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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朱仔成. 於 2008-11-9 08:08 PM 發表
有呀

o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以及

因為我狂post出黎,佢地個個話我煩
佢地不滿你, 唔係變成不滿政府引起推翻政府的可能, 所以條例不適用於你身上









[ 本帖最後由 小學程度的博士 於 2008-11-9 08:14 PM 編輯 ]



support 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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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朱仔成. 於 2008-11-9 08:08 PM 發表
有呀

o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以及

因為我狂post出黎,佢地個個話我煩
係咩, post d 證據黎睇下囉

有幾多人不滿呀? 證據呢?

要睇你意圖喎, 咁你意圖係乜呀?



為何利用納稅人的錢, 去攻擊香港政府????
簡直不知所謂!!  浪費納稅人的錢!!!!!

樓主﹐你唔明白香港法律精神﹐唔係話一定企係當權者一面。
西方法律﹐係作為一個當權者同市民的公契。
所以﹐你所以為“利用納稅人的錢, 去攻擊香港政府﹖﹖簡直不知所謂!! ”

其實不知所謂正係你。因為法援處認為有得打﹐就證明陳巧文所講唔係
無論點。你思維係大陸就十分之合適。社會公契﹐正係制衡當權者唔好亂來。
大家想下為何深圳又要因為城規保安用手電拋出引至電單車手死亡﹐
一件小事會引至暴動呢﹖﹖因為市民失去對當權者的信心。香港幸好有陳巧文
證明當權者都不能逾越社會公契。

請香港政府引用現有的香港法律「煽動叛亂」罪, 控告陳巧文!
圍擾的場面不乏其他市民激動情緒, 若不及時制止, 極有機會引起其他騷動, 嚴重
防礙「公眾安全」!!
圍擾的場面﹐如果陳巧文要拉﹐就先拉左圍住陳巧文的國內同胞先﹐唔該。
國內同胞真係極有機會引起騷動。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inames 於 2008-11-9 08:12 PM 發表
support her
你support her?

咁請你說出一個理由, 以說服大家:

為何香港人要支持藏獨?  (「雪山獅子旗」是代表「支持藏獨」, 是不爭的事實!)

香港人為何要支持中國在西北接壤處 (西藏), 開個大缺口?  讓西方國家可在該地進駐軍隊、步駐導彈, 隨時可攻擊中國?

點解香港人應該支持外國人隨時攻打中國??



引用:
原帖由 music3 於 2008-11-9 08:14 PM 發表
為何利用納稅人的錢, 去攻擊香港政府????
簡直不知所謂!!  浪費納稅人的錢!!!!!

樓主﹐你唔明白香港法律精神﹐唔係話一定企係當權者一面。
西方法律﹐係作為一個當權者同市民的公契。
所以﹐你所以為“利用納稅 ...

圍擾的場面﹐如果陳巧文要拉﹐就先拉左圍住陳巧文的國內同胞先﹐唔該。
國內同胞真係極有機會引起騷動。
陳巧文衝出示威區, 不依公務人員指示引起騷亂, 告得

呢件垃圾拿了納稅人錢去英國讀書, 入港大唔守規則在 hall飲酒, 浪費納稅人錢, 依家自己不守法, 還好意思拿法援, 衰過大陸蝗蟲拿綜援

簡直不知所謂!!  浪費納稅人的錢!!!!!



如果大家覺得她有犯煽動叛亂罪
大可去信律政司
而警方有無打壓《基本法》賦予市民的言論自由..係法庭判的
係到講有咩用?

我雖唔喜歡她"展示代表支持藏獨的「雪山獅子旗」和橫額"
但唔覺她有浪費納稅人的錢
返而認為她係維護緊市民的言論自由



引用:
原帖由 inames 於 2008-11-9 08:21 PM 發表

但唔覺她有浪費納稅人的錢
返而認為她係維護緊市民的言論自由
你有言論自由去反你家人, 但你家人也有權踢你出家門



引用:
原帖由 music3 於 2008-11-9 08:14 PM 發表
為何利用納稅人的錢, 去攻擊香港政府????
簡直不知所謂!!  浪費納稅人的錢!!!!!

樓主﹐你唔明白香港法律精神﹐唔係話一定企係當權者一面。
西方法律﹐係作為一個當權者同市民的公契。
所以﹐你所以為“利用納稅人的錢, 去攻擊香港政府﹖﹖簡直不知所謂!! ”

其實不知所謂正係你。因為法援處認為有得打﹐就證明陳巧文所講唔係
無論點。你思維係大陸就十分之合適。社會公契﹐正係制衡當權者唔好亂來。
大家想下為何深圳又要因為城規保安用手電拋出引至電單車手死亡﹐
一件小事會引至暴動呢﹖﹖因為市民失去對當權者的信心。
香港幸好有陳巧文
證明當權者都不能逾越社會公契。
。...
『因為法援處認為有得打? 』...佢係符合申請資格, 又有相關的資料提出, 所以通過法緩申請, 看看大陸人都以法援控告香港政府!!

