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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保持克制, 不要辱罵雷曼投資者****

請大家保持克制, 勿惡意挑釁引起罵戰而令本帖被關,

我將會在投訴版投訴「刻意」惡意挑釁令本帖被關的人, 多謝合作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8254359&extra=page=2&page=5
引用:
http://www.appleactionews.com/site/art_main.cfm?&iss_id=20081006&sec_id=6996647&art_id=11686254&dis_type=text&media_id=1

雷曼苦主千人圍立會 周三促任志剛下台
中國 銀 行 苦 主 自 救 小 組 召 集 人 陳 光 譽 表 示 , 鑑 於 政 府 態 度 一 直 愛 理 不 理 袖 手 旁 觀 , 苦主 惟 有 進 一 步 抗 爭 , 後 天 將 會 最 少 有 五 六 百 人 , 甚 至 千 人 在 立 法 會 大 樓 外 抗 議 示 威。 估 計 請 願 人 數 眾 多 , 隨 時 形 成 包 圍 立 法 會 之 勢 。

示 威 將 會 帶 出 兩 個 訊息 , 一 是 炮 轟 銀 行 詐 騙 客 戶 , 二 是 譴 責 政 府 官 員 失 職 。 部 份 苦 主 更 把 矛 頭 直 指 金 管局 總 裁 任 志 剛 , 促 請 他 為 苦 主 巨 大 損 失 負 上 最 終 責 任 而 辭 職 。 陳 光 譽 說 : 「 相 信 到時 唔 會 有 好 激 烈 行 動 。 」
引用:
http://www.appleactionews.com/site/art_main.cfm?&iss_id=20081006&sec_id=6996647&art_id=11686254&dis_type=text&media_id=1

【 本 報 訊 】 苦 主 心 聲
面 對 雷 曼 苦 主 群 情 洶 湧 , 港 府 昨 拋 出 新 招 , 建 議 銀 行 向 苦 主 以 市 值 回 購雷 曼 迷 你 債 券 , 省 卻 透 過 清 盤 贖 回 款 項 的 漫 長 煎 熬 , 港 府 稱 , 已 獲 數 家 銀 行 正 面 回應 。 消 息 人 士 估 計 八 成 苦 主 可 取 回 六 至 七 成 本 金 。 不 過 , 民 主 黨 批 評 新 招 只 協 助 銀行 界 「 甩 身 」 ; 雷 曼 苦 主 普 遍 反 對 新 建 議 , 認 為 政 府 應 為 他 們 取 回 所 有 投 資 本 金 。銀 行 界 則 稱 , 正 積 極 研 究 有 關 建 議 。

余 先 生 : 「 如 果 債 券 價 值 剩 番 好 少 , 銀 行 同 我 回 購 仲 有 乜 用 , 一 定 要 番 本 金 先 公 平 。 」
盧 小 姐 : 「 我 買 40 萬 迷 你 債 券 , 政 府 監 管 銀 行 銷 售 手 法 不 力 , 有 好 大 責 任 , 一 定 要 擔 保 我 番 晒 本 金 。
引用:
政府不包底勢難甩身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2/1/1/898834/1.html
2008-10-09
【東方日報專訊】政府在雷曼迷債風波中為求甩身而拋出銀行回購方案之際,有苦主要求政府承擔失職責任包底,但政府昨日表明不會動用公帑包底,亦相信納稅人不會接受此方案,重申政府要求銀行回購雷曼迷你債券,是積極可行方法。

投資百萬事主﹕不會罷休「取得七成仍蝕很多」
http://www.mingpaonews.com/20081007/gac2.htm
2008年10月7日

【明報專訊】有金融市場人士分析,儘管銀行只是按抵押品估值購入債券,其實無作額外財務承擔,迷債投資者仍要承受重大虧損,但方案的好處是讓投資者盡快收回部分本金,不用等待漫長的清盤過程,同時又不排除投資者採取其他途徑追討差額的可能。
繼續追究銀行銷售手法

民建聯促用40億填迷債差價
2008-10-8
http://www.takungpao.com/news/08/10/08/MW-971875.htm

雷曼苦主圍立會曾俊華重申不「包底」
(星島)10月8日 星期三 10:22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1008/3/8lky.html
大家要衛任志剛 !!  捍衛香港金融/銀行體制!!   趕走狐狸搞亂香港!!

雷曼事件演變到今日, 一干政黨, 如民主黨(消委會集體訴訟基金)、社民連(要政府保證「一賠到底」)、民建聯(要求政府40億包底)、公民黨等等..對雷曼涉事者非常落力........

幾時香港市民有8成認為任志剛需要負責到必須下台?????  政黨的所謂民調數字如何得來??

