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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荃灣荃錦中心萬寧分店任外判兼職清潔工多年的七旬婆婆,去年7月被指把收銀櫃內一卷合共約600枚、價值3萬港元的印花放入褲袋帶走,婆婆稱放工回家後始發現誤把印花當成一卷膠紙,翌日一早即已歸還原處,但萬寧仍決定報警。涉案77歲婆婆李淑卿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午(26日)2時半在西九龍法院裁決,婆婆最終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辯方在裁決前再就印花之價値陳詞,認爲每個印花絕不值每個50港元,不過裁判官認為價値並非本案重點。裁判官黃雅茵裁決時表示,肯定被告在其面前說謊,被告雖非常可疑,但說謊的人不一定干犯控罪,而裁判官在比較被告的口頭招認、警方錄影會面、及被告於事發翌日歸還印花的舉動後,認為有細小的可能性各方面證供有不脗合之處,故不能百分百肯定被告有不誠實意圖或打算永久剝奪萬寧財產。

裁判官續指,被告稱自己視力欠佳,又遭警員誘導下招認,但被告在口供親筆寫出聲明時「字體秀麗、清晰、無東歪西倒」,故接納其招認可作證據。而萬寧保安稱被告曾口頭招認偷印花,但保安稱因時間久遠,庭上不能肯定被告說的是「係我偷咗」還是「係我攞咗」,由於口頭招認的證供非常重要,故裁判官不接納保安的口供。

對於被告稱自己須戴眼鏡才看得清,裁判官指她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實情完全不如被告所述,被告聲稱想拿膠紙貼垃圾袋,但她拿走印花後即放入褲袋,一直都沒有用。裁判官舉例指,片段顯示被告工作時的動作「表現非常之咁靈活」,而且連鏡頭不能捕捉的微小物件及微塵也能拾起,令裁判官非常驚訝,故肯定被告庭上說謊。

被告脫罪後與親友及支持者擁抱,她眼泛淚光,與律師在房間會面時向代表律師合十致謝。李婆婆提早於12時半在親友陪同下抵達法院,她抵達時戴眼鏡、口罩,表現緊張,但雙手合十表示感謝記者跟進事件,其親友則期望裁決能彰顯公義,案件吸引數十名市民旁聽。





OKAY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126/bkn-20180126135212429-0126_0082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pkpc 於 2018-1-26 08:16 PM 編輯 ]



如果婆婆有做過,希望個官可以判輕啲。
如果係無嘅話,還佢一個公道。
引用:
原帖由 pkpc 於 2018-1-26 02:45 PM 發表


20180126143742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126/photo/bkn-20180126135212429-0126_ ...



証據是很不利,無野証明唔小心,唯有看有人情上的酌情啦。正如銀行職員唔覺意袋在夾萬幾萬蚊返屋企,第二日還有無人信先得。


引用:
原帖由 Joeycky 於 2018-1-26 03:02 PM 發表
証據是很不利,無野証明唔小心,唯有看有人情上的酌情啦。正如銀行職員唔覺意袋在夾萬幾萬蚊返屋企,第二日還有無人信先得。
你個比喻不倫不類

膠紙,印花有類似形狀
銀紙同邊樣類似?

仲有銀行職員係盲人?



[隱藏]
600枚印花,同一卷膠紙,個體積相信都有段距離。
但如果個律師醒,相信有方法打甩



尋晚聽節目分析, 話就算呢卷真係膠紙, 個阿婆都唔應該攞返屋企, 因這都是公司財產.


個呀婆今次又戴番眼鏡。


律政司班友縮骨,夾硬將個波交俾法庭去定奪


睇下狗官點判,黃絲偷竊就包庇,阿婆偷竊會點?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Kahim 於 2018-1-26 03:08 PM 發表
600枚印花,同一卷膠紙,個體積相信都有段距離。
但如果個律師醒,相信有方法打甩
直徑不過3吋!
家人開印刷廠……

[ 本帖最後由 edmondlulu 於 2018-1-26 03:21 PM 編輯 ]



社服吧。。。


入面有免費飯食唔洗捱得咁辛苦


引用:
原帖由 eb1815 於 2018-1-26 03:12 PM 發表
尋晚聽節目分析, 話就算呢卷真係膠紙, 個阿婆都唔應該攞返屋企, 因這都是公司財產.
唔應該還唔應該,入罪要有「意圖」;要睇個36官點睇?



恃老賣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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