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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臘腸炒飯 於 2021-10-27 06:46 PM 發表 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指,報告顯示被告背景良好,是普通家庭主婦,事發當日聽信謠言,誤信其愛犬不適與不明氣體有關而犯案。被告當日沒有穿黑衣,並非有預謀或蓄意參與非法集結,但形容在社會動盪時刻,被告身處非法集結地點「非常不智」。 家庭主婦不打理家務,而去參加啲非法集結,都最後只有失去自由 https://news.tvb.com/story/5d977f1ee60383434a30c287/611fca9634b031d44b9bc2da/家庭主婦屯門參與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囚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