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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是一篇專業性評論,內容亦未有嚴格考證,部分甚至是憑直覺寫下來。筆者之所以選擇將它公開,是希望際此紛擾的世代,為大家開一扇窗,讓大家從另一角度,看看這香港開埠以來最大的一場社會運動……
從反修例運動看港人深層次矛盾
一個執教中學三十年的退休教師
前 言
日前,前立法局議員譚耀忠在電視節目《講清講楚》中,指出政府未就今次反修例運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擔心此舉無助大眾了解事情背後的「深層次矛盾」;相反,只會造成更多問題。席上,譚未有解釋「深層次矛盾」指什麼。有人以為香港深層次矛盾在於社會長久以來存在「不公平」,貧富懸殊,年青人找不到上流的機會,加上樓價高企,置業難,所以憤而走上街頭抗爭。 *可是,細看今天上街的抗爭者,主要不是來自社會低下階層,相反,他們當中不少是中產、專業人士、以至各大專院校學生。這些人擁有的資源、機會,遠比那些整天為生計奔波勞碌的草根階層為多*。因此,經濟民生絕不是今次政治抗爭的「深層次矛盾」所在。本文試圖循另一方向探求問題癥結所在,從而找出解決方法。
今次社會運動起源於政府欲就「港人在台殺人」案件修例,而有關法例亦將同時容許香港政府,在特定情況下將犯人移交中國政府。修例引來反對派(議員)群起反攻擊。其後,反對派推動多次大規模示威遊行集會,活動最終演變成嚴重暴力衝突,以及各種形式癱瘓社會行動,香港經濟民生受到嚴重影響。
隨著反對派連串抗爭行動升級,大批市民走上街頭,觸發暴力衝擊行動,政府很快便宣布終止 (「壽終正寢」)修例建議。可是,抗爭行動並沒有因而停止。其後,反對派提出「五項訴求」,包括:撤回修例、撤回暴亂定性、特赦違法者、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和重啟政改。其後,抗爭蔓延全港各地,執法人員疲於奔命。
今次的反修例運動是自「八九民運」以來最多港人參與的政治抗爭運動,也是最持久最激烈的對抗政府運動。有人說這是2014年「佔中運動」的延續。
有人會問:何以今次運動會吸引到如此大量市民走上街頭?當初反對派高舉「反送中」旗幟,如今政府答應中止修例(儘管未用「撤回」二字註1, *何以抗爭不但沒半點平息跡象,反而愈演愈烈,究意反對派背後真正目的是什麼*?
註1:特首在筆者成文前(9月4日)已正式撤回議案。
抗爭聯盟
在探討反對派(及其支持者)抗爭行動背後的真正目的前,先要認識參與今次抗爭運動群組構建的成分,然後了解各個組群的信念、意識形態、價值取向,修例對不同群組產生的影響,抗爭聯盟之間的共同利益,從而對運動背後之「深層次矛盾」有更深入更明確的認識。綜觀過去幾次大型政治運動,參與抗爭群組主要包括:
*1. 反對派政黨及其追隨者*;
*2. 專業如法律界、傳媒、社福界、教育界*;
*3. 宗教界(基督教信徒、天主教信徒)*;
*4. 專上院校學生組織*
*5. 性小眾*。
驅使抗爭群組參與今次運動,主要有兩個原因, *分別是「恐中」和「仇中」,而當中又以「恐中」佔大多數。此等「恐中」群組擔心修例將加強中國「控制」香港事務,既有利益及生存空間將會面臨嚴重威脅。他們希望香港永遠脫離中國管治*。至於「仇中」者則希望透過破壞香港管治,打擊中國政府。
其實,移交逃犯法例在西方國家很常見,而中國亦已與不少國家(包括西方國家)簽定類似的法例。可是,由於中港兩地法制不同,修例觸動恐中仇中群組的神經,最後更發展成香港回歸以來最大規模的政治抗爭運動。
