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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的無良知賤貨,只係判10年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621/20426824



【疏忽照顧7歲女案】
【本報訊】7歲女童林林被疏忽照顧瘦至皮包骨、皮膚潰爛兼腦部永久受損,其新移民母親被控忽略兒童罪,並與無業丈夫一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經過48天聆訊,陪審團退庭商議約5小時後,一致裁定兩人罪成。法官薛偉成指林林和死了沒分別,或會如植物人般在醫院內度餘生,本案屬最差的疏忽照顧兒童案,判女被告最高的10年監禁刑罰也不夠,案件今午判刑。至於林林,她無法就內情說出片言隻字,留下的只有一張親手繪畫、上面寫着「媽媽爸爸我愛你」的心意卡。
受害女童林林,洋名Suki,原名王澤榮,後改名王梓淇,之後再改名凌潤林。生於2008年的她,今年已10歲,但過去3年一直昏迷,生命停頓在7歲那年,就像睡公主,只是無論如何也喚不醒。從呈堂照片可見,林林由原本活潑可愛、健康正常的幼稚園小女生,變成瘦骨嶙峋、皮膚潰爛至見骨的殘弱病人,令人慘不忍睹。

女被告王榮汶於2014年11月將她帶來香港。追溯至2006年,在內地任職教師的王,跟比她年長10歲的港人男被告凌耀忠結婚,兩年後誕下林林,翌年再生子澤東。王另跟前夫有一對孖女,比林林年長8歲,一個跟生父姓鄭,一個跟她姓王。
內地官方文件顯示,林林在汕尾足月出世,健康沒大問題。凌於林林出世時並無陪伴在側,事隔多月才探望,之後亦僅每年回鄉一次,且不會過夜。王則將林林交內地年邁母親及保母照顧。2012年底,王跟孖女與林林兩姊弟共5人成功申請單程證,來港與凌團聚。當時4歲多的林林一度隨行來港,但迅即被王帶返內地,交回外婆及保母繼續照顧。
直至兩年後的11月,王終帶林林來港定居,並安排她入讀幼稚園。面試的副校長指林林「都幾叻、反應都幾快」,班主任亦指她各方面發展均達標。根據課堂照片,林林表現跟一般小朋友無異,專心做勞作,在心形卡上寫下「媽媽爸爸我愛你」,字體端正。後來林林開始經常缺席,有指是因王怕耽誤送幼子上學,寧棄林林不顧。2015年2月,班主任看見林林上學時一拐一拐。同年4月28日,班主任再次發現林林受傷並抗拒擁抱,「好似好痛」,遂向王查問。從那天起,林林再沒上學,直至兩個半月後被送院才再次露面。
無證據指如何被虐

究竟這兩個半月間發生了甚麼事,令林林變化如此大?除了王及同住的孖女和孻仔外,其間沒人見過林林,她猶如人間蒸發,亦沒有目擊證人或直接證據指出林林如何被虐待。
孖女起初落口供時配合王的說法,指林林天生殘障。及後孖女向警招認是父母教她們作供,大孖更坦承因林林表現異常,曾與王用藤條打她作小懲大誡。根據孖女與王的短訊,她們會稱林林作「死鬼」,可見孖女也不喜歡這個同母異父的妹妹。據悉,有人聲稱林林被打後沒受傷,卻自此不肯進食,身體狀況漸差,「因為餓咗一排,已經去到唔係唔想食,係直情冇能力再食嘅地步」。王本欲帶她返內地求醫,詎料她終捱不住,心跳停頓,不得不送院。
2015年7月18日晚,王抱林林到急症室求醫,當時林林面色灰白,已無知覺或呼吸脈搏,有護士見狀大叫「做乜抬條屍入嚟」。警方推斷林林入院前可能已呈半昏迷狀態達數周之久,因難以餵食及未有求醫,導致營養不良及長滿壓瘡。
母愛錫其餘三子女

