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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追問血液制品現艾滋抗體層層把關為何失守?

新京報快訊(記者 許雯)“上海新興血液制品艾滋抗體陽性”事件持續發酵。記者注意到,在我國血液制品至少經過原料血漿採集檢測、生產企業復檢、病毒滅活、血液制品出廠檢測、藥監部門批簽發等多個環節質量把控,才最終被患者使用。專家認為,問題或出在採血環節,但還要等企業和藥監部門的調查結果。

據媒體昨日報道,江西省疾控中心發現上海新興醫藥公司生產的靜注人免疫球蛋白(批號:20180610Z)艾滋病毒抗體陽性。

艾滋病毒抗體陽性意味着什么?疫苗科普專家陶黎納表示,艾滋病抗體並沒有保護作用,反而是持續感染的指標之一。一份艾滋病抗體陽性的血液,其中很可能存在活艾滋病病毒,也就是存在感染性。

靜脈注射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由人血漿提取。北京大學醫學部免疫學系副主任王月丹認為,血液制品檢出艾滋病抗體,應該就是意味着被來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血液或者其成分污染了。

陶黎納指出,靜注人免疫球蛋白並非只來源于單名供血者,而是至少來源于1000名供血者,屬于合併血漿。《中國藥典(2015版)》規定,靜注人免疫球蛋白每批投產血漿應由1000名以上供血漿者混合而成。

“這次事件,意味着生產問題免疫球蛋白使用的1000多人的血漿中,至少有一份來自艾滋病病毒攜帶者。”陶黎納說。

企業採集生產血液制品的原料血漿,需由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核准下發《單採血漿許可證》,設立單採血漿站採集。據上海新興醫藥官網,該公司在湖南懷化、江西餘干、福建三明、浙江台州設有四個單採血漿站。

陶黎納告訴記者,為了儘量避免血液制品在醫學使用時傳播疾病,世界各國都對此類血液制品的採集和制備過程進行了嚴格規範,總體而言有三道質控關。

首先,供血者的身體必須健康,不攜帶目前可以檢測的病原體,儘量保證血液本身是安全的;採血機構和採血設備必須符合規範。其次,血液採集后,必須用現有可靠的檢測手段去檢測是否攜帶或可能攜帶病原體。第三道質控關是用現有的最可靠手段滅活其中的微生物體,但保留生物分子的活性。

對此,中國也有詳細的規定。例如,《中國藥典》2015版要求,供血者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必須為陰性;對于合併血漿,單份血漿混合后進行血液制品各組分提取前,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必須為陰性;生產過程中應採用經批准的方法去除和滅活病毒。

另據我國《血液制品管理條例》規定,血液制品生產企業在原料血漿投料生產前,必須使用體外診斷試劑,對每一人份血漿進行全面復檢,並作檢測記錄,復檢發現有經血液途徑傳播的疾病的,必須通知供應血漿的單位單採血漿站,並及時上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此外,血液制品出廠前,必須經過質量檢驗;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嚴禁出廠。

批簽發是血液制品上市前的“最后一關”。我國《生物制品批簽發管理辦法》規定,血液制品、疫苗等生物制品實行批簽發制度,即每批血液制品出廠銷售前實行強制性審查、檢驗和批准的制度,未通過批簽發的產品,不得上市銷售或者進口。

據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官網信息,本次問題產品由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予以簽發,共計12226瓶,簽發日期為2018年10月12日,簽髮結論為“該批制品符合規定,建議予以簽發”。另據《經濟觀察報》報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僅對常規項目進行檢測,並不包括艾滋病病毒檢測。

問題究竟出在哪個環節?王月丹認為,這要等企業和藥監部門的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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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連結:
https://finance.sina.cn/2019-02-06/detail-ihqfskcp3377323.d.html?from=w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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