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缺乏 等唔切5•1 旅行社排隊執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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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L88088 於 2018-3-9 12:00 AM 發表 只要不是人家心甘情願給你的東西,你一手搶去不歸還,我的理解,就是搶,犯的罪叫盜竊罪,那管對方搶的是一棵菜、一個橙或者一張紙。這罪行針對的不是被搶去東西的價值,而在「搶奪」這個野蠻行為。 搶東西本來就是 ...原來,搶東西是言論自由
原帖由 59804774 於 2018-3-9 05:42 PM 發表 黃絲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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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L88088 於 2018-3-9 12:00 AM 發表 只要不是人家心甘情願給你的東西,你一手搶去不歸還,我的理解,就是搶,犯的罪叫盜竊罪,那管對方搶的是一棵菜、一個橙或者一張紙。這罪行針對的不是被搶去東西的價值,而在「搶奪」這個野蠻行為。 搶東西本來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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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un4321 於 2018-3-9 07:37 PM 發表 果個姓朱差佬,一棍慪落去,你班藍屍五毛夠話果D吾叫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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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東南亞 於 2018-3-9 03:33 AM 發表 搶他人東西據為己有,令對方損失,報警處理當然會立案調查 今次係立會內發生議員搶去政府官員向議員匯報的文件,行為係過火,但法官已判決罪名不成立,還需爭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