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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外科名醫張新村誤將病人的脾臟當腎臟切除!陳姓女病人於三年前原本應接受切除部份左腎手術,但張新村卻誤將脾臟切除,手術期間的紀錄更揭發他未



1970年港大醫科畢業,應該年紀唔細,七十幾歲,仲幫人做手術,似乎危險啲。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783452 ... p;utm_campaign=news



失德到咁都係停牌年半…………香港法律真係保障有錢人。


引用:
原帖由 怒風 於 2022-6-20 22:20 發表
失德到咁都係停牌年半…………香港法律真係保障有錢人。
醫醫相衛是常識再查就話行外人管行內人



未能正確辨認兩種器官,更嘗試合理化切除脾臟、擅改醫療紀錄

擅改醫療紀錄,即係偽造文件,應該係刑事喎。總而言之,醫委會萬歲。



[隱藏]
咁都唔洗停終身,話冇醫醫相衛真係冇人會信


就算佢老人痴呆,其他手術助手、護士瞓哂覺?🤔


哈!如果係海外進口醫生仲唔嘈到拆天


引用:
原帖由 怒風 於 2022-6-20 22:20 發表
失德到咁都係停牌年半…………香港法律真係保障有錢人。
條條死罪都可以輕判,仲唔係醫醫相衛。


1. 在未有病人同意下,將病人的脾臟切除,而非原訂的腎臟切除手術

2. 未能分辨出腎臟及脾臟

3. 未能識辨病人於手術後出現的問題,而且未提供適當處理

4. 試圖將切除脾臟的做法合理化,即使並無相關脾臟問題的紀錄

5. 不合理地催促病人做第二次手術

6. 擅自修改醫療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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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中國香港001 於 2022-6-21 00:45 發表

條條死罪都可以輕判,仲唔係醫醫相衛。


1. 在未有病人同意下,將病人的脾臟切除,而非原訂的腎臟切除手術

2. 未能分辨出腎臟及脾臟

3. 未能識辨病人於手術後出現的問題,而且未提供適當處理

4. 試圖將切除脾臟的做法合理化,即使並無相關脾臟問題的紀錄

5. 不合理地催促病人做第二次手術

6. 擅自修改醫療紀錄
所以真係吹到脹晒



判刑咁輕毫無阻嚇作用


佢唔只失當,仲失德喎!咁都只判停牌18個月!同埋點解咁都有人為佢求情


判決結果是(失德),就可向他聞事索x。


引用:
原帖由 怒風 於 2022-6-20 22:20 發表
失德到咁都係停牌年半…………香港法律真係保障有錢人。
佢之後都好難搵食啦

邊間醫院肯俾佢掛名

邊個病人肯俾佢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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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怒風 於 2022-6-20 22:20 發表
失德到咁都係停牌年半…………香港法律真係保障有錢人。
獅子會榮譽會長 可以打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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