香港人納稅人的錢, 就是被你呢類思想的人, 以納稅人的錢去攻擊政府!

看看大陸人都以法援控告香港政府, 要求來港1年領綜緩!! 其他利用法緩納稅人的錢的例子, 多不勝數!

居港須滿七年 入稟指牴觸基本法  兩新移民婦挑戰綜援規限
http://www.discuss.com.hk


看來, 是「你思維係大陸就十分之合適。」吧

我同樣會說, 其實不知所謂正係你。閣下對「因為市民失去對當權者的信心。」失去信心, 是閣下的事, 記住, 這並不代表全部香港市民想法!
引用:
請香港政府引用現有的香港法律「煽動叛亂」罪, 控告陳巧文!
圍擾的場面不乏其他市民激動情緒, 若不及時制止, 極有機會引起其他騷動, 嚴重
防礙「公眾安全」!!
圍擾的場面﹐如果陳巧文要拉﹐就先拉左圍住陳巧文的國內同胞先﹐唔該。
國內同胞真係極有機會引起騷動。
以咩法例去拉其他香港市民?  請指出!

你眼中只見「國內同胞」? 我就見到唔少香港人在錄影中啦

話拉就拉?

看來, 是「你思維係大陸就十分之合適。」吧

[ 本帖最後由 Neo 於 2008-11-9 08:30 PM 編輯 ]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inames 於 2008-11-9 08:21 PM 發表
如果大家覺得她有犯煽動叛亂罪
大可去信律政司
而警方有無打壓《基本法》賦予市民的言論自由..係法庭判的
係到講有咩用?

我雖唔喜歡她"展示代表支持藏獨的「雪山獅子旗」和橫額"
但唔覺她有浪費納稅人的錢
返 ...
係大陸﹐法律為當權者服務﹐陳巧文一定犯法。

不過﹐今日香港唔單止唔肯定犯唔犯法﹐仲可以申請法
援去告香港警方。

大家唔服氣﹐可以番國內架。國內城規人員可以隨意用手電
飛出﹐引至電單車司機死亡。市民都會去暴動。因為對國家法
律失去信心。呢個社會可能適合你﹖﹖﹖



引用:
原帖由 inames 於 2008-11-9 08:21 PM 發表

我雖唔喜歡她"展示代表支持藏獨的「雪山獅子旗」和橫額"
但唔覺她有浪費納稅人的錢
返 ..

返而認為她係維護緊市民的言論自由.
你的所謂「言論自由」, 是可能隨意煽動其他人支持「西藏獨立」??

如果無這面旗「支持藏獨」旗, 你的論點或許成立及較有說服力吧

我再問閣下, 直接答吧:

你說出一個理由, 以說服大家:

為何香港人要支持藏獨?  (「雪山獅子旗」是代表「支持藏獨」, 是不爭的事實!)

香港人為何要支持中國在西北接壤處 (西藏), 開個大缺口?  讓西方國家可在該地進駐軍隊、步駐導彈, 隨時可攻擊中國?

點解香港人應該支持外國人隨時攻打中國??



引用:
原帖由 Neo 於 2008-11-9 08:14 PM 發表


你support her?

咁請你說出一個理由, 以說服大家:

為何香港人要支持藏獨?  (「雪山獅子旗」是代表「支持藏獨」, 是不爭的事實!)

香港人為何要支持中國在西北接壤處 (西藏), 開個大缺口?  讓西方國家可在該地進駐軍隊、步駐導彈, 隨時可攻擊中國?

點解香港人應該支持外國人隨時攻打中國??
你會唔會有太多假定?
何以見得藏獨會讓西方國家可在該地進駐軍隊、步駐導彈, 隨時可攻擊中國?
還有藏獨有可能發生咩?

我唔支持藏獨
唔代表我要打壓支持藏獨的言論
立場唔同就要打壓對方?
同一言堂有咩分別?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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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
引用:
原帖由 Neo 於 2008-11-9 07:19 PM 發表


拿, 明顯你玩文字遊戲啦

你黎黎去去都係呢句「用唔到所謂''煽動叛亂''去告人.....」, 比d有point既發言啦唔該

你睇真d香港法例, 先再討論唔該, 無啦啦咩「用唔到」?? 好搞笑喎

我整 ...
  < === Enemy of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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