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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oody666 於 2018-2-14 05:27 PM 發表


個官判得好, D 外傭攞黎講, 黎香港做野之前已知要與僱主一齊住, 唔鐘意佢地可以唔黎香港打工, 無人迫佢地黎, 唔好成日黎到香港先黎嘈, 最憎D外傭組織成日攪是攪非
仲有女傭來港合約期內懷孕,顧主應有權單方面終止合約而不需補償!
因為你有權戴套做愛,中出是女傭自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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