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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DQ的本質是甚麼? 我認為是訊息不透明下的不合作策略.

政府/市民不是要消滅所有反對派議員, 他們只是擔心會出現不守基本法搞港獨的議員. 以新當選區諾軒為例,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在任期內他是否會嚴格遵守基本法, 但其他人是不知道的, 這便是訊息不透明了.

用博弈論看區諾軒的狀況,他跟覆核他的選民一起陷入囚徒困局中。區有兩個策略,遵守基本法或不守基本法;選民的兩個策略是覆核他的參選資格或不覆核他的參選資格。

最好的結果是區在任期內遵守基本法做他的議員,市民不覆核但也不用擔心有個搞港獨議員。但因為區一直以來釋出的訊號混亂,市民不知道他會不會遵守基本法,所以市民就不管區以後遵守否都要覆核他的資格,區便只能應戰了。這便是上面說的採取不合作策略了.

用博弈論的套路走出囚徒困境,我會建議區作出一些舉動釋出清楚訊號,讓人信服他日后不守基本法或遊走灰色地帶,他會付上極大代價,使人深信他只會堅持遵守基本法的策略。例如開個記者招待會, 邀請民建聯主席出席, 宣稱若不守承諾,只要民建聯的黨主席公開批評他,不必起動正式DQ程序不必上法院, 他便辭職了。這跟古時候的「投名狀」,用意是一樣,借一些行動釋出訊號, 讓人明白你的決心。

最后要說的, 人類會進步是因為合作, 而不是不合作. DQ議員的理由再光明正大, 本質上還是不合作,避免不了造成社會撕裂. 如上述般請民建黨主席做監督人, 既尊重對手, 又顯得自己大器, 再讓市民放心, 省掉以後法院纏鬥. 我認為這才叫做撫平社會裂痕和解共生的方法.

一張聲明, 十五分鐘的記招便解決的事, 何必要拼個你死我活?

[ 本帖最後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8-3-15 01:54 PM 編輯 ]



直線國國王雖然見識有限不知何謂平面立體, 但只要在自己的國度開心過活每一天, 此生足矣.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8-3-15 10:44 AM 發表
首先DQ的本質是甚麼? 我認為是訊息不透明下的不合作策略.

政府/市民不是要消滅所有反對派議員, 他們只是擔心會出現不守基本法搞港獨的議員. 以新當選區諾軒為例,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在任期內他是否會嚴格遵守基本法 ...
國王兄你的論述本來是對的, 但問題是, 你可能做了一個錯誤的前設
就是區等人參選, 是為了發揮議員職能,服務市民, .....但如果此等人參選不是出自以上理念, 那你的方案就永不會實現

反對派加入議會, 是為了打擊政府及中共, 而製造社會矛盾及怨氣, 是反對派爭取政治籌碼的手段, 區只是一隻棋子, 如果區又被DQ了, 正正就是再為反對派陣營提供籌碼, 何樂而不為?
社會越和諧, 就越不利反對派, 正如如果落實了一人一票選特首, 反對派就少了一個籌碼, 所以永遠都開一個中共不能接受既價, 就永遠不會有普選特首既一日, 妥協和諧, 與反對派理念背道而馳

[ 本帖最後由 伍皓昌 於 2018-3-15 11:20 A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伍皓昌 於 2018-3-15 11:14 AM 發表

國王兄你的論述本來是對的, 但問題是, 你可能做了一個錯誤的前設
就是區等人參選, 是為了發揮議員職能,服務市民, .....但如果此等人參選不是出自以上理念, 那你的方案就永不會實現

反對派加入議會, 是為了打擊 ...
泛民要在香港求存最好搵位公開投降(如湯生)
因為東西方實力此起彼落, 做低級漢奸無前途集中於議員職能及服務市民既本職上不失為一條明路



引用:
原帖由 伍皓昌 於 2018-3-15 11:14 AM 發表

國王兄你的論述本來是對的, 但問題是, 你可能做了一個錯誤的前設
就是區等人參選, 是為了發揮議員職能,服務市民, .....但如果此等人參選不是出自以上理念, 那你的方案就永不會實現