法律界
在一眾恐中仇中群組中,法律界可說是「大旗手」。眾所周知,由於中港兩地法制不同,香港律師和內地律師的地位可謂天壤之別。遠在六七十年代,香港律師和醫師(西醫)、建築師、會計師合稱「四師」,賺錢多,社會地位高。近年,大學學位增加,以及有更多人自資到外國升讀法律,在供多於求情況下,律師收入已大不如前,惟其與國內律師相比,後者無論收入或社會地位,都遠遠不如香港律師。在香港,司法制度源於西方國家(英國),三權分立,司法界地位崇高;相反,在國內,三權並不對等,遇有訴訟,特別是當律師代表民眾對政府興訟時,律師更有可能負上「刑責」。 *假若香港法制靠向中國,香港律師現有(生存)空間無可避免被「壓制」被「封殺」。因此,加入立法會,組成反對陣營,全力打擊香港政府施政,抗衡任何香港靠向中國舉措,是香港律師長久以來捍衛其「專業」權益的手段*。由「反送中修例」到高舉「重啟政改」旗幟, *表面上是憂慮兩地法治不同,將港人移交中央會構成「不公平」,實質上是香港司法界(律師、法官),以及一眾法律學院學生及司法界從業員,捍衛自身權益一場生死戰*。明乎此,我們可以更容易理解,何以早在6月6日,即百萬人上街「反送中」示威遊行之前,已有數以千計律師全身黑衣,由終審法院出發至政府總部,表達反修例訴求。明乎此,大家可以更容易理解, *何以出身律師的議員在批評區政府施政時,總是疾言厲色;何以大學法律學院講師會放下教鞭,全身投入「佔中運動」;何以大律師公會從不積極就修例向政府提供可行建議,反而不厭其煩表達對特區政府和中國司法制度的種種不信任*。其不可告人的「秘密」,自可易見。
傳 媒
在今次抗爭中,傳媒的處境跟法律界很相似。他們同樣恐懼業界空間會因為政府靠向中央而被「壓制」被「封殺」。據認識,國內新聞機構以官媒為主,非官方媒體生存空間不大。在西方社會,記者被尊稱為「無冕皇帝」,手握「第四權」,有監察政府權力。 *相反,在中國,傳媒要對所作出每一篇報道「負責」*。過去,國內有不少記者、編輯,因為發表不利政府穩定管治的報道、評論而鎯鐺入獄。(世界)保護記者協會(CPJ)指出,2017年底中國在囚記者多達41人,全球第二。香港法制一旦靠向中央,「新聞自由」勢將面對嚴重挑戰,而傳媒(記者)之前所擁有的超然地位,定會蕩然無存。再者,環顧香港大部分新聞從業員,主要來自本地兩間大專院校(中大新亞新聞系及浸大新聞系),其一親台,其一教會主理,二者皆不願看見港府靠向中國。明乎此, *不難理解何以傳媒在今次抗爭運動中,不斷醜化妖魔化政府及警隊;在多個政府新聞發布會中,記者更化身為反對派代言人,公然辱罵政府發言人。昔日,記者採訪新聞,當力求持平,以事實為據;今天,傳媒報道措詞偏激,反政府立場鮮明。何以香港傳媒有如此大改變?這是因為他們不願意看見政府達至有效管治,更不願意看見到香港政制向中央靠近;他們知道政府管治癒成功,政制越靠近中國,香港傳媒享有的特權以至生存空間,都會無可避免萎縮*。明白香港傳媒對中央政權的恐懼,就不難理解何以近年傳媒不斷醜化國內人民(如蝗蟲論、大媽論), *其目的在加深兩地人民矛盾,誘發港人對內地人民的猜忌、敵視。由醜化國人到攻擊港府施政,傳媒界目的只有一個:不要「一國」,只談「兩制」,香港永遠脫離中央管治,以確保香港傳媒既有權益不受影響*。在過去兩個多月「反修例」日子中,除少數中資(或親中)傳媒外,幾乎所有傳媒都統一口徑,全力狙擊政府,抺黑警隊。 *今天,說香港傳媒是反對派、暴力示威者的代言人、護身符,一點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