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71,195
- 回覆: 1,413
- 追帖: 2
VIP
- 帖子
- 3436
- 積分
- 3443
- 註冊
- 2008-1-4
|
#61
發表於 2008-11-9 20:10
引用:原帖由 朱仔成. 於 2008-11-9 08:08 PM 發表
有呀
o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以及
因為我狂post出黎,佢地個個話我煩 佢地不滿你, 唔係變成不滿政府引起推翻政府的可能, 所以條例不適用於你身上
[ 本帖最後由 小學程度的博士 於 2008-11-9 08:14 PM 編輯 ]
|
|
|
VIP
- 帖子
- 5045
- 積分
- 3955
- 註冊
- 2006-6-2
|
#62
發表於 2008-11-9 20:12
support her
|
|
|
VIP
- 帖子
- 8246
- 積分
- 8498
- 註冊
- 2007-9-9
|
#63
樓主 發表於 2008-11-9 20:13
引用:原帖由 朱仔成. 於 2008-11-9 08:08 PM 發表
有呀
o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以及
因為我狂post出黎,佢地個個話我煩 係咩, post d 證據黎睇下囉
有幾多人不滿呀? 證據呢?
要睇你意圖喎, 咁你意圖係乜呀?
|
|
|
VIP
- 帖子
- 5414
- 積分
- 5501
- 註冊
- 2008-10-7
|
#64
發表於 2008-11-9 20:14
為何利用納稅人的錢, 去攻擊香港政府????
簡直不知所謂!! 浪費納稅人的錢!!!!!
樓主﹐你唔明白香港法律精神﹐唔係話一定企係當權者一面。
西方法律﹐係作為一個當權者同市民的公契。
所以﹐你所以為“利用納稅人的錢, 去攻擊香港政府﹖﹖簡直不知所謂!! ”
其實不知所謂正係你。因為法援處認為有得打﹐就證明陳巧文所講唔係
無論點。你思維係大陸就十分之合適。社會公契﹐正係制衡當權者唔好亂來。
大家想下為何深圳又要因為城規保安用手電拋出引至電單車手死亡﹐
一件小事會引至暴動呢﹖﹖因為市民失去對當權者的信心。香港幸好有陳巧文
證明當權者都不能逾越社會公契。
請香港政府引用現有的香港法律「煽動叛亂」罪, 控告陳巧文!
圍擾的場面不乏其他市民激動情緒, 若不及時制止, 極有機會引起其他騷動, 嚴重
防礙「公眾安全」!!
圍擾的場面﹐如果陳巧文要拉﹐就先拉左圍住陳巧文的國內同胞先﹐唔該。
國內同胞真係極有機會引起騷動。
|
|
|
VIP
- 帖子
- 8246
- 積分
- 8498
- 註冊
- 2007-9-9
|
#65
樓主 發表於 2008-11-9 20:14
[按此打開]
[隱藏]
引用:原帖由 inames 於 2008-11-9 08:12 PM 發表
support her 你support her?
咁請你說出一個理由, 以說服大家:
為何香港人要支持藏獨? (「雪山獅子旗」是代表「支持藏獨」, 是不爭的事實!)
香港人為何要支持中國在西北接壤處 (西藏), 開個大缺口? 讓西方國家可在該地進駐軍隊、步駐導彈, 隨時可攻擊中國?
點解香港人應該支持外國人隨時攻打中國??
|
|
|
VIP
- 帖子
- 3436
- 積分
- 3443
- 註冊
- 2008-1-4
|
#66
發表於 2008-11-9 20:19
引用:原帖由 music3 於 2008-11-9 08:14 PM 發表
為何利用納稅人的錢, 去攻擊香港政府????
簡直不知所謂!! 浪費納稅人的錢!!!!!
樓主﹐你唔明白香港法律精神﹐唔係話一定企係當權者一面。
西方法律﹐係作為一個當權者同市民的公契。
所以﹐你所以為“利用納稅 ...
