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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2008-10-27 18:36
引用: 原帖由 CB1668(2) 於 2008-10-27 06:33 PM 發表
無證據顯示係關床位事.
胎兒死亡有好多理由, 連院都未入就話關床位事???
難道你係法醫?? 為何你對大陸人咁慷慨? 要求香港人與大陸人共產
對香港人受苦無動於衝?
有個網站, 好多孕婦聚集講真實慘況, 你自己搵黎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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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2008-10-27 18:39
引用: 原帖由 CB1668(2) 於 2008-10-27 06:37 PM 發表
無證據證明bb 的唔妥關床位事,
難道你係醫生?? 用腦諗下, 床位是定死, 1-3床位分與大陸孕婦
去 年 四 萬 名 新 生 嬰 兒 中 , 三 分 一 來 自 內 地, 逼 爆 許 多 公 立 醫 院 產 房 , 有 些 生 下 畸 嬰 更 撒 手 不 理 , 留 包 袱 給 香 港 納 稅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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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2008-10-27 18:40
引用: 原帖由 CB1668(2) 於 2008-10-27 06:38 PM 發表
我無反對要增加床位及大陸孕婦要預約先可以黎生. 即是你贊成 香港人, 要與大陸人及其家人 共產?
返看整個帖, 反對的人比例有幾多?
即是「民主」為名, 共產為實?
[ 本帖最後由 Neo 於 2008-10-27 06:42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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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2008-10-27 18:45
引用: 原帖由 超黑白羊 於 2008-10-27 06:44 PM 發表
人手唔夠, 檢驗唔夠, 害死幾多個本地 bb?
那位內地人權益香港討論區發言人, 如果想要多 d香港孕婦苦況, 請聯絡「爭取本港孕婦權益行動」的成員 我終於知道
佢係答案係....
贊成 香港人, 要與大陸人及其家人 共產
即是「民主」為名, 共產為實
原來香港人, 又要比錢養大陸人, 又要受苦, 呢d 個案, 就話「無證據顯示」喎
Sue : BB 冇 心 跳 都 唔 知
[ 本帖最後由 Neo 於 2008-10-27 06:47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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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2008-10-27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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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B1668(2) 於 2008-10-27 06:50 PM 發表
而家講緊無床位生仔導致流產.
以前over10萬人都夠床位生,
而家唔夠7萬人反而唔夠床位生, 真搞笑. 你要搵多d資訊
以前香港出生率高, 所以設施比現在多, 亦有很多非醫院的留產所
近幾十年, 因為香港出生率低, 所以醫院設施已cut了很多, 點會預計莊豐源案, 令香港變成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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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於 2008-10-28 09:33
引用: 原帖由 oijim 於 2008-10-28 12:20 AM 發表
GOOD POINT 基本法 起草委員會成員譚惠珠在節目中指出當年起草《基本法》的建議書明確指出如果父母雙方都不是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或不是在香港居住和工作的中國公民,其在香港出生的子女都沒有居港權。
而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在節目亦指出回歸後政府曾修改《入境條例》,並套用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原意,規定父母或其中一方必須為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的中國公民,在香港出生的子女才可享有居港權。
此舉令香港政府有效控制人口和避免有太多人湧來香港。
可是,2001年終審法院在「莊豐源案」 中的裁定卻打破了這個堡壘,任何中國公民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不論父母雙方是否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都可以根據《基本法》第24條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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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2008-10-28 09:37
引用: 原帖由 CB1668(2) 於 2008-10-28 09:27 AM 發表
大陸孕婦發生前的數年, 出生率仍然維持在8萬左右,
(當時留產所已經無哂.)
此外, 你去過留產所未, 當時留產所比而家的醫院, 真係好不了多少.
再者, 床位cut 左, 可以加番.
(因為midwife 唔會因為一兩年無接生,
而變成唔識點接生, 召佢歸隊就行了.)
君不見, 事件發生後, 床位即時就加左??? 假如沒有 「莊豐源案」( 任何中國公民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不論父母雙方是否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都可以根據《基本法》第24條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無居港權, 內地婦點會湧入香港生仔??
