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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和林朗彥在前年6.21圍警總案中,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分別被判囚10個月及7個月,現正於監獄服刑。兩人就刑期提出上訴,今日(23日)被解往高等法院應訊,惟法官陳慶偉指,案件將轉介至上訴庭審理,並會盡快排期聆訊。據知現時「未經批准集結」罪行尚未有判刑指引。




再坐一會, 但願你能再坐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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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8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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