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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司馬文僭建呢單嘢,發生咗接近十年都冇事,點解地政總署或者當區地政處而家先開始做嘢當中有冇咩不可告人嘅秘密,或者利益關係?遲遲唔執法同司馬文嘅區議員身份,或者同佢老婆公務員嘅身份又有冇關係?種種疑雲,司馬文夫婦甚至有關政府部門都應該解釋清楚!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師兄的觀點好正確,可惜黃C不會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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