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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樓主 發表於 2008-11-9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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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2008-11-9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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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樓主 發表於 2008-11-9 19:25
引用:原帖由 美麗島島主 於 2008-11-9 07:09 PM 發表
#16
請自重、勿故意離題! 這個議題 討論所有有關「煽動叛亂罪」的自由發揮言論, 引用台灣其中一個例子, 何來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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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2008-11-9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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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2008-11-9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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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美麗島島主 於 2008-11-9 07:26 PM 發表
咁點解你唔去報警?
另外:
(我是支持台灣正名獨立的,使用泛綠旗有何不何?) 反分裂法是全國性法律, 包香港特別行政區, 你已犯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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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於 2008-11-9 19:32
引用:原帖由 小學程度的博士 於 2008-11-9 07:28 PM 發表
反分裂法是全國性法律, 包香港特別行政區, 你已犯了法 口講支持,是不會犯法!
除非我使用武力、恐怖襲擊、或其他非法行為.....
不過閣下多次離題,巳是違反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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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樓主 發表於 2008-11-9 19:33
引用:原帖由 美麗島島主 於 2008-11-9 07:26 PM 發表
咁點解你唔去報警?
另外:
(我是支持台灣正名獨立的,使用泛綠旗有何不何?) 今日開帖, 是看看網友對這事的睇法
你的言論:
香港政府對呢類人士「容忍」, 就會被你說成「警方、政府無能」
假如香港政府有所行動, 就會說成「打擊言論自由」
你講晒啦? 難以說服人吧!
請緊記, 環顧全球, 也沒有一個國家, 可以將「自由、人權 ?」置於「叛國、煽動叛亂、分裂國家、顛覆」等罪名之上 (如有, 請你提出)
請你說出一個理由, 以說服大家:
香港人為何要支持中國在西北接壤處 (西藏), 開個大缺口? 讓西方國家可在該地進駐軍隊、步駐導彈, 隨時可攻擊中國?
點解香港人應該支持外國人隨時攻打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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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樓主 發表於 2008-11-9 19:37
引用:原帖由 美麗島島主 於 2008-11-9 07:32 PM 發表
口講支持,是不會犯法!
除非我使用武力、恐怖襲擊、或其他非法行為.....
不過閣下多次離題,巳是違反版例#2 如何離題? 引用台灣作例子就是離題?
看來閣下對香港現有法例不熟悉, 假如你再多作出下列有關的行為, 符合「《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列明煽動意圖是指意圖」, 就未必如你所講「口講支持,是不會犯法!」吧
再提一提你, 『條文並無規定須激發暴力或公眾騷亂才構成該罪行』!引用:煽動叛亂罪
煽動叛亂是一項現有的罪行,而且涵蓋甚廣。任何人只要作出或企圖作出具有煽動意圖的作為,或發表或刊印煽動文字,即觸犯該罪行。
煽動意圖的定義極為廣泛,包括意圖-
o 激起對香港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離叛;
o 激起對香港司法的離叛;
o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以及
o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條文並無規定須激發暴力或公眾騷亂才構成該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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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2008-11-9 19:37
引用:原帖由 Neo 於 2008-11-9 07:33 PM 發表
今日開帖, 是看看網友對這事的睇法
你的言論:
香港政府對呢類人士「容忍」, 就會被你說成「警方、政府無能」
假如香港政府有所行動, 就會說成「打擊言論自由」
你講晒啦? 難以說服人吧!
請緊記, ... 請政府用公安條例郁她
或者用以下條例郁佢
煽動叛亂
煽惑他人干犯叛逆罪
(普通法 — 與實質罪行相同:終身監禁)
作出或企圖作出/準備作出/與他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或發表煽動語言文字。
(第200章第10條 — 第一次定罪監禁2年及罰款5,000元,其後定罪監禁3年)
叛國
鼓動外國人入侵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200章第2條 — 終身監禁)
分裂國家
大致為叛逆罪所涵蓋
(第200章第2條 — 終身監禁)
大致為有關叛逆的初步及從犯罪行所涵蓋
(普通法/第200章第159A及159G條 — 終身監禁)
顛覆
已大致為涉及叛逆的初步及從犯罪行所涵蓋。
(普通法/第200章第159A及159G條 — 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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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2008-11-9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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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Neo 於 2008-11-9 06:32 PM 發表
任何人只要作出或企圖作出具有煽動意圖的作為,或發表或刊印煽動文字,即觸犯該罪行。
你的簽名檔有無:
o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 香港太危險﹐樓主番大陸啦﹗﹗
陳巧文係唔係犯法﹐香港警方係唔係有罪﹐要法庭審過先得。
唔係你話係就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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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2008-11-9 19:42
引用:原帖由 Neo 於 2008-11-9 07:33 PM 發表
請緊記, 環顧全球, 也沒有一個國家, 可以將「自由、人權 ?」置於「叛國、煽動叛亂、分裂國家、顛覆」等罪名之上 (如有, 請你提出)
請你說出一個理由, 以說服大家:
香港人為何要支持中國在西北接壤處 (西藏), 開個大缺口? 讓西方國家可在該地進駐軍隊、步駐導彈, 隨時可攻擊中國?
點解香港人應該支持外國人隨時攻打中國?? 民主!就是要有''合法''顛覆國家的自由...
(黑人奧巴馬7日前,用選票顛覆了現政府...)
人權!就是要有''合法 ''分裂國家的自由....
(黑山、科索沃、東帝汶.........使用公決權,分裂了國家......)
[ 本帖最後由 美麗島島主 於 2008-11-9 07:44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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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樓主 發表於 2008-11-9 19:46
引用:原帖由 music3 於 2008-11-9 07:40 PM 發表
香港太危險﹐樓主番大陸啦﹗﹗
陳巧文係唔係犯法﹐香港警方係唔係有罪﹐要法庭審過先得。
唔係你話係就係。 為何香港太危險?
為何我要返大陸?
比d有力的論點唔該
當然唔係我話, 我係呼籲香港政府提出起訴, 明未?
那請你說出一個理由, 以說服大家:
為何香港人要支持藏獨?
香港人為何要支持中國在西北接壤處 (西藏), 開個大缺口? 讓西方國家可在該地進駐軍隊、步駐導彈, 隨時可攻擊中國?
點解香港人應該支持外國人隨時攻打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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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2008-11-9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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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2008-11-9 19:47
引用:原帖由 美麗島島主 於 2008-11-9 07:42 PM 發表
民主!就是要有''合法''顛覆國家的自由...
(黑人奧巴馬7日前,用選票顛覆了現政府...)
人權!就是要有''合法 ''分裂國家的自由....
(黑山、科索沃、東帝汶.........使用公決權,分裂了國家......) 那你去分裂台南好了 快、快、快 !
中共可即時打入台灣, 捍衛國土完整
美國的政策是衆所周知的,包潤石指出,美國堅守「一個中國」的政策,不支持台灣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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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2008-11-9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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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music3 於 2008-11-9 07:40 PM 發表
香港太危險﹐樓主番大陸啦﹗﹗
陳巧文係唔係犯法﹐香港警方係唔係有罪﹐要法庭審過先得。
唔係你話係就係。 有人玩''未審先判''呀......
[ 本帖最後由 美麗島島主 於 2008-11-9 07:48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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