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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hk01.com/即時中國/616839/自衛隊可介入台海突發事態-日媒-政府正討論運用安保法


日本與美國日前舉辦高峰會並發表聯合聲明,其中睽違52年提及「台灣和平與穩定的重要性」,也讓外界聯想到日本在2016年開始實施的《安全保障關聯法》,根據此法,如果台灣發生突發事態,日本自衛隊將可「依法行動」。

據共同社周日(25日)報道,多名日本政府相關人士24日透露,政府已開始正式討論,一旦台灣海峽出現突發事態時,出動自衛隊的相關法律運用。

報道稱,菅義偉在日美高峰會上直言,一旦台灣發生突發事態可能相當於「重要影響事態」或「存立危機事態」。日本政府將就相當於基於《安全保障相關法》的「重要影響事態」、「存亡危機事態」、日本遭受直接攻擊的「武力攻擊事態」各種狀況,及自衛隊的作用進行梳理,力圖加強必要防衛能力;實際適用則計劃顧及中國、謹慎判斷。

分三種事態 後兩種可武力反擊

報道指,倘若兩岸發生武力衝突,可以預想美軍可能會為了防衛台灣而進行反擊,屆時日本自衛隊將可依據《安全保障關聯法》中的「重要影響事態」,向美軍進行燃料補給等後方支援。具體來說,如果對於台灣的處境不加以作為,會導致日本遭到武力攻擊波及,或是會對日本的和平與安全產生巨大影響,那麼該情況便可以被認定為「重要影響事態」。

如果情況更加惡化,導致與日本關係密切的其他國家也遭受武力攻擊,甚至威脅到日本的存亡,同時讓日本國民的生命與權利遭到顛覆,那麼便適用於「存立危機事態」。一旦符合存立危機事態的標準,日本自衛隊便可以在一定條件下行使集體自衛權,進行武力反擊。

第三種情況則是包含駐日美軍基地在內的日本遭受武力攻擊,致使日本陷入明確的危險中,屆時政府便可以將情況認定為「武力攻擊事態」,發動個別自衛權,進行武力反擊。不過自衛隊若要在以上三種情況下採取行動,必須先通過國會的承認。

(共同社)


法辦事,有法可依,原來日本咁重視法治



日本重視法治?

咁我是否可以立法,全世界任何地方都和我有關,然後我可以去動用軍隊去攻打任何一個國家?

除非日本不承認一個中國及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否則她做的就是侵略行為。

現在日本外交就是承認一個中國,不然早和台灣結交了。這代表日本不重視法治自打嘴巴。



日本太近中國,若參戰,中國容易還擊,所以多數口講,未必真,但英美有機會!


看來日本非常之沉醉昔日「天皇萬歲」時代。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ichthys2 於 2021-4-26 06:44 PM 發表
看來日本非常之沉醉昔日「天皇萬歲」時代。
咁佢地應該做戲做全套,依照武士道,辣㷫中國被攻打時,應剖腹及斬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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