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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s13297148ss 於 2018-3-13 05:44 PM 發表 原來十幾萬人選佢,你竟然可以視為不見知唔知道言論自由,尊重民意啊
尊貴會員
原帖由 至愛老輝 於 2018-3-13 06:10 PM 發表 犯法就係犯法,十幾萬人選佢又點?好似你咁講法,十幾萬黑社會選個陳浩男出嚟做立法會都得啦,佢分分鐘係票王呀,咁又點睇呀?
原帖由 至愛老輝 於 2018-3-13 06:15 PM 發表 言論自由可以,不過首先要响法律容許之下,超過法律底線嘅叫做誹謗係會被人告,燒過基本法係超越咗基本法入面嘅「擁護基本法」內容,犯法呀,不過呢條法例平時就無乜嘢,但你要入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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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s13297148ss 於 2018-3-13 06:13 PM 發表 犯乜嘢法呀?幾時定既罪啊?坐咗幾耐監啊? 同你討論降低我智商
原帖由 ss13297148ss 於 2018-3-13 06:17 PM 發表 你幾時知道咁既人治式判定對方DQ叫合法?法庭判決咗咩?
原帖由 alanli51307 於 2018-3-13 06:46 PM 發表 D資料建制派一早拎左係手,建制贏左咪繼續收埋囉。你贏咪拎出黎DQ你,再選過。講真,有呢d相如果事前選舉主任知道一定唔俾佢入閘,到時泛民就推另一個候選人,依家中曬佢地招......
原帖由 逆境男 於 2018-3-13 06:21 PM 發表 驚到腳軟 十萬月薪前 人人跪低
原帖由 至愛老輝 於 2018-3-13 07:01 PM 發表 所以咪話黃絲一直以為夠激動夠大聲就一定有道理,一定贏囉,班垃圾連一個似樣嘅軍師都無,無人識睇局拆局,旨意佢地做大事?咪睇下香港中箭有D咩人咪知囉,一隻豬扮人都可以穿櫃桶底,日日帶女爆房, ...
原帖由 skyline1123 於 2018-3-9 21:46 發表 呢個選舉主任明顯失職,咁都冇睇過候選人過往資料,廢到冇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