圍擾的場面﹐如果陳巧文要拉﹐就先拉左圍住陳巧文的國內同胞先﹐唔該。
國內同胞真係極有機會引起騷動。 陳巧文衝出示威區, 不依公務人員指示引起騷亂, 告得
呢件垃圾拿了納稅人錢去英國讀書, 入港大唔守規則在 hall飲酒, 浪費納稅人錢, 依家自己不守法, 還好意思拿法援, 衰過大陸蝗蟲拿綜援
簡直不知所謂!! 浪費納稅人的錢!!!!!
|
|
|
VIP
- 帖子
- 5045
- 積分
- 3955
- 註冊
- 2006-6-2
|
#67
發表於 2008-11-9 20:21
如果大家覺得她有犯煽動叛亂罪
大可去信律政司
而警方有無打壓《基本法》賦予市民的言論自由..係法庭判的
係到講有咩用?
我雖唔喜歡她"展示代表支持藏獨的「雪山獅子旗」和橫額"
但唔覺她有浪費納稅人的錢
返而認為她係維護緊市民的言論自由
|
|
|
VIP
- 帖子
- 3436
- 積分
- 3443
- 註冊
- 2008-1-4
|
#68
發表於 2008-11-9 20:24
引用:原帖由 inames 於 2008-11-9 08:21 PM 發表
但唔覺她有浪費納稅人的錢
返而認為她係維護緊市民的言論自由 你有言論自由去反你家人, 但你家人也有權踢你出家門
|
|
|
VIP
- 帖子
- 8246
- 積分
- 8498
- 註冊
- 2007-9-9
|
#69
樓主 發表於 2008-11-9 20:24
引用:原帖由 music3 於 2008-11-9 08:14 PM 發表
為何利用納稅人的錢, 去攻擊香港政府????
簡直不知所謂!! 浪費納稅人的錢!!!!!
樓主﹐你唔明白香港法律精神﹐唔係話一定企係當權者一面。
西方法律﹐係作為一個當權者同市民的公契。
所以﹐你所以為“利用納稅人的錢, 去攻擊香港政府﹖﹖簡直不知所謂!! ”
其實不知所謂正係你。因為法援處認為有得打﹐就證明陳巧文所講唔係
無論點。你思維係大陸就十分之合適。社會公契﹐正係制衡當權者唔好亂來。
大家想下為何深圳又要因為城規保安用手電拋出引至電單車手死亡﹐
一件小事會引至暴動呢﹖﹖因為市民失去對當權者的信心。
香港幸好有陳巧文
證明當權者都不能逾越社會公契。
。... 『因為法援處認為有得打? 』...佢係符合申請資格, 又有相關的資料提出, 所以通過法緩申請, 看看大陸人都以法援控告香港政府!!
香港人納稅人的錢, 就是被你呢類思想的人, 以納稅人的錢去攻擊政府!
看看大陸人都以法援控告香港政府, 要求來港1年領綜緩!! 其他利用法緩納稅人的錢的例子, 多不勝數!
居港須滿七年 入稟指牴觸基本法 兩新移民婦挑戰綜援規限
http://www.discuss.com.hk
看來, 是「你思維係大陸就十分之合適。」吧
我同樣會說, 其實不知所謂正係你。閣下對「因為市民失去對當權者的信心。」失去信心, 是閣下的事, 記住, 這並不代表全部香港市民想法!引用:請香港政府引用現有的香港法律「煽動叛亂」罪, 控告陳巧文!
圍擾的場面不乏其他市民激動情緒, 若不及時制止, 極有機會引起其他騷動, 嚴重
防礙「公眾安全」!!
圍擾的場面﹐如果陳巧文要拉﹐就先拉左圍住陳巧文的國內同胞先﹐唔該。
國內同胞真係極有機會引起騷動。 以咩法例去拉其他香港市民? 請指出!
你眼中只見「國內同胞」? 我就見到唔少香港人在錄影中啦
話拉就拉?
