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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星風月霧 於 2018-3-29 09:31 AM 發表
以前以為台灣和香港的是經濟奇蹟,今日對比中國大陸的變化,方發覺是小巫見大巫。
雖說國際企業矮化台灣國格已非先例,但沒想到這次竟輪到與台灣關係相當密切的 Garmin(台灣國際航電股份有限公司)這個品牌上,Garmin 中國在日前發表聲明,表示「秉持中國主權及領土完整的立場」,並對中國使用者道歉,全文請看以下報導。
Garmin 中國(佳明)不久在中國官網上發表聲明,表示「Garmin一向秉持中國主權及領土完整的立場」,並且近一步聲稱「非常遺憾的是,在Garmin域名內仍有將台灣列在選擇Country的網頁,我們對于這一疏漏和錯誤表示誠摯的歉意。」,言下之意乃是認為台灣不屬於「Country」,且基於「中國主權及領土完整的立場」,認為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同時更在聲明稿最後表示「希望可以繼續獲得中國用戶的信任和支持。」
聲明稿全文可看這裡:http://www.garmin.com.cn/news/bulletin/news20180330/
許多挺 Garmin 的使用者可能沒有想到會有這麼一天吧!畢竟 Garmin 創辦人之一的高民環,再怎麼說也是個南投出身、台大電機畢業的台灣人,總部雖位於美國,但公司名稱好歹也叫做「台灣國際航電股份有限公司」,也曾算是個會令許多台灣人包含小編我感到光榮的國際知名品牌。
我們也發現在官網的地區選擇上,台灣被列為「Region」而非「Country」,也許以後,這個「台灣國際航電」的公司名稱前面,可能要再冠上「中國台灣」的字樣了。



新港文 的出現









1624荷蘭人統治台灣後,於1627年第一任的荷蘭牧師甘底究士(Georgius Candidius)抵達台灣,先在台灣原住民新港社學習當地的語言(新港語),並以新港語在當地開始傳教,這也是首次有台灣原住民信仰以外的宗教進入台灣。


荷蘭傳教士用羅馬拼音文字(或稱拉丁字)寫成西拉雅族的平埔語的《聖經》及多種宗教書籍如<祈禱文>、<十誡>等,包括Jac.Vertrecht的<Favtorlangh語基督教教材及說教書>、Daniel Gravius的<Sideia語馬太福音>、Gilbertus Harprt的<Favorlangh語辭典>等。



新港社到了1659年時,其住民已有83%信仰基督教,是當時諸平埔族部落中接受基督教最盛的一個社,這種羅馬拼音的西拉雅語文在新港社也最盛行,故稱此種文書為「新港文書」。



台灣原住民各族所使用的是南島語言,包括西拉雅語,幾千年來是以口語傳播與歌謠傳唱來流傳,南島語有複雜的語言但並無文字,荷蘭帶來的拉丁文所書寫的新港語文字,成為台灣島歷史上首度出現的「我手寫我口」的文字。


新港文是台灣島上最早出現的文字。



平埔族人學會新港文,並開始運用到他們的日常生活。



後來荷蘭人走了,較多的中國漢人來了,平埔族人與漢人之間有了土地買賣行為,台灣平埔族人害怕被中國漢人欺騙,便以「新港文」來和漢人寫契約,中國漢人稱這種契約為「番仔契」。



新港文一直流傳到1813(清嘉慶18)年,發現了最後一份「番仔契」之後,消失在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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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1 00:40

sirayabible2.jpg

「大肚王國」
福爾摩沙散居各族群,其中勢力較龐大的民族:

台中附近的中部有大肚王國。
屏東到台南一帶為瑪家王國。
恆春半島上住有大龜文王國。

其中大肚王在當時國際知名,荷蘭人稱他為Keizer van Middag,英國人稱之為King of Middag,德國人稱之為Keiser von Mittag,中國人稱之為Quata Ong,而台灣原住民則稱之為Lelien,意思是白晝之王或太陽王。

大肚王統治中部福爾摩沙15至27個社,其中拍瀑拉是一強大的族群,對荷蘭人的反抗相當頑強而激烈,故荷蘭人一直無法順利地由南往北拓展。

1645年4月7日荷蘭人召開南部的地方會議,大肚王Quata Ong也前往,與荷蘭訂約,表示臣服。

大肚王國自此與荷蘭相安無事,1650年代 John Struys 遊記曾記錄:「Formosa 是個非常富庶之島……最富庶的地方現由大肚王所統轄」。

1642年 荷蘭趕走西班牙人,並與大肚國王分治,藉此取得大肚王國的好感,也使得1645年統治台灣中部的大肚王Quata Ong親自前往荷蘭人在台南召開的台灣地方會議,與荷蘭訂約臣服。

1642年8月,荷蘭第六任長官保羅.杜拉弟紐司派遣哈勞哲(Hendrick Harrousse)集結11艘軍艦和一千名以上的士兵率艦北進,對駐紮在基隆的西班牙人發動總攻擊。

雖然西班牙人以強硬的態度拒絕荷蘭的招降文告,但五天後,西班牙人因守軍人數太少便開城投降,戰事結束。

[ 本帖最後由 lindanny 於 2018-4-1 03:01 AM 編輯 ]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後一部,是一部紀傳體的史書。

中國的正史為二十四史,依先後次序分別為: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南史、北史、舊唐書、新唐書、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和明史。

清人趙翼(1727—1814)認為《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後幾部史書中體例嚴謹的一部,在《論諸朝正史之優劣》曾說:「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遼史》簡略,《宋史》繁蕪,《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潔,敘事簡括,稍為可觀,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隱藏]
明朝統治疆域圖

清朝‧雍正皇帝:「台灣地方自古不屬中國,我皇考聖略神威,取入版圖。」—清世宗實錄選輯



附件

1188px-永乐年间的明朝(繁).png(1.41 MB)

2018-4-22 12:00

1188px-永乐年间的明朝(繁).png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