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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黃絲話大學生俾佐學費就可侮辱老師,因為顧客永遠是對的,有冇想過你俾錢買咗李+X嘅樓就可以任意侮辱佢,你唔敢呀嘛。因為你俾錢只係同佢交換咗層樓,唔包其他嘢。同樣道理,大學生剩係俾錢要求老師傳授知識,不包括考試及格。甚至老師可以決定唔俾學生畢業,踢學生出校,入學時已經寫到明咁樣,學生侮辱老師等於無俾錢強搶剝奪他人的財產,應該拉去坐監。泛民黃絲多白痴歪理。


証明佢地根本唔知自己角色、責任


呢個道理適用於所有行業,受薪階層,包括警察,政府官員,侮辱警察等於搶去警察的財產權利,在立法會侮辱官員等於搶劫官員,泛民恃住有特赦權,在立法會不繼搶劫剝奪官員的財產權利,行為如同土匪。有人話中共官員恃住特權,貪污枉法。再看看泛民,恃住特權,無所不作,品格之低下,甚於貪官污吏。


梁振英發律師信控告誹謗佢嘅泛民議員,正是維護所有打工仔的典範,作為受薪打工仔,無理由任由老闆侮辱,俗d講,入職時無呢個條件,俾得你侮辱都唔係收呢個人工。正如泛民議員,都唔會自認為有份選佢出來的選民,可以叫佢地吃屎扮狗叫。


[隱藏]
全港所有僱主應不再聘請所有浸大學生會


狗種黃絲,講嘢唔似人係常識


即係以後任何學生都可以衝入學生會指駡人,因為呢樣係學生會認同的標準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