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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上星期四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在回應有關律政司長鄭若驊大宅僭建的提問時,她多番呼籲市民大眾以「包容」態度看待這件事,並批評有議員「咄咄逼人」。此外,她一方面說明白市民對高官有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說經過這件事後,「熱廚房」(形容加入政府)升溫了,以後找人願意進來的問題更大了。這番話,值得客觀評論。

先解釋「包容」二字。這是寬容、容納的意思,通常是用在上方接受下方的差異或缺欠上。例如,古文《漢書‧五行志下》有「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聖位。」和蘇軾《上神宗皇帝書》的「若陛下多方包容,則人才取次可用」。因此,身為特首的林鄭月娥以包容的態度看待其下屬鄭若驊的僭建事件,符合中國幾千年來的君臣文化,是可以理解的。但在今天香港這個文明及民智俱高的國際城市,市民應否或如何「包容」有缺失的官員,卻並非像官方視為「理所當然」這般簡單。

其實香港市民對高官的操守有更高要求,不僅符合現代政治標準,還源自國人視高官為道德表率的儒家文化。既然林鄭認為鄭若驊對僭建不知情的解釋令一些人感到匪夷所思、難以想像,她對因此導致的嚴厲批評,更應以「包容」態度正視之,而不應貶抑為「咄咄逼人」。

經過這件事後,我希望政府可以反省一下,她過往在處理犯事或持不同意見的市民上,是否符合類似對鄭若驊僭建的「包容」標準,而不是「咄咄逼人」。不提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認為政府「告人告到好盡」的多宗事件,只提近日引起極大爭議時「一地兩檢」。當近半數市民對內地全面管轄區這個安排表示擔憂時,政府的回應是冰冷的一句:「驚可以唔搭高鐵。」這個立場可否在本地立法時由講「包容」的特首和被「包容」的律政司長變得「包容」一點?

https://www.am730.com.hk/column/新聞/民包容官-不如官包容民-111535

以後'包容'一詞將會變成負面及諷刺



香港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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