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2,719
  • 回覆: 29
+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殖民英犬末日 於 2020-12-12 04:53 發表
周家明怎會與李柱銘這樣敏感的人物私下勾結在一起呢?很多人不知道,他們兩位可不是臨時勾結,而是「師徒情深」吶!

沒錯,李柱銘就是周家明的另外一個「貴人」!

周家明與李柱銘的淵源要追溯到周家明在香港大學讀書期間。其曾在暑假實習擔任李柱銘的助理。李柱銘同樣看中了周家明的專業素質,所以對周進行了着重的培養,並成為了周家明的「師父」。

與此同時,身為學生、涉世未深的周家明就像一張白紙,李柱 ...
中央設立國安法時犯上嚴重錯誤,用返香港法官進行港式審訊,中央應該負上責任作出修正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12-12 09:05 AM 發表

中央設立國安法時犯上嚴重錯誤,用返香港法官進行港式審訊,中央應該負上責任作出修正
國安案件的主審法官是由特首指定,
法官如果不得力,問題在特首,要么特首就是殖民奴,要么就是無能失察。
而且,港區國安法還規定特殊案件可以由大陸審理,何謂“特殊案件”自然由人大定義。
最后,港區國安法是人大制定,人大自然也可以修訂。
香港漢奸們(包括司法界)所恃着無非就是“國際干預”,但是中央已經完全不在乎“國際干預”。
港區國安法給香港司法界留了一點面子,
香港司法界需要好自為之,可別給臉不要臉,敬酒不吃吃罰酒!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robin09 於 2020-12-12 10:48 發表

國安案件的主審法官是由特首指定,
法官如果不得力,問題在特首,要么特首就是殖民奴,要么就是無能失察。
而且,港區國安法還規定特殊案件可以由大陸審理,何謂“特殊案件”自然由人大定義。
最后,港區國安法是人大制定,人大自然也可以修訂。
香港漢奸們(包括司法界)所恃着無非就是“國際干預”,但是中央已經完全不在乎“國際干預”。
港區國安法給香港司法界留了一點面子,
香港司法界需要好自為之, ...
既然明知香港法官靠不住就一早就制定國安法時由內地指派法官,在港另設專門法庭

國安法全部由中央制定,中央明知香港法官有問題但係仍然交香港法官審,咁係邊個問題,你敢講中央無錯,一啲責任都無?

中央應盡快修改錯誤,改由內地指派法官方為正確



口水多過茶
原來又係司法中立衝撞咗極權意志~



引用:
原帖由 聞敬鑾 於 2020-12-12 12:16 PM 發表
口水多過茶
原來又係司法中立衝撞咗極權意志~
哈哈
最緊要反對派最受依套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0-12-12 11:09 AM 發表

既然明知香港法官靠不住就一早就制定國安法時由內地指派法官,在港另設專門法庭

國安法全部由中央制定,中央明知香港法官有問題但係仍然交香港法官審,咁係邊個問題,你敢講中央無錯,一啲責任都無?

中央應盡快修改錯誤,改由內地指派法官方為正確
睇肥佬黎這單案國安法官如何判吧  如果法官重判10年以上徒刑也就算了 否則內地可能會直接插手 (1)推翻終審法院的裁決 (2)以後的國安案件 全部交給內地處理



引用:
原帖由 歸去來兮 於 2020-12-12 14:47 發表

睇肥佬黎這單案國安法官如何判吧  如果法官重判10年以上徒刑也就算了 否則內地可能會直接插手 (1)推翻終審法院的裁決 (2)以後的國安案件 全部交給內地處理
但係個design問題遲早都要解決
始終港式審訊太多方面可以操作
法官被恐嚇,律政司搞錯文件,已經可以將疑人脫罪

而且恐嚇行法官而又未能刑事追究,即是警察知道恐嚇方背景不簡單,所以不敢立案

一定要改返內地指派法官+檢察人員先確保國安法有效



[隱藏]
根本應該即炒,最基本的法律原則都不知道,只滿足自己偏黃的頭腦,又一💩眼人。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隱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