反對派加入議會, 是為了打擊 ...
有道理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伍皓昌 於 2018-3-15 11:14 AM 發表

國王兄你的論述本來是對的, 但問題是, 你可能做了一個錯誤的前設
就是區等人參選, 是為了發揮議員職能,服務市民, .....但如果此等人參選不是出自以上理念, 那你的方案就永不會實現

反對派加入議會, 是為了打擊 ...
我對議員的要求好基本,守法便好。要選個有力能服務社會的制度,阿爺的選賢用能比較可靠。

本來宣譬就職是讓議員釋出明確訊號給大眾他們會遵守基本法。但泛民的前人闖禍后人倒楣,大家不知道區諾軒將來的宣誓可靠否,才要覆核他。

若我們拿「遵守基本法」以外的其他理由擋他的任職,我們還是法治社會嗎?

至於和解共生嘛,能把握契機會最好,但我真的認為DQ可一不可再。否則拿到了參選確認書、通過宣譬,還是被人刁難,這又釋出了甚麼訊號?是說闖禍一時,就烙了印,終生不得翻生嗎?他們唯一的出路便只能反到底嗎?

[ 本帖最後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8-3-15 01:42 PM 編輯 ]



再說到反對派要製造社會矛盾謀政治籌碼,這其實又是政府跟反對派陷入的另一個囚徒困境。

反對派可選擇合作或不合作策略。只是他們認爲不合作的策略收益較大罷了。

仍是用博弈論的套路,設法加重他們選擇不合作策略的成本,多給他們選擇合作的誘因。

比方說,增訂選罷法,讓市民有機制在任期滿前罷免議員,那時議員拉布便要三思了。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8-3-15 10:44 AM 發表
首先DQ的本質是甚麼? 我認為是訊息不透明下的不合作策略.

政府/市民不是要消滅所有反對派議員, 他們只是擔心會出現不守基本法搞港獨的議員. 以新當選區諾軒為例,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在任期內他是否會嚴格遵守基本法,  ...
我很想看看開個記者招待會, 邀請民建聯主席出席, 宣稱若不守承諾,只要民建聯的黨主席公開批評他,不必起動正式DQ程序不必上法院, 他便辭職了。這個現代版「投名狀」上演。
只怕犯民的矛躉擁躉, 到時又鋪天蓋地去抺黑民建聯的黨主席, 說他沒資格公開批評區諾軒了。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8-3-15 10:44 AM 發表
首先DQ的本質是甚麼? 我認為是訊息不透明下的不合作策略.

政府/市民不是要消滅所有反對派議員, 他們只是擔心會出現不守基本法搞港獨的議員. 以新當選區諾軒為例,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在任期內他是否會嚴格遵守基本法,  ...
“例如開個記者招待會, 邀請民建聯主席出席, 宣稱若不守承諾,只要民建聯的黨主席公開批評他,不必起動正式DQ程序不必上法院, 他便辭職了。”

此例一開,無疑說明建制派潛權力將凌架於法院之上。香港一直採用寧縱毋枉法治精神,區案亦應遵從。除非有確實證據證明區不遵守基本法搞港獨,否則不能DQ。

我比較讚同林鄭理念,不能為了妥協和諧氛圍,而放棄香港傳統法治文化。



引用:
原帖由 強項出口術 於 2018-3-15 03:18 PM 發表

“例如開個記者招待會, 邀請民建聯主席出席, 宣稱若不守承諾,只要民建聯的黨主席公開批評他,不必起動正式DQ程序不必上法院, 他便辭職了。”

此例一開,無疑說明建制派潛權力將凌架於法院之上。香港一直採用寧縱毋 ...
在我看來,區諾軒的困局是信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不應該由法院解決,那便沒有建制派權力淩架於法院之上的問題了。

若說法治精神,
區依法取得參選確認書;
依法勝出選舉;
將來再依在立會宣誓就任。
他走畢了法治社會要求下的每一個法定程序才能當上議員呢!

