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涉於前年參與「18區開花」騷亂的14歲女童承認非法集結罪,辯方呈上多封其師長求情信,稱被告有積極學習態度、成績進步,與同學相處融洽,會支持和盡力挽救女童,望法庭寬大處理。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質問,師長事前沒有提點學生勿上街做違法事,事後卻稱會協助學生更生,故對他們求情信的真誠度存疑,並將案件押後至3月19日判刑,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裁判官羅德泉直言,社會事件由2019年6月已經開始,其間發生的案件緊密及涉及不同程度,而大多數被捕者都是年輕人,是「好容易出嚟嘅一群」,而本案是發生在前年10月中旬,「那麼師長面對社會情況,有沒有提醒學生不可做犯法的事情?」,「我唔係話佢哋點做嘢,但作為師長,事前有危機有冇提醒被告?」羅官表示,學生心智未成熟,容易受媒體影響,如果師長事前沒有提點學生,事後卻表示支持學生及協助更生,「佢哋有幾咁真誠?」辯方則回應稱,老師已在早會提醒過學生。
[ 本帖最後由 Henrywu18 於 2021-2-28 10:20 A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