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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虐兒事件,累計34名職員被控,其中一名24歲女子早前否認9項虐兒罪,屬首宗受審訊案件。她自辯解釋,將幼童抱起再掟在地上是「甩手」,她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被判即時入獄15個月。 裁判官莫子聰批評被告作為一名有幼兒教育資歷的照顧者,卻恃著與幼童的年紀相差超...



24歲女都心腸極惡毒,真係最毒婦人心呀。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79121-20221209.htm?spTabChangeable=0



15個月咁咩用?人地個仔女都傷咗喇!將來唔知會唔會變白痴?


判得頗輕下!  咁佢嘅資料係咪會知會哂所有公營、資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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