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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前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被控暴動及襲警等罪,案件今於高院開審、預計聆訊須時80天,法庭頒下報道禁令,只准報法官名、被告名 年齡 職業控罪,律師名及押後日期和保釋條件。



案中的6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文、林傲軒、黃家駒及林倫慶。6人被控共8項控罪,包括煽動暴動、暴動、襲警及非法集結,梁天琦為本案涉及最多控罪的被告,被控煽惑暴動罪、襲警及兩項暴動共4罪。



打壓市民知情權??????
防礙新聞自由???????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616071-香港-旺角騷亂梁天琦等6人被控暴動襲警++法庭頒報道禁令



九七七一交接時, 巨門化忌陀羅兄
天梁天壽擎羊父, 難為香江夾其中
新聞自由喎
暗報,毒菓,記協
呢班仆街做乜唔出嚟講兩句



記協同肥西蘭又要潛水…


藐視法庭坐3個月 人生更精彩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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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甩咗兩個,梗係唔俾市民知咁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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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gblowwater-03 於 2018-1-18 11:57 AM 發表
公平公正既........其實怕咩人報導
旁聽者唔係傳媒,普通社交媒體個人帖文算唔算報導?



點解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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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gblowwater-03 於 2018-1-18 11:57 AM 發表
公平公正既........其實怕咩人報導
無私顯見私



即時收監,以免走路


有乜咁秘密,點解唔可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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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官好驚比人知點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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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理+誠 於 2018-1-18 12:01 PM 發表
有乜咁秘密,點解唔可以報導?
比你報晒出街,狗官仲點用:唔認罪,但係有悔意呢啲理由去放生喎

呢場波,分分鐘親自落場做埋辯護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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