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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無家者在2019年冬至前夕被康文署及警方在反罪惡行動中丟棄家當,無家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署追討政府賠償。裁判官在本周二(29日)判無家者一



林太比乞丐都$500,公道D講,$100真係少左D,人地無屋住先至訓街啫!有頭髮邊個想做辣尼

https://www.hk01.com/01觀點/753086 ... p;utm_campaign=mama



引用:
原帖由 沙填入臀門. 於 2022-3-31 10:31 發表
深水埗無家者在2019年冬至前夕被康文署及警方在反罪惡行動中丟棄家當,無家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署追討政府賠償。裁判官在本周二(29日)判無家者一

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dw/20220330/585902980356640768172534.jpeg/qPYQy4btrU-FGj-nBE935t2Sf9V00Qa5l0RKiZdESok

林太 ...
$100真係少左D,這句我同意。

但這只是於情合理,法理上又另一回事。
霸佔公地和租霸性質相似,我認為不應助長。
難道政府地方被霸佔合理?私人地方被霸佔就不合理?

另外,我不同意"有頭髮邊個想做辣尼"
小時候見得人少,這句我是認同的,但大個看了人生百態後,太多其他可能原因引致不成立了。

例子,
精神病人,他們有手有腳有能力(有頭髮),但因為精神問題放棄自己(做辣尼)。
劣根性,他們有手有腳有能力(有頭髮),因為惡習例如吸毒/躺平,沒人逼迫他,不得不流落街頭(做辣尼)。

但最主要不成立的點是,香港是一個褔利社會。
無家者要成為有家者,政府有補助,未上到樓亦有不少社區中心可以暫時居住,並非霸佔公地的理由。



引用:
原帖由 沙填入臀門. 於 2022-3-31 10:31 發表
深水埗無家者在2019年冬至前夕被康文署及警方在反罪惡行動中丟棄家當,無家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署追討政府賠償。裁判官在本周二(29日)判無家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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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太 ...
可憐的人總有可恨之處,問下去地害過多少人,唔好扮慘,,真係信左上面這個就一筆勾銷咩



一句公義大九晒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sheung1009 於 2022-3-31 18:03 發表

$100真係少左D,這句我同意。

但這只是於情合理,法理上又另一回事。
霸佔公地和租霸性質相似,我認為不應助長。
難道政府地方被霸佔合理?私人地方被霸佔就不合理?

另外,我不同意"有頭髮邊個想做辣尼"
小時候見得人少,這句我是認同的,但大個看了人生百態後,太多其他可能原因引致不成立了。

例子,
精神病人,他們有手有腳有能力(有頭髮),但因為精神問題放棄自己(做辣尼)。 ...
爛紙皮街外執返來,免費嘅。賠一百蚊已俾多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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