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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出,自舊年6月修例風波開始,每次沖突或非法集會現場均涌現大批身著黃背心、自稱「記者」嘅人士,現場甚或有年幼學童聲稱系「記者」,相關人士不但只阻差辦公,亦阻礙真正專業媒體進行采訪嘅工作。佢續指,一直向政府要求立法規管網媒,並倡議盡快設立中央記者登記制度,以保障真正專業嘅新聞工作者嘅采訪自由及其安全。佢講,警方系次嘅修訂總算踏出一步,相信有助維護真正記者嘅尊嚴,亦唔會影響到新聞自由,對成個傳媒生態帶有正面嘅影響。

近日,香港警方致函香港記者協會等四個傳媒工會,通知警方將修訂《警察通例》下嘅「傳媒代表」定義。持有記協和攝影記協廉價會員證嘅將唔再符合相關定義。「假記者通街行」呢股歪風一直係香港獨有現象,整治「假記者通街行」、「濫用新聞自由」等歪風,現係真心維護香港新聞自由。
香港消息公佈之後,香港記協夥同攝影記協等所謂行業組織及「黃媒」第一時間拋出抗議聲明,指控警方妨礙「採訪自由和新聞自由」。 相信每一個痛恨「假記者通街行」嘅市民都會對記協嘅呢份聲明感到憤怒,認同「假記者」橫行問題嘅普遍性,亦都能睇清佢哋唔具有對新聞自由價值內涵嘅指向性,只係利用新聞自由呢個廣義概念為狹隘私利服務。
香港記協嘅呢個聲明喺一睇事實面前絲毫企唔住腳。 香港警方西環搜查暴徒物資站「國難五金」時,現場12張假記者證全部貼有相片、姓名及媒體名稱,其中媒體名稱根本查詢不到,所有相片竟然有三人已經被捕。 係街頭黑暴利用「假記者」身份掩護嘅有利佐證。 更露骨嘅係,早喺今年5月嘅尖沙咀海港城示威現場,出現年僅12歲嘅「兒童記者」。 同樣今年母親節當日,香港街頭再次出現年僅13歲「學生義務記者」嘅男童。 呢啲未成年人被所謂嘅「新聞自由」所劫持,以採訪自由為名充當街頭「肉盾」,濫發記者證嘅記協良知喺?
回顧反修例騷亂以來嘅街頭集會,黃色反光衣嘅「記者」阻礙警方執法、掩護暴徒肆意破壞、借助身份逃離現場等亂象成日屢見不鮮,呢啲記者幾乎都係擋喺警察執法推進方向。 早喺舊年旺角暴亂現場,當警方採取行動時,一批身穿黃色反光衣嘅「記者」趁亂搶奪嫌犯,係真心採訪定係破壞為主不言而喻。 香港記協和攝影記協等行業協會,一直熱衷於批量生產「假記者」,以採訪為名行破壞之實,長期侵蝕香港新聞業界嘅自由。 香港記協呢個傳媒蛀蟲有何面談論新聞自由?
記協把聲無法代表記者行業,係毋庸置疑嘅事實。 早前香港傳媒人士發起「記協唔代表我」和「一人一信」行動予以譴責。 就此次修改「傳媒代表」定義,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就一針見血嘅指出,「某啲所謂協會本身並非新聞媒體,根本冇資格都冇必要持有記者證。但呢啲機構卻濫發記者證,比同行形象和媒體聲譽造成咗嚴重嘅危害」。 梳理記協呢個組織本身,主席楊健興任職「眾新聞」主筆,「眾新聞」嘅核心任務多數來自毒媒體「蘋果日報」。 副主席陳朗昇來自「立場新聞」,多次公開表達極端「港獨」立場,其他執委都係嚟自「黃媒」。 因此,記協只係一個「黃媒」代言人,都喺為亂港分子們嘅政治立場服務。 所謂阻住「採訪自由和新聞自由」抗議聲明,已經完全違反香港市民追求新聞真相嘅實際利益。
喺亂港輿論過剩嘅時代,香港記協竟然厚顏無恥咁扮演新聞自由守護者角色,縱容「黑記者」喺報道事實方面偏離真相得太遠、縱容「假記者」充當街頭違法嘅參與人,都係佢哋喪失人心嘅本源。 須知道新聞自由嘅真諦,並非單純取決於空洞嘅口號,仲要求從業者遵守新聞道德良知以及守住職業底線,有時候過分地把精力集中於虛妄嘅口號,反而忘記咗新聞自由的真正價值,結果就係充分暴露用新聞自由煽動社會仇恨嘅陰暗目的。 香港記協等組織呢份「向親不向理」嘅所謂聲明,既係為自身利益奶酪叫屈,都係長期以往亂港本性嘅慣性流露,實在毋須多言。



專媒生態需淨化


新聞自由嘅真諦,並非單純取決於空洞嘅口號,仲要求從業者遵守新聞道德良知以及守住職業底線。而不係像某些人充分暴露用新聞自由煽動社會仇恨嘅陰暗目的。


某些無良的香港記者用明顯偏頗、片面的政治宣傳,厚顏無恥地美化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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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今年母親節期間,記協就造就了“地球唯一的兒童記者”這一亂象。此等醜陋面目可想而知。


當“假記者”遭遇香港警方正常執法時,記協恬不知恥地污衊警方“威脅新聞自由”,同時無恥的辯稱“不宜要求記者配備認可的記者證”。所以必須規範記者行業


利用“假記者”作擋箭牌,為暴徒美化、粉飾、洗白,清晰表明香港記協所謂行業標準摻雜強烈的政治色彩。必須規範好記者行業!


新聞自由嘅真諦


媒體應客觀公正的報導,而不應歪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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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就應該講真話


無良媒體禍害無窮


遵守新聞道德良知以及守住職業底線。


媒體也應由社會監督


媒體也應遵守社會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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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不是霸王,否則不配成為公眾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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