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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出台,這對香港是件大事,影響是划時代的,它標誌着“一國兩制”在香港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也意味着香港在國安問題上23年悠長假期的結束。多維的老朋友找到我,希望我能談談對這個事的看法,我就寫篇文章湊數,也當是再公開表個態吧。
一、從中美南海衝突說起
要理解“港版國安法”出台的內在決策邏輯,恐怕要先從幾年前我經歷的一件事情說起。
幾年前南海局勢緊張時,我曾給有關朋友提過一個建議,如果美國找茬在南海和中國打仗,中國千萬不要和美國在南海打,應該想盡一切辦法,把戰場從南海轉移到台海。
我今天把這個事情說出來,台灣有朋友一聽可能就炸了,會罵我不夠意思,把戰火往台灣引。但站在中國大陸的立場,從中國大陸的軍事安全與作戰需要來說,這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最科學。
這是因為和美國相比,中國的軍事力量,尤其是海空軍力量在當時還比較弱,如果雙方在南海發生軍事衝突,中國會吃大虧,搞不好海空軍精銳會大部或全部損失,重演當年甲午海戰的悲劇,把幾十年好不容易攢下的海空軍家底報銷,那幾個已經控制的島礁也可能丟掉,這對中國來說是災難性的,絕對不能發生。
這個事情聽起來它好像有點讓內地同胞覺得喪氣,有些人可能會說我老牛這是在長美帝志氣,滅中國威風,心裡肯定不服氣,小粉紅可能還要拍桌子罵娘。但是對不起,打仗一定要實事求是,就中美海空軍當時的實力對比,這就是事實,即便是現在,中國已經有兩艘航母,在南海建了好幾個島嶼並進行了軍事化部署,雙方也仍然存在不小差距。中國在南海震懾區域內國家沒有任何問題,但是如果和美國在這裡發生軍事衝突,考慮到兩國的軍力差距以及美軍在南海周邊分布的軍事基地,靠我們部署在南海的軍事力量,以及在海南、廣東的空軍與二炮支援進行長途奔襲,未必能占多大便宜。如果雙方發生衝突,美軍也會有損失,但中國損失會更大。
我相信這也是美國所以敢大膽介入南海,並往中國控制島嶼12海里內亂竄的原因,對美國來說,如果和中國發生軍事衝突,他們一定會選在中國軍力之鞭的脆弱末梢——南海遠端。
但是美國的這個奸計,中國一定不能中,解放軍不能讓美軍標定戰場,被美軍牽着鼻子走。最好的方法,就是由中國選定對自身作戰最有利的戰場,這個戰場就是台海。
在台海這個地方,中國的陸基軍事力量具有快速參戰的地利優勢,而且這個地方的軍事主導權已經掌握在中國大陸手裡。更重要的是,台灣對美國在政治、軍事地緣上都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意義,無論是美國還是台灣,都承擔不起在台海作戰失敗的損失。所以,把戰場轉移到這裡,美國是有忌憚的,因為中美在這個地方開戰,解放軍如果運籌指揮得當,在付出一定犧牲的情況下,是有機會統一台灣,一勞永逸解決台灣問題的。那樣的話,就算中國付出比美國大得多的代價,美國也徹底輸了。
像這種揚長避短選擇戰場、出人意料掌握主動,從戰略與戰術的雙層面出發打大仗的想法,在國共內戰期間毛澤東是很擅長的,世界戰爭史上有很多膾炙人口的經典戰爭都是這樣打的。
我當時出完這個主意就把這個事情拋到腦后了。去年香港出事的時候,又和這位朋友見面,我們當時主要談怎么儘快止暴制亂,把香港騷亂平息下去,沒有往如何在司法制度層面保持香港長治久安這方面聊,只是在臨走的時候,他握着我的手說了一句,“你當年提的那個建議好啊!”我問“什么建議?”他就說起這個事。
二、為什么是香港之1——中美的角度
這次兩會“港版國安法”出台,前幾天有多維的老朋友找到我,和我說起香港局勢和國安法落地的各種可能方式時,我突然想起了這個事情,一下子就明白髮生了什么。
中美現在正在激烈衝突,關係崩壞已經到了比建交前還糟的程度,基本上是你來一拳,我還一腳,就差沒有熱戰了。要在過去,肯定早打起來了。尤其是這次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后,雙方關係進一步惡化,美國不斷出台各種針對中國的制裁措施,推動中美脫鈎,甚至還對中國提起訴訟索賠。在這場世紀對峙中,坦率說,美國的優勢與籌碼還是更多一些,自貿易戰開打以來,就一直是美國在標定戰場,掌握主動,中國被動還擊。現在除了在新冠病毒來源調查,在高科技領域,在南海與東海,美國都在下手。尤其是台灣,在民進黨蔡英文政府積極迎合下,美國不斷出台涉台法案,激活台灣地緣價值,基本上已經掏空了“一中”實質。
在這種情況下,依循我上面說的“揚長避短選擇戰場、出人意料掌握主動”,如果由你標定一個中美戰場,扭轉一直以來美國主動出擊的被動局面,你會把戰場標定在哪裡?
