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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華為一而再盜竊企業知識產權,華爾街日報記者更以「惡名昭彰」來形容華為。
華為被美國封殺,這消息在內地沒有被封,這是中共為鼓動民族情緒而刻意安排。創辦人任正非現在可能是僅次於習總的國家英雄,甚麼「百年一遇人才」、「美國真正懼怕的人」等自吹自擂的話,不絕於耳。
可是,華為以盜竊歐美技術起家的歷史,永遠不能被抹去,華爾街日報整理了十宗涉及華為侵權的訴訟案,全部有人證物證,甚至有前員工稱被迫從事商業間諜活動。
十宗訴訟當中,要數最關鍵就是Quintel Technology一案。這間美國研究無線傳輸技術的公司,2015年發現華為涉嫌抄襲其手機傳輸技術「per user tilt」,其CTO David Barker從電訊商Telus Corp.的代表聽說,華為當時推出了一款加強手機傳輸的新技術,名為「user specific tilt」。
Quintel在訴訟案指,他們2009年曾分享這技術予華為,尋求商業合作,但最終合作沒有促成,後來卻發現華為在當日會面後一個月,將有關技術自行申請專利,最滑稽的是,專利文件內竟忘了刪除Quintel的名稱及「商業保密」等字眼,因而被揭發。
技術工程教授Emil Björnson等多名科學家證實,華為目前掌握的5G技術,其初始技術均來自Quintel的「per user tilt」,這亦解釋到為何華為在2010年後,電訊技術發展逐步超越西方主要對手。
這案件去年結束,最後雙方作私底下協議的庭外和解。
多年來華為一而再盜竊企業知識產權,華爾街日報記者更以「惡名昭彰」來形容華為。在美國最早一宗的盜竊技術訴訟是2003年1月,當時科技巨頭Cisco控告華為抄襲其路由器軟件及使用手冊,企業法律顧問Mark Chandler更飛到深圳跟任正非對質,而任只以「巧合」來回應。最後案件華為敗訴,華為承認抄襲了部分Cisco的產品。
另外還有很多被興訟的商業間諜行為,例如2004年參加芝加哥Supercomm科技會議期間,有華為員工偷拍其他企業的機密電路板及設計圖;又有前員工指華為從來都不惜一切偷技術,同事偷到電路板,就會送到秘密房間研究,然後送回中國解構,又會要求員工假扮其他企業,參與如Facebook舉辦的行業會議,如果不從都會被辭退。
華為大至跟Motorola、T-Mobile等大企業,小至Startup及音樂家都有被指竊取知識版權的訴訟,劣績斑斑。可是大部分都礙於華為擁有國家體制作後盾,或商業理由等等被迫了事,中國政府甚至願意以生意和開放內地市場以換取和解。
華為由崛起到被封殺,不無道理,華爾街日報以《華為崛起 充斥著盜竊和不道德指責》(Huawei’s Yearslong Rise Is Littered With Accusations of Theft and Dubious Ethics)為題,寫了2萬多字,力數不是,為美國封殺華為提供有力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