然而其他3名同樣由王照顧的子女,完全健康正常。據跟進她一家的社工觀察,王對3子女愛護有加,照顧得無微不至,3人的健康、成績及品行均良好,一家人關係親密,對比起林林的待遇可謂天壤之別。至於凌則一向對林林不聞不問,曾供稱:「佢(林林)唔黐我,我冇乜理佢。」案發後警方進行DNA鑑證,發現林林並非凌親生。據悉凌在案件開審前數周已獲告知實情,惟凌「冇乜反應」。
王在庭上多次被盤問下,終承認林林生父另有其人,但堅稱不知生父是誰。有參與調查本案的警員指王確為林林生母,推測王「可能好憎林林個生父,亦可能只係偏心」。

兩被告無林林照片

但凡虐兒案件,總會找到一兩張受害兒童的生活照,惟警方搜查男女被告寓所後,沒發現林林的照片。林林僅餘在世的影像,或許只得幼稚園教師替她拍攝的上課情形,及警方拍下她在醫院的病況。
林林現於明愛醫院療養,並獲法庭保護令,父母不能隨意接近她。王除在送林林入院後數天往急症室大吵大鬧,要求醫院簽紙證明她「關心林林」,甚少探望林林,在庭上更自認不掛念林林。有份調查本案、同樣身為人母的女偵緝警長在庭外嘆謂,林林基本上「好唔返」,令她想起另一女童「臨臨」疑被虐待致死案:「咁究竟死咗好啲,定係(林林)咁好啲呢?兩把秤囉」。
案件編號:HCCC76/17



生母虐女致皮包骨罪成候懲 官指囚10年不為過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620/mobile/bkn-20180620104539760-0620_00822_001.html

2015年一名7歲女童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42歲母親王榮汶及其52歲丈夫凌耀忠,分別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忽略兒童等罪,案件早前於高等法院審理,陪審團今早(20日)開始退庭商議裁決。

3男4女陪審團經過約5小時的商議後,裁定女被告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兩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而男被告則一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法官表示,由於審訊較原來編定的日期長很多,故此會給陪審團雙倍津貼,而且豁免他們未來5年不須再任陪審團。

法官薛偉成明言,本案是最嚴重的疏忽照顧兒童案,疏忽虐兒罪最高刑罰為10年監禁,判此刑期亦不為過,但由於兩名被告需時準備求情陳詞,法庭將案件押後明天(21日)再續。兩被告須即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控罪指,內地女教師王榮汶涉忽略兒童等罪,指她於2015年4月28日至7月18日間忽略7歲女兒,令她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受損,另外向醫生及社工提供女兒不實的背景、病歷及健康狀況資料,妨礙司法公正。而她與男被告凌耀忠另被控多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指兩人同向醫生、社工及警員提供不實資料。

案情指女被告原居汕頭,為一名教師,她於06年與男被告在香港結婚,2012年11月帶着孖女及最小的兒子來港定居,受害女童則留在鄉間由女被告母親照顧。女被告來港後靠綜援支持生活,亦成為社署跟進個案,之後男女被告因家庭問題分居。2014年11月女被告帶當時7歲的受害女童來港,獨力照顧及監管她,男被告則鮮有與女兒見面,亦不負有管養責任。

控方早前指,女被告在受害女童來港兩日後帶她報幼稚園,但女童經常曠課,自2015年4月起更未有再上學,又指女被告故意不向受害女童提供足夠維持健康及成長所需的食物,終令她的健康受永久傷害。而在女童健康欠佳時,亦未有即時帶她去看醫生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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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也不夠


潮汕 錫仔多啲 女就....


引用:
原帖由 asuran 於 2018-6-21 06:36 AM 發表
大陸人真係畜生
香港都有人虐兒,照你咁講香港人都係畜生?



個男人無業肥到成隻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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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胡姫爸爸 於 2018-6-21 07:10 發表
個男人無業肥到成隻豬
多得綜援幫助



引用:
原帖由 asuran 於 2018-6-21 06:36 AM 發表
大陸人真係畜生
你老豆老母米又系大陸落黎。生D仔女都系畜牲。



一個廢物無業老豆,一個低濺大陸女人,不單為禍香港納稅人,更冷血到對親生女如此毒手……判十年真的太輕


引用:
原帖由 133331628 於 2018-6-21 05:48 AM 發表
呢的無良知賤貨,只係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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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621/20426824
呢個老母根本公廁,都唔知同乜男人生,就虐待個副產品



大陸賤婆係咁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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