所以我說區的困境是信任問題,覆核他的市民,不相信區在任期來遵守基本法,不相信選舉主任的判斷,不相信立會宣誓的約束,害怕最后還是跑出一個不守、或似守非守基本法的議員罷了。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8-3-15 02:47 PM 發表

我很想看看開個記者招待會, 邀請民建聯主席出席, 宣稱若不守承諾,只要民建聯的黨主席公開批評他,不必起動正式DQ程序不必上法院, 他便辭職了。這個現代版「投名狀」上演。
只怕犯民的矛躉擁躉, 到時 ...
我之所以這樣建議,是認為是在一個中國、遵守基本法原則,阿爺是有量度容納不同意見的。
區若請民建聯主席作監督人,固然是借她的威望解自己的圍,卻有釋出另一個訊號,就是儘管政見不同,我相信你的人格會公正地處事,這既是抬舉也是釋出善意。
不過這也個建議也是旨在擺個態度罷了,我也不會指望民建聯主席真的會叫區辭職。區日后真的不守基本法,不是還有立會就任宣誓約束可對他發動DQ嗎?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嚴格遵守基本法,  ...

梁振英4年前鼓勵你們做實事。
我已經跟你說了,你的理論是虛無縹緲的。
2.來到政治版,不應該抱著玩耍的心態; 以前你說什麼 intersubjective,現在又說這個博弈論。你自己反省反省,有沒有意圖蠱惑人心?
3.做實事,就以基本法為出發點。立法會議員的職責是什麼?一個參政者為啥參選?名譽?金錢?還是為人民服務?
4.用一個詭秘的設計,把人民代表DQ,這種機制是否公平?是否太不對等?你是否認同這種機制?【有沒有考慮過 商鞅 作法自斃的典故?到頭來某些沒用的參政者{以及五毛黨},也可能遇到 狡兔死,走狗烹的結果,對不對】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8-3-15 06:44 PM 發表



在我看來,區諾軒的困局是信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不應該由法院解決,那便沒有建制派權力淩架於法院之上的問題了。

若說法治精神,
區依法取得參選確認書;
依法勝出選舉;
將來再依在立會宣 ...
“所以我說區的困境是信任問題,覆核他的市民,不相信區在任期來遵守基本法,不相信選舉主任的判斷,不相信立會宣誓的約束,害怕最后還是跑出一個不守、或似守非守基本法的議員罷了。”

如果站在你的思考方式去解決你所講的信任問題,區大概不需要咁轉折,邀請民建聯主席去監察區的承諾。

只要區明天開一個記招,大聲疾呼說港獨冇出路,堅決打擊一切港獨違法行為,並退出民間人權陣線,同泛民劃清界線,轉投民建聯,擁護中央政府,支持林鄭施政等等...

莫講話可以做立法局議員,下屆政協都可能有佢份。

問題係佢做唔做到。

人總不能又要做婊子,又要貞節牌坊。



不過現實政治圈,又確實好多人又要做婊子,又要貞節牌坊


引用:
原帖由 強項出口術 於 2018-3-16 12:37 AM 發表

“所以我說區的困境是信任問題,覆核他的市民,不相信區在任期來遵守基本法,不相信選舉主任的判斷,不相信立會宣誓的約束,害怕最后還是跑出一個不守、或似守非守基本法的議員罷了。”

如果站在你的思考方式 ...
完全正確.  泛民前議員們既把宣誓當馬戲表演, 又要借宣誓通關表示擁護基本法, 那便是等於要用一個動作釋出完全相反訊號, 既要當婊子, 又要貞節牌坊.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8-3-15 09:19 PM 發表


梁振英4年前鼓勵你們做實事。
我已經跟你說了,你的理論是虛無縹緲的。
2.來到政治版,不應該抱著玩耍的心態; 以前你說什麼 intersubjective,現在又說這個博弈論。你自己反省反省,有沒有意圖蠱惑人心?
...
可能在一個大媽眼裡, 數學的作用只是買一條七十元的魚, 付一百元鈔票, 會找回三十元. 我不會意圖說服她數學對人類科學有甚麼貢獻.

還有, 此帖的題目是講不管你喜不喜歡/認同不認同但已發生過的事實"DQ", 我在討論走出這個困境的方法. 套用你的標準 你
1. 離題
2. 意圖騎劫本帖
3. 作政治宣傳

這是律人以嚴/律己以寬的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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