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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做一套,説一套。凡事向自己良心負責、看世界!💖

林鄭月娥:要保證社會繁榮穩定、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希望切實增強香港大眾的國家安全意識。

資料來源: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proudtobeHongKongChinese/permalink/1808000629222689/

有網友留言:

殺七警,律政署做。殺朱經緯,監警會做。放生四大騙子,行管會做。香港政府為公義殺警察,香港政府為金錢利益放騙子。天理何在?公義何存?四大騙子放生了,牠們獸性難移,不會感激,只會還擊,看政府庫房將來又要賠償多少錢喇 ?

一句到尾:
維護國家安全,真係人人有責!



2013年10月金句

在戰爭,天災的時候,現實係殘酷的。
我們樂得平安時,一家人要互相體貼,互相關懷,互相尊重。
但警察明明可以借七警案,消滅律政司同法院但都不肯去做,仲點講能夠維護國家安全


戴耀廷不配做我們的老師!

戴耀廷喺台灣「五獨」論壇上大言不慚,居然自命「教育家」,真係唔知個醜字點寫!認為劉佩瓊KO得好,請大大力畀Like!

大大巴摑落戴耀廷度

劉佩瓊:佢傷害學生、係不仁不義、罪大惡極 作為教育工作者、應將學生視為子女、令他們不要走錯路。

資料來源:

https://www.facebook.com/speakouthk/videos/1062909060523839/

有網友留言:

旺暴就係一個好例子!

老美給他任務就是搞亂香港,搞亂中國,敘利亞就是他的目標。

這種教授名“毒蛇”!

此類人不應留在香港繼續播獨及危害年青人。

劉佩瓊正能量!支持妳!



漢賊不兩立,我藍絲誓保衛香港,與漢奸,黃絲,戀值奴抗戰到底。


[隱藏]
正所謂:居安思危。今天安逸不代表明天太平!🙄

有時候,就算是忙裡偷閒一下,都應有時間對未來的日子未雨綢繆。對於23條立法,事實上屬於保衛國家為原則,身為特區政府領袖,盡了自己的職責所在、能力範圍內,可以讓和平共處下履行國家的法治精神,免得中國特區的香港人越來越無法無天,不可收拾的地步!😨

立23條,起步吧!不要再等⋯⋯🙏

有網友發表文章指出23條立法的急切性!🤔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這個道理人人都知。眼前未為23條立法的香港,擺明就是國家安全堤壩的裂縫!難道我們不應盡速修補這道裂縫?

最近因為一場「國家安全研討會」,23條再次成為輿論焦點。泛民政客趁機炒作反對,而港府官員就報以一句「未有有利的立法環境」……香港回歸已近二十一年,到底何時才算「有利環境」?

且看香港目前的內外環境。

國際上,中美角力已是擺在枱面的格局,美國為了抑制中國崛起保住霸主地位,連損人害己的貿易戰都想打,又怎會不「好好利用」香港這個攻擊中國的「不設防區域」?

社會上,我們也處處看到外國勢力的爪痕,由2014年的顏色佔中,大量來歷不明的物資湧向金鐘旺角;到2016年的旺角暴動,主謀組織被搜出數十萬元現金,然後是港獨邪說無孔不入滲入年輕人的圈子……

若問現時的環境與2003年23條立法失敗時有什麼不同之處?

民意就是最大的不同之處!

因為大家都見到外國勢力張牙舞爪,見到政治投機分子無惡不作,知道23條的確有迫切需要立法!

如果我們今天再不為23條立法,便只能坐視港獨分子妖言惑眾毒害我們的下一代!

再問什麼是23條立法的「有利環境」?

其實現在就是最有利的環境!

除了以上提及內外形勢造成的迫切性外,現時建制派在立法會直選及功能組別皆佔多數議席,足以通過任何政府提出的議案,難道這還不算「有利的立法環境」?港府不趁此機會就23條立法,更待何時?

眼前的事實提醒我們,23條立法已是刻不容緩!請share出去促請港府勿再遲疑,從速立法!別讓香港成為國家安全堤壩的裂縫!

資料來源:

https://www.facebook.com/hkgpaocom/posts/939109652960977

有網友留言:

林鄭,香港人對你好失望!!

23條立法,係香港政府,特首,同律政師既憲制責任。
面對國家安全,係無"民主自決"既空間。
任何借口,包括甚麼"有利的立法環境",祇是誤導市民,瞞騙中央既醜陋咀臉。目的係引導,鼓勵,及借助反對勢力,用以推卸責任,向23條,向中央 Say NO.

一年365日
林鄭5年內
平均一日生產多少件蝗蟲????

蝗蟲越來越多
請問新一任特首如何收拾爛手尾......????
林鄭不了了走人回英國退休
貪曾己給香港一件了
其中房屋問題己是例子

請問林鄭危機意識在那裡???

曾蔭權2.0
一句講曬
港英留下垃圾

政治把戲敗在她手上
比起千古罪人更千古

希望有請各方朋友站出來
林鄭政府己視它廿三條透明化了
林鄭不代表我

呢個世界
蝗蟲有好幾個品種

立法係要嚟防止罪案,唔係要嚟搞氣氛!等咩有利環境!?😡

只有立法才可以治班牛鬼蛇神。

什麼是23條立法的「有利環境」?你不知我不知,恐怕特首也不知!大膽講句那只是為政者拖延逃避推行23條立法的借口。

有心去做的就算 "未有有利立法環境" ,也要創造。



引用:
原帖由 陳嘉章 於 2018-4-22 20:05 發表
正所謂:居安思危。今天安逸不代表明天太平!🙄

有時候,就算是忙裡偷閒一下,都應有時間對未來的日子未雨綢繆。對於23條立法,事實上屬於保衛國家為原則,身為特區政府領袖,盡了自己的職責所在、能力範圍內 ...
要順利執行23條,必先要消滅法院外籍法官,原本來警察可以借3萬人集會當晚去消滅法官,可惜警察未能把握機會,失去23條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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