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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8-2-2 12:09 AM 發表
[quote]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轉移焦點的 是你和你的戰友。
#1 才是本帖子的焦點。
又是你要髒例子,現在疑似有個美國人頂著中國人的身份在香港搞違法佔領,這叫做干預別國內政;若是中國人拿了美國護照搞違法佔領,這叫做漢奸。還不夠髒嗎?

你這人真難侍候,難怪超版話你「一廂情願」

怎樣?又要開始禁止我在此發言了吧?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超版話你「一 ...

#1 那些才是骯髒。
定義是 犯法/極端不道德。
2.你現在選擇性地捏造事實,因為假如你說的護照問題真的是持有,你也不知道時序,以及什麼情況之下發生的。
3.本帖子邀請你的,是已經有文獻證據那一類。例如:蔣介石僱用哪個特務頭子,例如梁振英指使周浩鼎。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又是你要髒例子, ...
蔣介石 Vs
陳立夫、陳果夫、戴笠、鄭介民、毛人鳳、陳大慶、康澤皆



引用:
原帖由 ntworks:多次用拉布。。
骯髒。定義是 【為一己之利益】犯法/極端不道德,陰險地進行某些勾當。
2.台灣例子:陳水扁“中槍”,陳菊 在投票之前一天的傍晚,發放假消息抹黑競選對手。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8-2-2 12:34 AM 發表


#1 那些才是骯髒。
定義是 犯法/極端不道德。
2.你現在選擇性地捏造事實,因為假如你說的護照問題真的是持有,你也不知道時序,以及什麼情況之下發生的。
3.本帖子邀請你的,是已經有文獻證據那一類。例如: ...
哈哈,用"不知時序掩飾"只能唬弄一眾號稱民主就轉彎的黃教徒, 騙不了正常人.
岑敖暉若在違法佔領前已經有美國護照, 那便是美國人干預中國內政;
岑敖暉若在違法佔領後這三年才那到美國護照, 他是怎樣拿到的? 這三年內他有香港官司在身, 沒有長期離港到美國進修/就職, 合理推論這本美國護照便是給他的後謝.

你不是要乾淨政治嗎? 一個所謂學運領袖居然是美國人卻不自清時序不是更可議嗎? 就算你要選擇性失明放過這個美國人, 還有一個在違法佔領時是貨真價實的英國人周庭呢!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8-2-2 12:18 AM 發表
nigel2014 】
在政治版,你的戰友在每一個帖子,都是騎劫別人的帖子作為謾罵某些政客。
如果這些網友背後有人指使,而且冒著犯法的危險,或者道德上有不妥的地方,就符合骯髒政治的定義。
哈!
版友用麽樣方法舒發對政客不滿的情緒,你管得了嗎!不如你先深究是那種人帶起用謾駡論政的風氣?
另外也有版友帖中有節有理,換來就是被駡五毛!奶共!你要持平,出發點就要公平對事。

我不會妄論版友背後有沒人指使,如你要指責對方,前題就是要有証據!否則就是誹謗!告訴你,之前版主就查出幾十個反中ac分身留言。反而你所謂(親政府)ac就一個都沒有!
另外,如果你認為某人發言已經犯法,請盡公民責任,訴于警方處理。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8-2-2 01:03 AM 發表


骯髒。定義是 【為一己之利益】犯法/極端不道德,陰險地進行某些勾當。
2.台灣例子:陳水扁“中槍”,陳菊 在投票之前一天的傍晚,發放假消息抹黑競選對手。
所以,我説祇有兩種人會用個人道德標準衡量政治行為。

陳菊事件,你認為不道德,但她由成功當選後,一做就十二年,三界可以坐上該位置,第一次你可以批評她做法不道德,但第二界,第三界呢?既然不道德,為何仍可破紀錄連任兩界?現時陳菊治下的高雄市,已經是綠營天下,不道德又可以得民心。所以,政治並非閣下想像的簡單!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8-2-1 04:53 PM 發表

樓上有人說“不要咄咄逼人”,
我可以跟你說,10年來,只有兩個:在另外一個已經關閉的討論區,有一個叫“廚師”的,在本論壇是 孺子牛。
2. 你覺得本帖子是否比“國民教育”那個更吸引你?
3.如果是,請回應一 ...


你又出矛招,好心你啦,經常做埋曬的小動作



引用:
原帖由 直線國國王 。。這三 ...
用 本帖子中 骯髒政治的定義,用有文獻證據。
懂不懂?
2.不要騎劫別人的帖子 去政治宣傳,行不?
3.每逢香港有什麼可能威脅到赤化的進程,你是否有某種原因須要勤快來政治版?
4.你從來都不就着我全部的帖子的#1 評論,為啥?
5.逐步來,骯髒政治的定義,你認同嗎?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nigel2014。。版友用麽樣方法舒發對政客不滿的情緒,你管得了嗎!。。我 ...
1.留言須要合乎版規,合法。
2. 在那個基礎上,我勸勉同胞行善,你為啥不支持?
3.本帖子是勸勉從政者,政客不要從事骯髒的政治,儘量貢獻自己。



引用:
原帖由 tkgb1981 。。。小動作

請點擊 {建制派要求周浩鼎攬全責}
http://mini.eastday.com/mobile/161221163114901.html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8-2-2 00:34 發表

#1 那些才是骯髒。
定義是 犯法/極端不道德。
犯法有分民事刑事,犯咩法先叫骯髒?點解?

你能否列出骯髒嘅犯法標準?

孫中山拋妻棄女是骯髒嘅賤男定民族英雄?

甘迺迪背妻同瑪麗蓮夢露,殺佢嗰個人係替天行道定係骯髒嘅殺人犯?

日本二戰日皇下令屠殺亞洲人是義舉定骯髒嘅戰犯?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8-2-1 19:26 發表

你看不出,沒關係。
持份者看得出就行了。
誰?
看得出?
你吹牛

政客吹牛算唔算骯髒?



[quote]原帖由 貓男 ..犯咩法先叫骯髒?點解?]
.
你想吹水?
你是否同意,同胞越行善,市民的福祉越有保障?
你支持我推揚乾淨政治麼?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8-2-2 10:31 AM 發表

1.留言須要合乎版規,合法。
2. 在那個基礎上,我勸勉同胞行善,你為啥不支持?
3.本帖子是勸勉從政者,政客不要從事骯髒的政治,儘量貢獻自己。
哦, 先被沉寂滅聲, 而家又被無事釋放嗱
在政治上玩弄制度是否一件骯髒行為呢?

本不想回你, 因明知你唔會答, 不過照問
#1 & #2 同 #3 有咩關係?
何況"同胞" & "行善" 既定義人人唔同
對相當數量既網民來說, 某admin肯按 ctrl-break 就是"行善"
besides, #3 係可以直接向當事人提供意見

例如:
https://www.legco.gov.hk/general/chinese/members/yr16-20/mem_cd.pdf ~ 立法局
https://www.ceo.gov.hk/chi/contactus.html ~ 特首辦
上門, Email, 打電話, fax, 再唔係訓街等當時人
再去勸勉不要從事骯髒的政治都得.

捨近求遠, 學趙括紙上談兵
用一大堆copy & paste既論文支持自己立場
但內心知道實行時就會現哂形

所以只會"勸勉"他人去做吧,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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