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原帖由 lwh168 】
。
你在一樓說:
‘’--這不是香港政府自己制定的行政法規,而是由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這個就是實施一地兩檢的法律根據。
--西九龍站的內地口岸區在法律上是內地范圍,所以,不算是香港特區管轄區,當然就不需受香港法律管轄,並得到人大常委會授權行使內地法律。‘’
我的問題:你是否法律專家,還是好像某位版主說的這樣:
【政治討論的範圍可以很大
朋友之間吹水討論時政是政治討論
立法會、行政會議的會議是政治討論
甚至維園阿伯爆粗發表意見也是政治討論
從來不受甚麼"為了同胞的福祉"、"重大"、"符合政治學,經濟學概念"、"持平、客觀、文雅,有遠見"限制】
[ 本帖最後由 良心之光 於 2018-1-9 08:10 P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