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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的點評——僭建造狗屋,捆綁一團糟

        
巴士的點評 - 盧永雄 2018-02-15  



 今早還未睡醒,便收到朋友WhatsApp過來的新聞,說《頭條日報》爆料,南區區議員司馬文在西貢五塊田的村屋別墅,又發現新的巨型僭建物。

司馬文在屋後租用的政府官地上,僭建了一個高達七米的巨型石屎平台,連接自己的後花園。司馬文答記者問時形容那個僭建花園「用來遛狗,是狗花園,狗用多過人用」。朋友的留言有點氣憤:「窮人無屋住,僭建造狗屋」。

司馬文的「僭建事件」早前被傳媒揭發,發現他在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參加補選之前,急急拆除天台最明顯的僭建屋。他當時說有五處僭建,並稱已按政府規定已作出申報。其後屋宇署人員到現場調查時,發現他說謊,僭建物其實有九個之多,當時還未注意到司馬文屋後租用官地上的巨大僭建物。

這個「司馬文僭建狗屋事件」,暴露了兩大問題:

第一是情節惡劣,涉嫌犯法。細看這個七米高平台其實非常巨大,建在山坡,構成極大安全問題,他不在記者迫問下也不承認這是僭建,誠信亦甚有問題。其實司馬文對僭建的態度十分惡劣,他在十年前已收到政府的清拆令,但他拒絕清拆,任由政府釘契。他於二○○六年開始參選立法會旅遊組別,二○一○年當選南區區議員,之後參選過超級區議會、人大和選委,但一直拒絕清拆僭建物,他太太是規劃師,兩人明顯知法犯法。直至他今次要參選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補選,由於這個界別直接與管理違法僭建有關,他才去清拆一些最明顯的,例如天台屋等僭建物。

屋宇署網站都寫明,「不遵從清拆僭建物的法定命令,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港幣二十萬元」。司馬文過去十年拒不清拆,已涉嫌觸犯刑事罪行。香港好多人僭建,但拒不清拆十年任由政府釘契,就很少人這樣了。

第二是拒不清拆,又貪又蠢。如果我們說當年的特首候選人唐英年、梁振英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很蠢,在選舉或任命之前也不解決僭建問題。那麼,司馬文的情況就更加嚴重,他不但蠢,而且貪。因為到了今天,他還是無意清拆那個僭建的巨型平台後花園,只想側側膊走過場,妄想可以在當選議員之後,繼續保留和享用他口中的「狗花園」。

司馬文的僭建情況和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很類似。毛議員把淺水灣豪宅的車房,圍封成可使用的室內面積。屋宇署八年前指該改動違反了物業用途,但她至今仍然拒不清拆,這也是一個貪心的表現。司馬文的百多呎僭建狗花園,以西貢樓價至少兩萬元呎計,最少值二百、三百萬元,佔用了公家資源。而毛議員的改建就更離譜,淺水灣樓價最少每方呎三、四萬元,二百方呎的車房改成住宅用地,市值最少值六百、七百萬元,同樣是霸佔了公眾資源。問題是,為甚麼他們可以拒不清拆,又真的不用清拆呢?恐怕是政府怕了議員,放生他們。

民陣周日發動遊行,要求僭建的鄭若驊辭職,有約一千人參與,為甚麼泛民可以這樣的雙重標準?這邊廂泛民要求鄭若驊辭職,那邊廂卻支持僭建嚴重十倍、但拒不清拆的司馬文參選,還把四名泛民參選人捆綁在一起,這是甚麼邏輯呢?我認為,這是泛民不考慮原則,只求集結政治力量的功利做法。在泛民功利,建制又戇居,不懂去狙擊的狀況下,就出現這種連普通市民都見到的議員有特權現象。

我有位學者朋友是新界東選民,他說很想投泛民陣營的范國威一票,但范國威卻與司馬文捆綁一起,他又怎投得落手呢?他有一個形容很有趣,他說二○○八年爆發次按危機,主要是金融機構把一成的垃圾按揭和九成的優質債券捆綁一起,變成次按債券,還拿到AAA評級,而這些有毒債券最終導致整個金融體系崩潰。朋友說,泛民這樣把實幹議員和僭建專家捆綁在一起,捆綁搞到一團糟,令支持者投不下手。

(各區候選人名單請參考選舉事務處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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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永雄
盧永雄 博客



對於反派的雙重標準, 政府真係冇晒符?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8-2-15 01:53 PM 發表
對於反派的雙重標準, 政府真係冇晒符?
唔係冇符!政府有心要做大把理由可做,亦唔係咩弱勢政府,事實係成個特區政府內部顔色偏黃,台有辦藍不辦綠,港亦辦藍不辦黃!就算係辦都係一場大龍鳳同埋搞啲魚毛蝦仔平下民憤。



引用:
原帖由 papaj 於 2018-2-15 02:42 PM 發表



唔係冇符!政府有心要做大把理由可做,亦唔係咩弱勢政府,事實係成個特區政府內部顔色偏黃,台有辦藍不辦綠,港亦辦藍不辦黃!就算係辦都係一場大龍鳳同埋搞啲魚毛蝦仔平下民憤。
所以前三屆都不能強起來, 內有下屬黃到出面, 又不能內訌。 外有毒媒和反民夾攻, 誰都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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