竟然要求任志剛下台??!!   狐尾現形!

雷曼迷理債券, 顯示是一個對賭形式的賭局, 以高息吸引投資者, 舉例當時2003年普通存款利息0.02%, 雷曼迷理債券以異常高於市場利率約5%高息作為回報

雷曼投資者必須負上一定責任! 今天竟然要求全數賠償?? 更要任志剛下台??!!  要求政府「包底」??  過份也不負責任的表現!!  對於真正受害人如有足夠證據應自行提出訴訟、或直接到美國向雷曼提出訴訟!!

金管/證監/銀行沒有適當監管, 也是有責任, 但絕對不需要任志剛下台!!

任志剛當年捍衛香港97金融風暴, 是如何擊退美國金融大鱷???

民主黨當年聯同美國金融大鱷, 製造國際輿論攻擊香港政府干預市場!!! 今日美國比香港更甚, 民主黨點解聲都唔聲???  目的甚麼??  

我一向奇怪    點解今次某黨咁落力幫雷曼涉事者!!

金融海嘯已登陸香港, 香港需要人才捍衛香港的金融體制, 人無事不成, 事無頭不行!

金管建議銀行估值、購回抵押品, 雷曼投資人要求政府「包底」!....此例一開, 以後香港的金融體制大受打擊, 會令投資者失去信心, 嚴重打擊香港金融體制、法治精神!


更甚, 無左任志剛, 香港會變成大鱷提款機, 香港即刻玩完!!!

係香港人既, 就入黎   大家要捍衛任志剛 !!  捍衛香港金融/銀行體制!!   趕走狐狸搞亂香港!!


反對任志剛下台!!

今日睇到6:30pm亞X新聞, 話比返6、7成, 當佢地乞衣 ..........無諗過自己應付的責任

雷曼投資人投訴銀行銷售手法, 就是金管局去懲罰銀行, 也絕對不是「要求銀行賠償」, 「建議」與「要求」是2回事

批準銀行售賣「雷曼迷你債券」的是證監, 也非金管局負責

雷曼投資人今次的要求, 政黨亂幫, 明顯過火, 搞亂香港大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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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係監察政府, 點解自去年美國次按爆煲時, 議員無人提出過檢討「監管條例」的方案?? 出事先黎問責要官員下台??   

太陽報更直指: 「不問責下台,何以平民憤」??

一眾官員需問責下台, 同樣, 一眾議員亦需問責下台!!

網民: 「不問責議員下台,何以平民憤」??




金融海嘯已迫近眉睫, 香港的立法會, 再像以往不顧及香港前途, 終日浪費時間資源在「對罵show」的話, 無遠見無建樹的話, 官迫民反的是「首先解散垃圾會」



引用:
金融海嘯下給新一屆立法會議員的忠告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1007/3/8lf6.html
(星島)10月8日 星期三 06:30

當外圍一個又一個經濟噩耗傳來,尊貴的議員們,卻仍然沉浸在吵吵鬧鬧的亢奮之中。
有人會認為,有沒有財金經驗,並非評選議員好壞的必要條件,這個說法的確沒錯,如果議員沒有相關經驗,但能夠抱着為港為民的想法,事事以市民、社會利益為先,一樣可以在議事堂提出好的意見,作出巨大貢獻。最怕的是危難當前,政客抱愚昧無知的態度,把全球金融危機當作看完便算的國際新聞,繼續依然故我大發不着邊際的高見;更有甚者把危機當作狙擊政府的千載良機,以為政府失分、就是自己得分,結果做了鑿沉大船的罪魁禍首。


「這是最好的時候,也是最壞的時候」,或者部份議員心目中正想起狄更斯這一名句,他們或許認為,香港最壞的時候,也是他們狙擊政府最好的時候。美國雷曼公司倒閉,香港苦主面對的困境還未解決,但有議員政黨已經急不及待,提出要以《權力及特權法案》提出審訊。香港銀行銷售迷債,不是自今日始,以受害苦主過千人,涉及衍生工具產品金額達三百億元,介紹這些投資工具的資訊不斷在傳媒出現,但過去幾年,有立法會議員曾在財金官員出席的場合,提出過一句質詢,表示過一句關注嗎?如果立法會要提出審訊的話,議員失職的責任,又由誰去追究呢?

 醒來吧!尊貴的議員們,香港回歸已經超過十年,當好事者見到有惡人入局興奮不已的時候,真正關心香港前途者不得不怵目驚心;不得不如戰國名臣伍子胥明知不可為,也要送上幾句忠告:請議員們痛改只懂吵吵鬧鬧的陋習,把精神、注意力集中在建設發展上。全球衰退已逼在眉睫,香港已沒有多餘的時間資源,浪費在終日漫無休止的爭拗之中!