1/3床位比佔用就是了, 還想強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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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2008-10-28 09:38
引用: 原帖由 CB1668(2) 於 2008-10-28 09:33 AM 發表
根據法律, 佢地係香港居民.
平等就係平等, 沒有甚麼對邊d人平等. 香港源用英國法律, 你試下去英國, 睇下你會唔會被平等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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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2008-10-28 09:53
引用: 原帖由 CB1668(2) 於 2008-10-28 09:50 AM 發表
我用的依據係人權宣言. 香港源用英國法律, 都表面尊重人權, 你試下去英國, 睇下你會唔會被平等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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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2008-10-2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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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B1668(2) 於 2008-10-28 09:58 AM 發表
而我剛好係十幾廿年後退休果一班,
亦係交最多稅果一群,
你而家唔駛我養bb, 我可以食多d , 嘆多d,
反正他朝係你辛苦, 唔關我事, 所以我會好歡迎.. .. 做人點可以咁自私呢? 我唔知你遇過咩事令你痛恨港人, 不過凡事都應以理服人
眼見香港孕婦受苦, 唔係佢地出黎遊行申訴, 都唔知咁嚴重喎
生bb變成殺胎, 慘唔慘先? 受完苦仲要反過來要養起人地全家喎, 呢個咩道理呢?
呢筆「莊豐源案」問題百出, 已經令香港法律界威信盡失, 令港人痛罵, 出買香港人利益, 留下計時炸彈, 呢單判決害咁多香港孕婦/bb, 我估佢報應唔少得
依加仲搞單香港人要養起來港1年人士及其家人
即使香港人口老化, 出生率低, 都唔係以湧入大陸人去解決呀, 可以別的政策應付
香港對比多d錢 在港曾有貢獻的老人家, 唔會感到痛恨, 但對於一來港就要香港納稅人養起佢的內地人, 反對係自然反應
都唔駛識法律, 就咁用常理睇下, 香港人就會知道咩一回事!!
點解當時會有呢個情況出現? 就係一班政棍, 煽動港人「反釋法」的惡果!
某部份港人, 在經濟低迷時, 就會望中共打救, 甚麼自由行, 阿爺救市之類, 對於其他野, 就死開? 咁既思想到底醜唔醜?
97年回歸初期都可以話對中共無信心, 有這反應唔出奇, 但回歸11年, 假如中共要迫害香港, 何其簡單? 仲駛乜自由行? 駛乜構思「直通車」?
今時今日仲以你果種「 例如, 將你老哥解釋成為一個非香港居民, 跟住踢你出境」, 當日政棍就係以呢種論調, 去恐嚇香港人, 完全無根據, 危言聳聽!
你自己去我帖睇, 我有無鬧錯d政棍、庸官?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8376105&highlight=+neo
基本法 起草委員會成員譚惠珠在節目中指出當年起草《基本法》的建議書明確指出如果父母雙方都不是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或不是在香港居住和工作的中國公民,其在香港出生的子女都沒有居港權。
而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在節目亦指出回歸後政府曾修改《入境條例》,並套用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原意,規定父母或其中一方必須為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的中國公民,在香港出生的子女才可享有居港權。
此舉令香港政府有效控制人口和避免有太多人湧來香港。
可是,2001年終審法院在「莊豐源案」 中的裁定卻打破了這個堡壘,任何中國公民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不論父母雙方是否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都可以根據《基本法》第24條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 本帖最後由 Neo 於 2008-10-28 10:25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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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2008-10-28 10:45
引用: 原帖由 CB1668(2) 於 2008-10-28 10:32 AM 發表
簡單d講, 係捱到我瓜左之後,
無人可以養你
儲備又畀我地同哂.
即係正正式式的人又老, 錢又無.
最後記住, 十年樹木, 百年樹人... 姐係7傷拳? 有野都要先毀壞晒, 唔比其他人享?
先利己, 再害你, 唔理得你死?
係咪咁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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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2008-10-28 10:56
引用: 原帖由 CB1668(2) 於 2008-10-28 10:48 AM 發表
我地交最大份額的稅, 亦願意幫你增加小朋友以便日後幫你養我地,
你係無理由反對.
