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爆料:與同僚三人一同「開房」 港台女記者唐若韞疑接受無償款待
有港台記者涉嫌收受利益, 免費與同僚「開房」!昨日網絡上流傳一張圖片, 指一名港台女記者唐若韞, 或曾經以「筍價」甚至是免費入住文華東方酒店豪華套房, 接受無償款待更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該網圖更列出「五大問題」, 要求廣播處長及香港電台必須回應, 以釋除公眾疑慮。其後本網亦收到讀者爆料, 指唐若韞與文華東方酒店高層相識, 並附上唐與該名高層在社交媒體上的合照, 而唐本人在豪華套房內打卡「曬命」的照片亦清楚顯示, 她分別在本年的1月及2月份在文華東方酒店內「Staycation」, 房間除飽覽維港無敵海景之外, 更盡享套房內豪華設施及 Room service 大嘆美食。
此外, 爆料者更放出其他引人入勝的內容, 原來「開房」人士不只一人! 除該名女記者(唐若韞)外, 還有城市論壇主持蘇敬恆及另一個港台高層, 令到事件的「花生程度」提升至另一層次。
本媒在唐若韞的社交媒體 Instagram 上面查到, 她已將部分在文華東方酒店豪華套房內嘆世界的照片及帖文刪除; 其後記者向唐若韞求證事件, 但在截稿前仍得不到任何回覆。
有網民認為, 港台屬政府部門, 受到公務員事務規例約束, 該女記者或已觸犯《防止賄賂條例》, 有關當局應徹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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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若韞回覆《立場》時表示,自己去年 12 月以當時的標準價格在文華東方酒店渡假,由於酒店在入住期間有服務問題,她去信反映後,酒店作出補償,她則於今年 1 月再次入住。她強調,當中絕不涉及收受利益,事前亦不認識酒店的任何員工,保留對失實指控的追究權利。港台回覆查詢時表示,就港台同事被投訴收受利益一事,已按照政府機制嚴肅調查跟進,亦指對網上可能出現有關港台的失實指控,會保留追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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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以唐若韞自己所辯,係酒店因之前服務不周,而對唐若韞作出嘅賠償,唐若韞身為合約公務員若接受此賠償,必須向港台及政府公務員事務科申報並獲得批准後(獲批嘅機會極微,因為明顯與唐若韞嘅工作上有利益衝突),唐若韞先至可以享用酒店呢個賠償
而家明顯唐若韞喺享用之前,並冇向港台及政府公務員事務科申報,亦並未獲批,已經斷正等同犯上前曾特首曾蔭權之前一樣嘅罪行,已經冇得走甩
若港台仲包庇唐若韞嘅話,咁港台就會罪行比唐若韞更大
而今次與唐若韞一齊享用唐若韞事前冇向港台及政府公務員事務科申報酒店賠償嘅港台高層,而家亦與唐若韞一樣斷正公務員防止賄賂條例
[ 本帖最後由 天外有天s 於 2021-2-23 10:09 A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