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 帖子
- 26072
- 積分
- 25970
- 註冊
- 2004-3-12
|
#16
發表於 2018-3-14 13:47
引用:原帖由 ansonkpl 於 2018-3-14 01:42 PM 發表
燒道具基本法是否等於燒基本法,我唔敢講,留番畀法官判好啲。 但做人反口覆舌,我覺得是誠信有問題囉。
|
|
|
VIP
- 帖子
- 6447
- 積分
- 6224
- 註冊
- 2015-9-2
|
#17
發表於 2018-3-14 13:49
引用:原帖由 MING011 於 2018-3-14 12:28 PM 發表
出于愛都無可否認是殺人
而殺人,那管只是出於愛,都是犯法
今次問題
無可否認區生有參與燒道具行為
這一定要承認
然而燒道具算不算燒基本法?
燒基本法去抗議又算不算是不擁護基本法?
才是問題關鍵 吾認罪,但有悔意嘛
|
|
|
VIP
- 帖子
- 6447
- 積分
- 6224
- 註冊
- 2015-9-2
|
#18
發表於 2018-3-14 13:52
|
|
|
Golden Member
- 帖子
- 41809
- 積分
- 39711
- 註冊
- 2013-10-9
|
#19
發表於 2018-3-14 13:57
引用:原帖由 MING011 於 2018-3-14 12:33 PM 發表
燒道具基本法,是否等於燒基本法呢?
這是否一個誠信問題呢? 哈哈 .... 具體來說, 如何去 ... 燒基本法 ?
|
|
|
Golden Member
- 帖子
- 41809
- 積分
- 39711
- 註冊
- 2013-10-9
|
#20
發表於 2018-3-14 14:08
[按此打開]
[隱藏]
引用:原帖由 MING011 於 2018-3-14 12:22 PM 發表
我不是姓區所以不構成區生一時否認一時承認
我估
區生否認有燒過基本法
可能他想,那是基本法副本道具不是真基本法
但無可否認,區生有參與燒基本法道具行為
不管是否區生點火燒道具
好難 ... 哈哈 ... 我所謂的
一時否認
一時又承認
又話唔排除再燒
和咩三姓家奴無咩分別
這樣的描述, 當然不是說樓主喇
當然是說區生喇
樓主其實亦無需要幫區生去兜
因為, 事實上
區生確實是
一時否認
一時又承認
假如樓主的邏輯成立, 那麼佢在選舉辯論時否認來托
既然已經否認, 後來又何需反口承認
哈哈 ....
|
|
|
Silver Member
- 帖子
- 15940
- 積分
- 17236
- 註冊
- 2006-11-27
|
#21
樓主 發表於 2018-3-14 14:10
引用:原帖由 貓男 於 2018-3-14 01:16 PM 發表
個問題所在係"燒"
我未見過"燒"一樣嘢/代表該樣嘢嘅道具
嚟表示"擁護"
正如我未見過法官認同"殺"係代表愛一樣。
你話要反對"人大釋法"
咁應該係燒代表"人大釋法"嘅道具,而唔係燒代 ... 正如我題目
有國足迷寫歌槽吐國足都可以是愛國足
以燒基本法形式去抗議都可以是擁護基本法
|
|
|
Golden Member
- 帖子
- 41809
- 積分
- 39711
- 註冊
- 2013-10-9
|
#22
發表於 2018-3-14 14:13
引用:原帖由 MING011 於 2018-3-14 02:10 PM 發表
正如我題目
有國足迷寫歌槽吐國足都可以是愛國足
以燒基本法形式去抗議都可以是擁護基本法 咁假如燒國足呢 ?
|
|
|
Silver Member
- 帖子
- 11690
- 積分
- 11108
- 註冊
- 2015-11-18
|
#23
發表於 2018-3-14 14:16
引用:原帖由 MING011 於 2018-3-14 14:10 發表
正如我題目
有國足迷寫歌槽吐國足都可以是愛國足
以燒基本法形式去抗議都可以是擁護基本法 咁你個邏輯就兜返轉頭,解釋點解有人用"殺"來表達愛囉。
我一點都唔認同"燒"=擁護
正如我一點都唔認同"殺"=愛
|
|
|
Silver Member
- 帖子
- 15940
- 積分
- 17236
- 註冊
- 2006-11-27
|
#24
樓主 發表於 2018-3-14 14:34
引用:原帖由 vanga 於 2018-3-14 02:08 PM 發表
哈哈 ... 我所謂的
一時否認
一時又承認
又話唔排除再燒
和咩三姓家奴無咩分別
這樣的描述, 當然不是說樓主喇
當然是說區生喇
樓主其實亦無需要幫區生去兜
因為, 事實上
區生確實是
一時否認
一時 ... 兩件事
1.區生參與燒基本法道具是否等同燒基本法?