是的,香港就是最好的戰場。
這是因為在香港這個地方,第一,防務與外交大權已經牢牢掌握在中國手裡,行政權也通過港府可以有效掌握,在這個地方“開戰”,美國沒有任何勝算。
第二,美國在這個地方有大量利益,中國可以一擊即中,而美國卻缺乏牢固的建制性抓手,只能靠忽悠激發香港民意,實施制裁也會有點投鼠忌器。
一般人可能很難想象得到,美國在香港到底有多少利益,我前幾天給多維朋友看過一組早就在媒體公開過的數字。美國2017年在香港的直接投資超過810億美元,香港是美國賺取最高貿易順差的單一經濟體系,2017年為329億美元。香港還是美國第六大直接投資目的地;在香港營運的美國公司約1400家,其中有283個地區總部和443個地區辦公室,數目為全球各國或地區中最多;另外,香港還有8萬多美國人,在香港的外籍人士當中,美國約有2200多人長居于香港及每年有120萬美國旅客訪港等等。香港的美資企業總部數目僅次于中資企業,利用香港協調在內地及東亞、東南亞地區的企業運作。
在政治情報領域,香港對美國也極為重要。香港因為在國家安全上是個“不設防”城市,又沒有政治或間諜罪規定,成為美國在亞洲對中國最重要的情報中心,美國也利用自身的軟硬實力影響,把香港變成了一個沒有主權和法定治權,但是卻有着實質治權的海外利益基地。雖然美國每年從香港弄到多少有價值的情報外界無從得知,但從美國駐香港總領館的規模,就知道香港在情報領域對美國的重要性。
因為這些利益,中國在推動“港版國安法”時,美國會非常難受,一定會有做出激烈回應,會出台制裁措施,但又不至于對香港進行全面制裁,因為美國現在不僅麻煩纏身,在這裡也有割捨不斷的廣泛利益。
“港版國安法”的厲害之處就在于,以後隨着這個法在香港落地,美國的所有利益,都會被中國攥在手裡。就這個問題,我前幾天給多維朋友有個形象的比喻,“港版國安法”就如同孫悟空頭上的緊箍咒,它可能擺着不用,但是擺着本身就是震懾力,如果需要,北京可以隨時念動,美國會輸得乾乾淨淨。所以,從輸贏角度,這是個多輸結局,但是美國相當于失去了香港基地,是香港國安法的最大輸家。我前兩天看到一個手機推送,說是美國政府已經開始秘密處置在香港的政府資產,有沒有這個原因?說完全沒有,恐怕沒幾個人信吧。
當然,美國今天的難受也是咎由自取。據我了解,可以肯定的說,如果美國沒有那么積極介入到去年的香港反修例風波,從外部為為騷亂輸入那么多政治與經濟支持,並且通過訂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介入到香港事務,中國人大也不會在23條立法遲遲無法落地、也看不到未來成法希望的情況下,迅速訂立香港國安法。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介入香港事務,“逼迫”中國不得不通過中央立法方式和美國爭奪香港治權。
從這個角度說,“港版國安法”是為香港量身定做的法律,但它更是中美圍繞香港進行政治爭奪的產物。中央為“港版國安法”設定了四類規範對象,它沒有言明的、最重要的規範對象,其實是美國。在這個問題上,香港的港獨或反對派實在沒必要太過高看自己,香港國安法當然也有本土針對性,會是他們的噩夢。但如果只是本土規範,由港府“喚醒”原來殖民地時代的某些法律就夠了,根本沒必要這樣大動干戈從國家層面立法,並且要頂着來自國際社會尤其是美國的制裁的壓力,在香港設立國安執行機構。
對中美關係來說,“港版國安法”肯定會產生負面影響,進一步惡化雙邊關係,同時美國制裁肯定會給香港帶來一些損失,甚至會影響到香港金融中心地位,但這些損失,在國家安全與香港的實質治權面前,孰輕孰重呢?在中美關係已經壞成這個樣子的情況下,不出手沒收美國掌握的香港實質治權,難道要繼續讓香港成為美國搞中國的前線基地和政治工具嗎?
