恩恤年老等原因給緩刑,轉頭便炮轟法官荒謬。這無疑明示以後審理其他案子的法官,對這些頭目下手宜重不宜輕,好心給他們緩刑等於自己討罵。

可憐楊岳橋等人還在囚等正式審理,別指望法官會給輕判了。楊森、何俊仁自己過了關,不顧慮一下獄中同志前途,只顧自己放炮呈英雄,泛民間的情義真係薄過紙。



引用:
原帖由 gakoduck 於 2021-4-17 11:44 AM 發表
官官相衛與官官相畏

屈穎妍
2021-04-17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從前,若有警察被控罪,法官都會這樣說。

  其實,論知法,警察又怎及得上律師呢?然而,昨天一宗黑暴期間的非法集結案判決,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等10名罪成被告中,任職大狀及律師的李柱銘、吳靄儀及何俊仁,還有街工黨魁梁耀忠和民主黨大佬楊森,竟齊齊獲得緩刑,即是說,毋須坐牢,而其他人卻要即時入獄由8個月到18個月不等 ...
睇得越多法庭判詞
越覺法律(法官?)
係唔公正
點解背景好又係減刑理由
有求情信又係減刑理由
即係社會地位越高
判刑會越輕?
點解唔係越讀得書多越明白事理
越明白法例越知須要遵守
果d人犯罪反而越判得輕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