點都好, 反對畀大陸bb 黎果一個, 係你而唔係我,
你咁偉大, 肯自己捱得辛苦d黎益我, 我點解唔濟??. 你知道香港稅基係點? 你係交最大份額的稅? 真係笑死
你好人好姐咁多時間上網, 點解要我接濟你?
你再大聲講比大家聽, 反對無理?
話比大家聽你的講法係有理?引用: 簡單d講, 係捱到我瓜左之後,
無人可以養你
儲備又畀我地同哂. 話埋比所有人聽, 以「民主」為名, 「共產」為實係有理?
基本法 起草委員會成員譚惠珠在節目中指出當年起草《基本法》的建議書明確指出如果父母雙方都不是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或不是在香港居住和工作的中國公民,其在香港出生的子女都沒有居港權。
而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在節目亦指出回歸後政府曾修改《入境條例》,並套用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原意,規定父母或其中一方必須為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的中國公民,在香港出生的子女才可享有居港權。
此舉令香港政府有效控制人口和避免有太多人湧來香港。
可是,2001年終審法院在「莊豐源案」 中的裁定卻打破了這個堡壘,任何中國公民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不論父母雙方是否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都可以根據《基本法》第24條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 本帖最後由 Neo 於 2008-10-28 11:05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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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2008-10-29 10:22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8376105&page=1&extra=#pid177190532
這單內地人綜緩案件, 到底是誰埋下的炸彈?
當日 <莊豐源>案, 到底是誰煽動香港市民 反對釋法?
不單導致香港孕婦無床位生仔之餘 , 更令這麼多內地人湧來香港 搶奪港人資糧?
到底是誰在出賣港人利益?
這單案件, 只要運用「釋法」, 就可輕易解決問題!
基本法 起草委員會成員譚惠珠在節目中指出當年起草《基本法》的建議書明確指出如果父母雙方都不是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或不是在香港居住和工作的中國公民,其在香港出生的子女都沒有居港權。
而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在節目亦指出回歸後政府曾修改《入境條例》,並套用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原意,規定父母或其中一方必須為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的中國公民,在香港出生的子女才可享有居港權。
此舉令香港政府有效控制人口和避免有太多人湧來香港。
可是,2001年終審法院在「莊豐源案」 中的裁定卻打破了這個堡壘,任何中國公民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不論父母雙方是否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都可以根據《基本法》第24條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 內地人控告政府要求來港1年可申拎綜緩
http://www.dphk.org/2003/news/index.asp?iCommentID=1451
民主黨 何俊仁、張文光 、涂謹申 , 當年極力支持大陸人來港, 取得居港權, 從此大批大陸人相繼湧入香港, 拎綜緩, 香港人要養起大陸湧來港的懶人
社民連長毛: 恢復居港一年可申請綜援的資格規限,讓貧窮的新移民家庭得到保障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 協助兩宗個案申請人入稟高等法院 , 入稟指牴觸基本法 兩新移民婦挑戰綜援規限
內地孕婦來港產子
民主黨力撐內地孕婦來港產子, 令大量內地婦湧入香港產子, 香港孕婦無床位生仔, 不少孕婦生仔變殺胎
莊豐源案, 李柱銘認為,內地孕婦來港產子,長遠來說,可補充本港年輕人口的需求,有助紓緩本地人口老化問題,因此不贊成採取嚴厲措施將內地孕婦拒諸門外, 另外支持者公民黨梁家傑、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 (民陣七一召集人), 極力為內地婦在港增取福利
普通法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則﹐就是「遵循先例」(Stare Decisis)原則 引用: 香港終審法院在1999年12月3日<劉港榕對入境事務處處長>([1999]2HKCFAR300)一案的判詞(Judgement)中﹐已明確指出<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nationallaw)」﹐裁定「常委會根據《中國憲法》第六十七條第(四)項及《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有權解釋《基本法》。」
判詞在人大釋法問題上﹐指出常委會的法律解權是「全面的權力」(generalpower)﹐法院在<基本法>第158條第一款的問題上﹐更裁定「常委會根據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基本法》作出解釋的權力是源自《中國憲法》,而這項權力是『全面而不受限制的』(in generaland unqualified terms)。
資料更顯示<劉港榕案>已成了案例﹐成了判例法﹐亦即是普通法的一部份
就更應該恪守「遵循先例」原則﹐尊重終審法院這兩個案例是不可推翻的終局判決﹐承認全國人大常委的法律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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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8246 積分 8498 註冊 2007-9-9
#44
發表於 2008-10-29 10:25
引用: 原帖由 zaanse 於 2008-10-28 07:50 PM 發表
Lilobonita, neo and other HK friends here, there is no point in wastingtime arguing with him. a taker's mind will never understand a giver'smind, usually, this type of personality thinks that the whole worldowns him big and therefore should pay him.