所以,“港版國安法”對中國有着重要意義,它有利于重建央港秩序,強化“一國”前提,鞏固香港和中央的政治倫理關係;有利于香港社會秩序重建,能有效震懾港獨和激進本土等分離主義勢力,斬斷外部勢力尤其是美英等伸入香港的那只“無形之手”;同時也有利于遏制西方把香港當成是對中國大陸進行顛覆滲透的前線基地,維護整體國家安全。在這些更關鍵的國家利益面前,其它利益就只能先放一放了。政治博弈本身不就是各種利益的得失算計嗎?
三、為什么是香港之2——香港的原因與反思
由中央出手推出“港版國安法”,對于香港的黃絲、反對派來說是應該深入反思、需要抽自己耳光的,對于港府以及香港的建制力量來說也是需要反思的。對于台灣的民進黨蔡英文政府與“獨”興正弄的台灣普通民眾,就更需要警惕反思了。
就這個問題,我前幾天應邀給多維在香港和台灣出版的月刊寫文章談這個事情。對于港府治港結構和香港的反對派來說,我覺得至少要反思三個問題:
其一,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港府能夠領導香港社會達成共識,讓23條立法在香港落地,還有會“港版國安法”嗎?答案顯然是不會。在訂立基本法時,中央基于對香港的政治信任將國安立法的主動權交給香港,就是希望香港能根據自身情況適時完成該項立法,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最大程度減少對香港社會的衝擊。但是23年過去了,香港浪費了無數次機會,港府也完全沒有發揮出應有的管治與領導能力,才逼得中央不得不出手直接立法。
其二,如果香港社會的主要政治力量,包括建制、泛民,也包括治港部門官員和多數市民,能真正能踐行民主精神,本着建設性目的,不受意識形態或鬥爭思維蒙蔽,願意為了香港的政治未來坐下來溝通,及時讓23條立法落地,解決中央的國安顧慮並理性陳述自己擔憂,不是在情緒化的對峙中拉布,不把23條立法放到自由民主的對立面去污名化,使其失去香港自身立法的社會基礎,還會有中央出手訂立“港版國安法”嗎?答案恐怕也是不會。
其三,我們知道,導致“港版國安法”出台的直接原因,是去年爆發的反修例危機。那場延續了大半年時間的騷亂,最高峰時期有超過200萬人上街。雖然如此,我們也可以設想一下,如果只是以和平方式上街遊行反對修例,沒有黑暴、私了、縱火,沒有衝擊立法會和中央駐港機構、中資企業,沒有損毀國旗國徽、毆打內地學生遊客,沒有打出那么多美英國旗與各種港獨口號,沒有和美英等外部勢力的勾勾搭搭,別說200萬人,就算是300萬人上街,會有“港版國安法”出台嗎?很可能也不會。
所以,“港版國安法”出台,不是什么陰謀,更不是要消滅“一國兩制”,它是中美關係與香港情勢發展的產物。對中央政府來說,“一國兩制”是寫在憲法與基本法上的“陽謀”,中央政府有一千個理由按照“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原則處理香港問題,以後還會繼續按這些原則處理。在很大程度上,是香港咎由自取,為自己“爭”來了這部法律。
香港國安法出台消息曝光后,在西方,也包括台港,有很多人都認為香港的“一國兩制”終結了,香港的自治與自由沒有了,這實在是天大的錯誤。
事實上,對北京來說,如果想毀掉“一國兩制”實在太簡單了,它只需要通過全國人大改一下基本法,或是依照基本法第18條規定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把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就行了。但是北京並沒有那樣做,而是在騷亂好不容易消停后,再大費周章地通過人大立法方式,僅就這次騷亂中暴露出來的國安問題作出規範,而且將規範範圍嚴格設定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等四類行為,就知道北京在香港繼續實施“一國兩制”的誠意,香港的高度自治與廣泛自由會有充分保證。
但是,“港版國安法”會不會改變香港呢?
毫無疑問,肯定會。首先,因為港府在國安上無能為力,這項本來已經授予香港的治權,基本上被中央政府部分收回了。其次,港人包括旅港者,也包括那些外部勢力,以後肯定不能在香港從事被國安法禁止的四項活動。從這些角度說,香港的自治與自由範圍確實是被收窄了。但另一方面,香港與西方社會有沒有想過,不正是他們互相勾連在香港死命折騰,為自己掙來了這個結果嗎?就算是香港的治權與自由被收窄了,作為父母對子女作惡的一個懲罰,難道不可以嗎?
