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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衫哥 於 2019-5-19 09:38 AM 發表 筆者早日同朋友談論,爲何特區政府要冒天下大不韙推行「逃犯條例」的修訂。 從種種跡象,例如臺灣方面的反應,大家可以肯定的是,處理陳同佳案絕對不是「逃犯條例」的主因。即使按公安部前副部長陳智敏所言,有三百名有名有姓的中國重犯匿藏香港,只能印證「逃犯條例」是為中方服務而非處理臺灣的逃犯。但這樣一樣不能解釋爲何港府要如斯高調,一定要現在,以如此重手處理「逃犯條例」。 筆者一直質疑「逃犯條例」是否真的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