看來, 是「你思維係大陸就十分之合適。」吧
[ 本帖最後由 Neo 於 2008-11-9 08:30 PM 編輯 ]
|
|
|
VIP
- 帖子
- 5414
- 積分
- 5501
- 註冊
- 2008-10-7
|
#70
發表於 2008-11-9 20:24
[按此打開]
[隱藏]
引用:原帖由 inames 於 2008-11-9 08:21 PM 發表
如果大家覺得她有犯煽動叛亂罪
大可去信律政司
而警方有無打壓《基本法》賦予市民的言論自由..係法庭判的
係到講有咩用?
我雖唔喜歡她"展示代表支持藏獨的「雪山獅子旗」和橫額"
但唔覺她有浪費納稅人的錢
返 ... 係大陸﹐法律為當權者服務﹐陳巧文一定犯法。
不過﹐今日香港唔單止唔肯定犯唔犯法﹐仲可以申請法
援去告香港警方。
大家唔服氣﹐可以番國內架。國內城規人員可以隨意用手電
飛出﹐引至電單車司機死亡。市民都會去暴動。因為對國家法
律失去信心。呢個社會可能適合你﹖﹖﹖
|
|
|
VIP
- 帖子
- 8246
- 積分
- 8498
- 註冊
- 2007-9-9
|
#71
樓主 發表於 2008-11-9 20:27
引用:原帖由 inames 於 2008-11-9 08:21 PM 發表
我雖唔喜歡她"展示代表支持藏獨的「雪山獅子旗」和橫額"
但唔覺她有浪費納稅人的錢
返 ..
返而認為她係維護緊市民的言論自由. 你的所謂「言論自由」, 是可能隨意煽動其他人支持「西藏獨立」??
如果無這面旗「支持藏獨」旗, 你的論點或許成立及較有說服力吧
我再問閣下, 直接答吧:
你說出一個理由, 以說服大家:
為何香港人要支持藏獨? (「雪山獅子旗」是代表「支持藏獨」, 是不爭的事實!)
香港人為何要支持中國在西北接壤處 (西藏), 開個大缺口? 讓西方國家可在該地進駐軍隊、步駐導彈, 隨時可攻擊中國?
點解香港人應該支持外國人隨時攻打中國??
|
|
|
VIP
- 帖子
- 5045
- 積分
- 3955
- 註冊
- 2006-6-2
|
#72
發表於 2008-11-9 20:27
引用:原帖由 Neo 於 2008-11-9 08:14 PM 發表
你support her?
咁請你說出一個理由, 以說服大家:
為何香港人要支持藏獨? (「雪山獅子旗」是代表「支持藏獨」, 是不爭的事實!)
香港人為何要支持中國在西北接壤處 (西藏), 開個大缺口? 讓西方國家可在該地進駐軍隊、步駐導彈, 隨時可攻擊中國?
點解香港人應該支持外國人隨時攻打中國??
你會唔會有太多假定?
何以見得藏獨會讓西方國家可在該地進駐軍隊、步駐導彈, 隨時可攻擊中國?
還有藏獨有可能發生咩?
我唔支持藏獨
唔代表我要打壓支持藏獨的言論
立場唔同就要打壓對方?
同一言堂有咩分別?
|
|
|
|
|
禁止發言
- 帖子
- 2664
- 積分
- 2039
- 註冊
- 2003-9-12
|
#73
發表於 2008-11-9 20:28
|
|
|
|
|
凍結帳戶
- 帖子
- 26902
- 積分
- 15885
- 註冊
- 2006-12-22
|
#74
發表於 2008-11-9 20:29
|
|
|
Diamond Member
- 帖子
- 136724
- 積分
- 139906
- 註冊
- 2007-6-15
|
#75
發表於 2008-11-9 20:31
[按此打開]
[隱藏]
引用:原帖由 Neo 於 2008-11-9 07:19 PM 發表
拿, 明顯你玩文字遊戲啦
你黎黎去去都係呢句「用唔到所謂''煽動叛亂''去告人.....」, 比d有point既發言啦唔該
你睇真d香港法例, 先再討論唔該, 無啦啦咩「用唔到」?? 好搞笑喎
我整 ... < === Enemy of China !!!
|
|
|
[按此打開 Google 相符內容]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