當然,香港搞成今天這個樣子,確實令人非常痛心。這種事本來可以不發生的,本來香港可以成為“一國兩制”典範,並在“一國兩制”下,在保持繁榮穩定的同時,成為中美合作的一個利益基點而不是一個鬥爭焦點,同時也對統一台灣發揮制度示範效應。但是很遺憾,事態已經發展到今天這個樣子,各方利益都造成了損失,相關各方真的都需要坐下來認真想一想,是不是之前的一些思維、做法、或溝通方式有什么不妥之處。
四、對台灣蔡英文的警示意義
對台灣的民進黨蔡英文政府與“獨”興正弄的台灣普通民眾來說,則要從“港版國安法”出台的內在決策邏輯,看到繼續在台獨道路上狂奔的危險性。
對中國大陸來說,因為中美關係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影響,現在正面臨着艱難內外挑戰,用官方的話來說,就是“各種挑戰前所未有”。一般情況下,當面臨這些“前所未有的艱難挑戰”,政府或政治人物的做法是進行戰略收縮,避過風頭,但對不一般的政府或政治人物來說,危機反而是主動出擊的最好時機。
經過去年香港騷亂,在當前內外交困的情況下,多數人一般認為中國會對香港以安撫為主,甚至連香港反對派也這樣認為,所以他們還想繼續和港獨以及美英等外部勢力捆綁“攬炒”,向中央提高要價,但他們萬萬沒有想到,中央在這么困難的情況下還會主動出擊,而且一出手就抓到要害,一巴掌打下來,徹底懵了。
那么,隨着中美衝突進一步激化升級,美國繼續在中國利益上標定戰場,在香港已經大勢底定的情況下,中國會在哪個領域出手反制呢?這個問題,請民進黨蔡英文同學回答一下。
既然美國和蔡英文政府都願意玩,那么,就如我文中前面做的分析,中國大陸會不會主動出擊,把台灣標定為下一個“戰場”,大家一起玩台灣呢?如果是我,我肯定這樣玩。
那么這場更大、更刺激的“遊戲”一旦開場,會怎么玩呢?對台灣來說又意味着什么呢?
這些問題,我覺得台灣,尤其是民進黨蔡英文政府要多在心裡掂量掂量。真的,我不是嚇唬蔡英文,我也不嚇唬台灣。我還是蠻喜歡台灣這個寶島的,風景好、小吃多、女孩子温柔漂亮、很有城市人文味道與傳統文化底蘊,但在政治上,這就是台灣接下來可能要面對的情況。
五、為什么是香港之3——政治發展的內在邏輯
除了上面說的中美以及香港自身的那些角度,“港版國安法”出台還有非常重要的、和中國宏觀政治走向與施政觀念密切相關的內在邏輯。
我認為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它代表着中央治港政策從原來強調區隔的消極“一國兩制”向強調融合的積極“一國兩制”轉變,這一法律規範,和大灣區政策與陸港融合發展的概念提出一樣,都是這個治港宏觀政策轉變的結果。
第二,它代表了中央政府“問題導向”的決策思路,是迎難而上,奔着如何解決問題去的,是去年騷亂暴露的各種問題,促成了這部法律出台。去年香港騷亂期間召開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就已經將這個計劃列入報告,“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這次立法是這一方針的政策化和法律化。
第三,它是“總體國家安全觀”在香港落地的具體體現。
2014年4月15日上午,習近平在主持召開“國安委”第一次會議時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這個概念,表示要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並與當天開始實施。
這部法律的第二條明確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第十一條又進一步規定,“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

國家安全法已經這樣要求,但是在香港,第23條立法被因為被污名化而立不起來,這些年又出了那么多港獨分離主義勢力,美英等外部勢力也憑藉香港在國安上的“不設防”狀態長驅直入,在去年聯手搞了那么大一場騷亂。在這種情況下,針對香港暴露的嚴重國安問題,出台一部法律規範,堵上這個國安漏洞,雖然損失在所難免,但為了保證香港長治久安,也是再正常不過的結果了。



港版國安法落地,有利于香港的繁榮穩定,堅決支持港版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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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huangtu 於 2020-6-9 10:39 AM 發表
“港版國安法”出台,這對香港是件大事,影響是划時代的,它標誌着“一國兩制”在香港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也意味着香港在國安問題上23年悠長假期的結束。多維的老朋友找到我,希望我能談談對這個事的看法,我就寫篇文章湊數,也當是再公開表個態吧。
一、從中美南海衝突說起
要理解“港版國安法”出台的內在決策邏 ...
Good and in depth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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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黃友話中央派人到香港執法拉人,我話佢唔知香港實情,美國在港有治外法權,權力大過中國政府,C1A 捉你就有可能。

[ 本帖最後由 帶刺的橄欖枝 於 2020-8-16 08:38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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