[ 本帖最後由 Neo 於 2008-10-17 03:13 PM 編輯 ]



政棍亂港
如果尊重法律精神,交由法庭判決,不要任何事都歸咎於政府


要求政府為雷曼事件「包底」係其中一例! 仲有生果金、綜緩、派糖....

香港不像外國有條件行「福利主義」, 外國稅率多數30-50%, 政府先有資格行「福利主義」, 否則香港政府的資源儲備不出5-10年用盡!

呢類人入垃圾會, 慢慢迫政府行「福利主義」, 香港已一步步走向「徹底衰落」, 等香港儲備資源完全用盡, 最後只能會是中國的一個小地方事事靠中央, 3不像

香港人要醒醒, 要諗清楚政棍深層目的

政棍、傳媒  想盡快將政府儲備用盡??

其實好多人都忽略一點, 「立法會」係監察政府, 點解自去年美次按爆煲, 議員無人提出過?? 出事先黎問責要官員下台??

所以市民必須監察立法會!!

香港人要醒醒, 唔好再比傳媒、政棍 牽著走!

去呢條帖
http://www31.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8257615&extra=page=1&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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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香港回歸10年, 今日的我, 已經好清楚見到港人被政棍、傳媒 ..牽著鼻子走...搞到今日香港呢個田地!

今日金融海嘯已到香港, 一干政棍、議員, 竟然只識玩問責, 亂教雷曼人亂叫口號, 垃圾會在雷曼出事前,監管不力, 市民首先向垃圾會問責!!



有政棍一直搞國際輿論, 攻擊香港, 例如97風暴, 民主黨聯同老美攻擊香港......

今日大家見到老美點入市干預了吧?
政棍還帶領雷曼人叫囂要任志剛落台? 想香港死快d?
還叫囂要政府/銀行「包底」? 走去衝擊銀行?    想香港法治精神、金融體制, 連根拔起??



有政棍一直煽動港人情緒, 直指「23條」, 黎個50萬人遊行...........

試問香港現有法例的「煽動叛亂」、「叛國」罪...同「23條」有咩分別??




有政棍一直煽動港人情緒, 直指矛頭指向老懂「8萬5」, 黎個50萬人遊行...........

8萬5? 當年有97風暴 已經股市暴跌超過50%......2000年科網股再跌40%, .....2000年8萬5先推出呀!

今日無8萬5呀, 個股之前已勁跌50%啦, 今次再黎個金融海嘯呀, 我預期會跌多40%(9月初計起)添呀!...



有政棍一直以「64事件」煽動港人情緒, 令港人對中共產生恐慌.........

今日原來發現, 64事件中, 原來存在著咁多謊言、煽動!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8264126
(之前我個帖有38頁珍貴討論, 就在39頁搞小動作玩罵戰令個帖被關閉回收! 對於呢類可恥行為, 我必會直指其非!!)


港人醒醒
政棍亂港
香港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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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ateu 於 2008-10-17 02:24 PM 發表
我唔清楚佢地兩個局既權力分佈. 我亦都冇興趣知道佢地兩個機構邊個做邊樣, D職責既野比晒你查. 但係而家矛頭就0係佢到, 我就當0係佢負責, 如果唔係佢負責就叫任總穩第二個箭靶出黎負責.

但係你呢個比喻係錯得離譜. 如果任志剛先知先覺, 佢做咩只係畀指引, 做咩仲畀D毒奶粉賣出去, D毒奶粉係賣畀毒販,唔應該賣畀DBB,D毒奶粉賣晒出去個個中晒招, 你一句唔關你事就算? 你知情不報, 唔報上中央, D BB咪死晒?D人話迷債既人自己炒冇得怨.喂,仲有好多係畀人呃架. 而家雙曾上埋身幫你個任總, 佢仲要評擊全保有問題, 佢唔早d講?呢條任總真係痴線....
『我唔清楚佢地兩個局既權力分佈』??

唔清楚都要搞清楚鬧邊個, 到底邊個不分清紅皂白呀?
點可以咁野蠻, 話唔理就亂鬧?


2007年金管已另外發出指引予銀行, 指引用意, 當然就是去規管銀行, 有報導, 金管會「檢控」2間銀行...

打個比喻, 如果, 一間學校 校長(金管局), 發出指引比教師(銀行), 要根足程序去教學生(投資者), 個教師不但無咁做, 仲走去強姦個女學生....

咁校長應該落台?

假如個女學生如果唔出聲, 校長點會知?

24小時私家偵談跟晒全校女學生? 即使有一個女學生向校長投訴, 校長駛唔駛查清楚? 無足夠證據的話, 如何定個教師罪?

