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閣下被限制主題回覆是被樓主列入黑名單, 並非版主對閣下禁言, 此乃論壇系統功能, 版主不能行使黑名單功能
原來係咁, 不過呢個論壇系統功能似乎不公道
即是樓主 OP 對唔啱聽既意見, 就可以將對方列入黑名單滅聲?
美國總統 Donald Trump 都做唔到, 佢想將佢自己 Twitter 反對者戶口刪除都被判違法.
請香討管理層或總版主再三考慮
B
不是沒有透明度, 而是閣下對論壇缺乏基本認知
我認罪
C
最後通知, 閣下多次將另一版的問題到其他不相關的版投訴, 可視作濫用意見區
最後通知 Final warning?
不是 "多次", 只是一次, 已經解釋係誤發, whatsapp 都經常發生
將另一版的問題到其他不相關的版投訴, 是否 "不相關"? 可以任意詮釋, "相關" 都可以被屈成 "不相關"
看來似乎要有心理預備, 全面滅聲, 扼殺言論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