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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讓女朋友行刑式虐待,甚至「用風筒灼傷下體及被滾水淋大腿」;只有一個可能;就是心甘情願地配合,雙方進行性虐待遊戲。但法官判被告「重囚41個月」。另一方面則是「全線放生,或者象徵式輕判暴徒」。

人間何世問香曹
戲虐重囚放暴徒
敢笑新冠為禍小
瘟官騎劫竟時髦



 
 
引用:
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20-11-3 08:06 AM 發表
多次讓女朋友行刑式虐待,甚至「用風筒灼傷下體及被滾水淋大腿」;只有一個可能;就是心甘情願地配合,雙方進行性虐待遊戲。但法官判被告「重囚41個月」。另一方面則是「全線放生,或者象徵式輕判暴徒」。

人間何世問香曹
戲虐重囚放暴徒
敢笑新冠為禍小
瘟官騎劫竟時髦
瘟官放生暴徒, 林鄭放生瘟官, 香港特色



一個願打,一個願捱 —— 但證據確鑿要重判;
惡人亂打,無辜受難 —— 就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不是世界瘋狂,而係法治唔檢討革新嘅代價。
本來香港係用普通法,裁判應該較人性化,
但香港嘅法例守舊,已固嘅法理到今天變化萬千嘅社會唔一定再有情理,
結過,以前嗰套用係而家嗰代,根本係脫晒節。

大陸近雇用大量專家去制定法典,把守舊嘅法例一一翻新,
樣普羅大衆有更清晰嘅法治理念,我覺得,咁嘅法律更有利社會有秩序同更和諧。



真真正正法治已死,有罪無罪是觀點與角度姑且算了,但法官豈能充當辯護律師角色,處處替被告找藉口,完全忘記公平公正原則,這樣的行為配做法官嗎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貓男 於 2020-11-3 14:56 發表
一個願打,一個願捱 —— 但證據確鑿要重判;
惡人亂打,無辜受難 —— 就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不是世界瘋狂,而係法治唔檢討革新嘅代價。
本來香港係用普通法,裁判應該較人性化,
但香港嘅法例守舊,已固嘅法理到今天變化萬千嘅社會唔一定再有情理,
結過,以前嗰套用係而家嗰代,根本係脫晒節。

大陸近雇用大量專家去制定法典,把守舊嘅法例一一翻新,
樣普羅大衆有更清晰嘅法治理念,我覺得, ...
估計被告冇請律師。性虐待系兩個人嘅亊。
試想想,正常男人畀人用風筒吹個周,會唔會一腳伸過去?須知風筒吹一下唔會有亊,必定吹好耐先正會受傷。法官稍為有的常識就知系乜樹。



引用:
原帖由 kw_lam 於 2020-11-3 15:53 發表
真真正正法治已死,有罪無罪是觀點與角度姑且算了,但法官豈能充當辯護律師角色,處處替被告找藉口,完全忘記公平公正原則,這樣的行為配做法官嗎
所以話港版國安法冇漆用。
只有揾大陸國安執法並在大陸審先正有效。



引用:
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20-11-3 08:06 發表
多次讓女朋友行刑式虐待,甚至「用風筒灼傷下體及被滾水淋大腿」;只有一個可能;就是心甘情願地配合,雙方進行性虐待遊戲。但法官判被告「重囚41個月」。另一方面則是「全線放生,或者象徵式輕判暴徒」。

人間何世問香曹
戲虐重囚放暴徒
敢笑新冠為禍小
瘟官騎劫竟時髦
世上最美麗的魚村,就有最獨大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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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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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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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雨點子 於 2020-11-3 16:04 發表

世上最美麗的魚村,就有最獨大的法官。
香港死得啦!



引用:
原帖由 貓男 於 2020-11-3 14:56 發表
一個願打,一個願捱 —— 但證據確鑿要重判;
惡人亂打,無辜受難 —— 就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不是世界瘋狂,而係法治唔檢討革新嘅代價。
本來香港係用普通法,裁判應該較人性化,
但香港嘅法例守舊,已固嘅法理到今天變化萬千嘅社會唔一定再有情理,
結過,以前嗰套用係而家嗰代,根本係脫晒節。

大陸近雇用大量專家去制定法典,把守舊嘅法例一一翻新,
樣普羅大衆有更清晰嘅法治理念,我覺得, ...
其實人應該有智慧,連對錯輕重都唔識分就做法官。慘不忍睹。



[隱藏]
 
判刑就係咁荒謬


引用:
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20-11-3 04:08 PM 發表

其實人應該有智慧,連對錯輕重都唔識分就做法官。慘不忍睹。
E十職業最好做法官,可隨己意判案且俸祿高,丫佬可以考慮吓喎!



引用:
原帖由 zhangduan 於 2020-11-4 07:54 發表



E十職業最好做法官,可隨己意判案且俸祿高,丫佬可以考慮吓喎!
哈哈!咁睇得起,即系話我一樣系低智低能、輕重不分,可以亂七個判案?



引用:
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20-11-4 08:15 AM 發表

哈哈!咁睇得起,即系話我一樣系低智低能、輕重不分,可以亂七個判案?
段舊估冇辛苦嘛!
只要上庭前揸住本例書睇吓,跟住隨己喜好判便收工



姐姐只係食唔飽玩激左小小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