Neo, the 莊 案件 is the one I am talking about. if not for that idiot 李國能's mistake, we wouldn't be in deep shit right now.
我仍然覺得作為一個香港人,我地係到鬧、不滿都係無用。不如諗下如果呢單 case 出奇地 (好似莊豐源個單) win咗,我們可以點呢?因為好肯定又會有成千上萬的蝗蟲會湧入,香港人不應再默默承受 。well, if they could sue thegovernment, so do I. It is time to let the world know how 不滿 we arewith the 政棍,with 李國能, personally I think he really sucks.
... 岩, 香港人無必要再啞忍, 無必要再被政棍舞來舞去!
到頭來原來埋單既, 係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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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8246 積分 8498 註冊 2007-9-9
#45
發表於 2008-10-29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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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B1668(2) 於 2008-10-29 10:32 AM 發表
我唔知關你口中的"政棍"咩野事,
因為單案係法院判的. 公民黨(前身「四十五條關注組」) 煽動港人反釋法
吳靄儀聲稱, 『 釋法令《基本法》變成任人演繹的法律, 使中央可將內地法律應用在香港政改上, 變成「一國一制」』,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 竟是出自一個法律界人士之口!!
請問有何根據?
這些毫無根據、危言聳聽的言論, 恐嚇香港人, 當日莊豐源案, 不單「違憲」, 更違背「普通法」的「引遵循先例」原則, 正就是煽動「反釋法」的惡果 , 從此另內地孕婦 湧來港產子, 以取得香港居民身份, 香港孕婦無床位產子, 生仔變成殺胎
中共要餓死港人, 何其容易?
今日我反問一眾政棍, 既然暗地裡假設中共會陷害香港人....
請問為何97金融風暴時, 朱熔基叫一句: 「中央無限量支持香港, 擊退大鱷」, 嚇退大鱷?
請問為何要有「自由行」、「直通車」的構思?
請問為何今日08金融海嘯, 溫家寶會說:
溫 家 寶 在 莫 斯 科 被 記 者 問 及 金 融 海 嘯 對 香 港 的 影 響 時 表 示 : 「 內 地 , 特 別 是 中 央政府 , 十 分 關 心 香 港 , 香 港 也 有 相 當 的 經 濟 基 礎 和 管 理 能 力 , 我 相 信 香 港 特 區 政 府和香 港 人 民 也 一 定 能 夠 度 過 這 個 難 關 。 至 於 在 這 個 過 程 中 有 甚 麼 困 難 , 中 央 政 府 會 鼎力 支 持 。 這 個 訊 息 , 你 可 以 告 訴 香 港 的 人 民 。 」
政棍以「玩弄政治手段」, 出賣港人利益, 請問你地良心好過嗎?
到底是誰出賣香港人利益?
唔知? 你自己睇多次, 到底「基本法」原意係乜!
基本法 起草委員會成員譚惠珠在節目中指出當年起草《基本法》的建議書明確指出如果父母雙方都不是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或不是在香港居住和工作的中國公民,其在香港出生的子女都沒有居港權。
而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在節目亦指出回歸後政府曾修改《入境條例》,並套用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原意,規定父母或其中一方必須為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的中國公民,在香港出生的子女才可享有居港權。
此舉令香港政府有效控制人口和避免有太多人湧來香港。
可是,2001年終審法院在「莊豐源案」 中的裁定卻打破了這個堡壘,任何中國公民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不論父母雙方是否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居民,都可以根據《基本法》第24條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 本帖最後由 Neo 於 2008-10-29 11:23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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