如你問我,其實我覺得絕對是
這點我會認同你不認同區生,但要清楚
燒道具是否等同燒真本這問題的確有爭議性
所以答是答否都只是觀點角度非誠信問題
如區生拒認參與燒道具抗議那才是誠信問題
2.重要的是燒基本法是否等同不擁護
我們應集中討論這問題,並不是上面問題
|
|
|
Silver Member
- 帖子
- 15940
- 積分
- 17236
- 註冊
- 2006-11-27
|
#25
樓主 發表於 2018-3-14 14:39
[按此打開]
[隱藏]
引用:原帖由 貓男 於 2018-3-14 02:16 PM 發表
咁你個邏輯就兜返轉頭,解釋點解有人用"殺"來表達愛囉。
我一點都唔認同"燒"=擁護
正如我一點都唔認同"殺"=愛 要搞清楚控罪
如果控罪是"殺",重點即是否有殺而非愛
如果控罪是"燒",那我認為區生應有罪
但有那條說當議員不能燒基本法?
現在重點是區生是否不擁護,而非有否燒
|
|
|
Silver Member
- 帖子
- 15940
- 積分
- 17236
- 註冊
- 2006-11-27
|
#26
樓主 發表於 2018-3-14 14:42
引用:原帖由 vanga 於 2018-3-14 02:13 PM 發表
咁假如燒國足呢 ? 燒國足什麼?
燒國足球員身體當然不可以
|
|
|
Silver Member
- 帖子
- 15940
- 積分
- 17236
- 註冊
- 2006-11-27
|
#27
樓主 發表於 2018-3-14 14:45
引用:原帖由 ansonkpl 於 2018-3-14 01:42 PM 發表
燒道具基本法是否等於燒基本法,我唔敢講,留番畀法官判好啲。 你都可以講講,不用等法官的
但如上說的確有爭議
|
|
|
Golden Member
- 帖子
- 41809
- 積分
- 39711
- 註冊
- 2013-10-9
|
#28
發表於 2018-3-14 15:09
引用:原帖由 MING011 於 2018-3-14 02:34 PM 發表
兩件事
1.區生參與燒基本法道具是否等同燒基本法?
如你問我,其實我覺得絕對是
這點我會認同你不認同區生,但要清楚
燒道具是否等同燒真本這問題的確有爭議性
所以答是答否都只是觀點角度非誠 ... 區先生一定不同意你的論述
否則佢唔會, 對同一件事情
(1) 未確認參選資格時 , 否認燒, 甚至否認佢係 video 中燒的人 ..... 因為怕無得參選
(2) 確認參選資格後, 反口話係有燒, and 話假如需要時, 不介意再燒 ..... 因為要選票
(3) 當選後, 再反口否認燒 ..... 因為怕被 DQ
[ 本帖最後由 vanga 於 2018-3-14 03:16 PM 編輯 ]
|
|
|
Golden Member
- 帖子
- 41809
- 積分
- 39711
- 註冊
- 2013-10-9
|
#29
發表於 2018-3-14 15:16
引用:原帖由 MING011 於 2018-3-14 02:39 PM 發表
要搞清楚控罪
如果控罪是"殺",重點即是否有殺而非愛
如果控罪是"燒",那我認為區生應有罪
但有那條說當議員不能燒基本法?
現在重點是區生是否不擁護,而非有否燒 假如樓主想表示, 一個人燒基本法副本, 不一定是不擁護基本法的話
那當然正確
例如 ... 假如我孤身一人在北極, 極需生火取暖, 身邊只有一堆基本法副本
那麼, 為了生存 , 我唯有將那堆副本燃燒囉
我絕對無任何不擁護基本法的意思架
所以, 以區生個 case 來說
假如區生一直言行一致的話, 我或者勉強可以同意佢有可能不是不擁護基本法
可惜, 佢是三姓家奴
現在則有點困難了
[ 本帖最後由 vanga 於 2018-3-14 05:08 PM 編輯 ]
|
|
|
Silver Member
- 帖子
- 11690
- 積分
- 11108
- 註冊
- 2015-11-18
|
#30
發表於 2018-3-14 15:27
[按此打開]
[隱藏]
引用:原帖由 MING011 於 2018-3-14 14:39 發表
要搞清楚控罪
如果控罪是"殺",重點即是否有殺而非愛
如果控罪是"燒",那我認為區生應有罪
但有那條說當議員不能燒基本法?
現在重點是區生是否不擁護,而非有否燒 我簡單咁指出,"殺"非"愛",
殺咗人告唔入罪嘅話照樣唔能夠就話係"愛"。
同樣,從來冇人用"燒"一樣嘢去表達擁護。
至於入罪唔入罪,個官DQ唔DQ,
都唔能夠證明歐先生擁護基本法。
因果嘅位置唔可以隨意顛倒。
|
|
|
[按此打開 Google 相符內容]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