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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on.cc/hk/bkn/cnt/commentary/20210620/bkn-20210620000429721-0620_00832_001.html


鳥之將死,其鳴也哀。嘗言「不怕坐監,最怕洗廁所」的壹傳媒黎智英求仁得仁,正在赤柱監獄服刑,惟其心腹似乎不像主子「死剩把口」,反而為求不用收押,跳船割席無所不用其極。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及3間公司,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昨日提堂,張、羅二人為求保釋,不惜提出辭任壹傳媒集團所有職務等條件,然而裁判官不為所動,二人須還押至8月中再訊。



日前才大聲疾呼「大家要頂住」的張劍虹,想不到事隔數日即如洩了氣的皮球,為求逃避鐵窗滋味,在庭上「哀求」保釋時,自行提出「極為嚴苛」的條件,包括願意辭任壹傳媒集團所有職務、現金300萬元擔保、50萬元人事擔保、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星期3次向警方報到、不會以任何方式發表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行或文章、不會參與任何媒體事務、不會與外國官員或議員等會面、不會接受任何訪談等。

代表羅偉光的律師提出的保釋條件也是差不多,包括承諾辭去《蘋果日報》總編輯職務及公司董事職務、交出10萬至20萬元保釋金、10萬元人事擔保,並承諾會跟隨任何可釋除控方疑慮的保釋條件,願意遵守禁足令等。很可惜,二人涉及的並非一般罪行,而是國安重罪,不准保釋自是必然結果,花再多的口水也是徒勞。裁判官認為他們有再干犯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風險,拒絕二人保釋申請,隨即還押荔枝角收押所。

當然,他們都是漢奸黎推心置腹的左右手,出來行便預了還,落得今日下場不過是咎由自取。正如警方國安處指出,自2019年迄今,《蘋果日報》在報章及網上發表數十篇中英文報道,呼籲外國制裁香港或中央。有關文章在國安法實施後,甚至近期仍持續發布,有證據顯示這些文章是與外國或境外勢力串謀制裁計劃的重點,為境外機構實施制裁行動提供口實,並形容壹傳媒大樓已成為犯罪現場;而被捕人士皆是《蘋果日報》的董事及高層,對公司運作相當重要,亦對報章內容、風格及方針責無旁貸。張、羅二人為換取短暫自由而提出辭職,以為這樣就能撇清關係,矇混過關,別說無人相信,說是侮辱人們智慧也不誇張。

實際上,《蘋果日報》在發生如此重大事故後,翌日仍號稱出紙50萬份,有些人帶同手推車一買百份,顯然不止是「讀者自發行為」這麼簡單。外界早就估計,有人欲通過種種操作繼續為壹傳媒「送水」,同類手法去年8月黎智英被捕時也玩過一次,可謂駕輕就熟。由此亦可看到,漢奸黎雖身在獄中,但顯然有「幾手準備」繼續頑抗,包括早已安排《蘋果日報》「第二梯隊」接班延續營運,證明漢奸黎死心不息,至今仍在垂死掙扎,妄想有朝一日大翻盤。

問題是,國安法豈是兒戲,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保安局局長甚至嚴詞指出,新聞自由不能作為危害國安的保護傘,呼籲員工及同業「切勿和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同流合污,應該和罪犯切割」,可見誰繼續和淫媒毒果沆瀣一氣,誰就有可能成為第二位張劍虹、羅偉光。打份工而已,有需要為漢奸集團搵命博嗎?果不其然,《蘋果日報》除了前線員工紛紛跳船,「第二梯隊」亦有最少兩人已經請辭,不難預料跳船潮將陸續有來,反映所謂的「對抗暴政」、「為迎接黎明奮戰」是假,保命要緊才是真。

更何況,《蘋果日報》等3間公司不僅遭保安局引用國安法凍結合共1,800萬元資產,甚至成為被告,同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淫媒毒果出糧給員工固然成問題,相關公司一旦經審訊罪成,政府更可向法庭申請命令,取消該等公司的營業執照。毒果「收檔」,已成定局。

因果循環,報應不爽。壹傳媒打從成立的第一天起,即以反中亂港為職志,從叫囂「天滅中共」發展到「為美國而戰」,從利用政治黑金禍港發展到公然煽動黑暴,甚至在國安法實施後依然沒有收斂,繼續為西方國家制裁中港政府鼓與呼,現在終於報應臨頭,離死期不遠。說到底,叛國行為放諸全世界都是重罪,新聞自由更非擋箭牌,最近美國對一名國防部人員啟動「反間諜調查」,原因正是他撰寫了不合美國反華政策的文章。勾結外力危害國安是否可以輕饒,漢奸集團心知肚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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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屯馬線轉用新月台之日,東方出極佳評論!

熱切期待627,屯馬線全通之日,人民大解放日,成間壹淫媒執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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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建交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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