正如雷曼無事, 無人出聲, 邊個會知? 難道要「金管局」日日派人跟住銀行?

今日爆煲知道左, 金管已著手調查, 公佈8000幾宗投訴, 2銀行即將受處罰



條路根本正確不過:

1) 金管07年另發「特別指引」予規管銀行
2) 接投訴, 著手調查
3) 按「條例」處理投訴




問題結精, 在於:

1) 2007年金管已發「特別指引」, 目的當然是規管銀行
2) 金管接投訴, 即刻宣佈著手調查
3) 宣佈接幾多單投訴, 初步成立的投訴
4) 宣佈初步投訴結果, 即將「撿控」銀行
5) 繼續調查
6)  批准銀行銷售, 是證監, 並非金管局 (條例漏洞所致)




你指責「金管」無監管到底, 岩, 但點跟到底??

1) 多聘人手, 日日監視銀行?
有可能嗎?

2) 有銀行不按指引的話, 自然會接獲投訴
無人投訴的話, 金管點先可以知?
答案: 應立即修定收緊監管, 或提高對不守法的銀行的處罰, 或規管銀行必須定期向金管匯報




因此, 我的質疑係:

1) 立法會指責「金管」監管銀行不力, 須問責下台
2) 市民就是指責「立法會」監察政府不力, 議員亦須問責下台
3) 《銀行條例》及《證券及期貨條例》,  出現「金管」、「證監」權責分配方面出現嚴重漏洞, 如是者,  當日負責修例的一干議員, 亦須問責下台



點解到今時今日, 垃圾會仲未提出做呢樣?
應立即修定收緊監管:
1) 或提高對不守法的銀行的處罰
2) 或規管銀行必須定期向金管匯報



所以雷曼事件上, 除左「金管」之外, 下列一干人也有責任:

1) 投資者有責任, 除非有足夠證據證明係誤導
2) 證監批准銀行銷售有責 (並非金管局)
3) 立法會議員, 修訂條例上出現漏洞, 法例分開「金管」、「證監」權責的漏洞, 亦未有給予「金管」適當權力去加強規管銀行




看清楚邊個負責訂定條例?
引用:
自一九九五年起,證監會與金管局已經有一備忘錄(Memorandum ofUnderstanding),這備忘錄在二○○二年修訂《銀行條例》及通過《證券及期貨條例》再次修訂這兩條法例的草案委員會開了五十五次會議,更組團到歐美考察。


 草案委員會主席是單仲偕,副主席吳靄儀,委員包括何俊仁、余若薇、涂謹申及曾鈺成等十四人。
[ 本帖最後由 Neo 於 2008-10-17 07:56 PM 編輯 ]



無良政棍快下台

support 任總!!!!!!~~

               



[隱藏]
雖然我唔認同任sir堅持港紙同美金掛鉤,但係佢唔需要雷曼苦主威逼下落台吧?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turbodiesel 於 2008-10-7 11:05 AM 發表

雖然我唔認同任sir堅持港紙同美金掛鉤,但係佢唔需要雷曼苦主威逼下落台吧?
未來半年先係大鱷發窮惡的高危日子, 民主黨竟然想任總落台


               


[ 本帖最後由 student#nurse 於 2008-10-11 03:30 AM 編輯 ]



咁就真係大檸樂啦。


反隊任廁缸下來, 響廁缸幾好丫......

有權無責, 做x都唔關拘事, 高薪厚祿

政府個個都係甘架啦, 拒算好d 架喇



[隱藏]
事件發展到好像 。。。法輪功圍中南海?

苦主要小心玩火玩出禍. 當事件變得最差的時候,政府/銀行也沒必要花精力去補救和防範惡化.

凡事見好就要收手!



咪膠 la ~~
任志剛落左台邊個搞金融海潚壇野 , at least 而家我見唔到香港有其他更適合人選~~
呢種真係自私自利既諗法, 為左自己雞碎咁多錢要全香港人陪葬 ~~
我本身都唔鍾意講粗口, 但我真係好想講句:
正仆街



個班傻西,
任總一落台,
到時個市死得仲快咋



任總其實做得好好...支持任總...


引用:
原帖由 Jerrytung9 於 2008-10-7 11:32 AM 發表

個班傻西,
任總一落台,
到時個市死得仲快咋
d抵押品更加唔值錢

               



[隱藏]
support 任總 TOO~~~~
d所謂苦主越來越過份
有返少少錢汁返咪好LO,仲要大貪到想攞返晒
依家仲玩埋問責,都唔知關香港政府咩事
自己貪高息去投資,衰左就輸打羸要
真係想佢地攞唔返D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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