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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亂時刻屬非常時期,警察在執行驅趕行動中
用警棍驅打暴徒已是最低武力,全世界任何國家也如是,為何獨是香港會視為刑事,君不見在外國示威行動中,示威者往往被警察打至血流披面卻不受批評,也不聞外國差人因此等行為而被起訴或甚至被判監,而偏獨是在香港卻相反被打至血流披面的執法者被判監,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也。

[ 本帖最後由 zhangduan 於 2018-1-9 08:07 AM 編輯 ]



《長相思》張耑

聚是緣,散是緣,緣滅依然舊夢存。再修同渡船。
愛也癲,恨也癲,往事何時盡化煙。寄情詩百篇。
引用:
原帖由 zhangduan 於 2018-1-5 04:48 PM 發表
請來參與討論!
其實用警棍驅打暴徒已是最低武力,只要不重創暴徒便是,全世界任何國家也如是,為何獨是香港會視為刑事,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也。
乜都唔使用, 今後有等如冇, 為警隊節省龐大開....
暴徒又可自出自入法官屋企, 都唔會被拉被鎖



警方一早呼籲
市民唔好去佔領區
係果度出現嘅人
自己心知肚明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8-1-5 04:59 PM 發表


乜都唔使用, 今後有等如冇, 為警隊節省龐大開....
暴徒又可自出自入法官屋企, 都唔會被拉被鎖
遲D連胡椒噴霧都唔俾用,怕有其中暴從患有哮喘發作面窒息.



為虎作倀,終害己身。


引用:
原帖由 vvoy 於 2018-1-5 05:10 PM 發表
警方一早呼籲
市民唔好去佔領區
係果度出現嘅人
自己心知肚明啦
曾經和反對派雀友討論過此事,警察當時用乜嘢手段驅趕暴徒才正確,但他又啞口無言講唔出。



引用:
原帖由 pp49pp 於 2018-1-5 06:16 PM 發表
為虎作倀,終害己身。
講吓你意見啦!當時環境差人要點樣才可以令暴民散去?



引用:
原帖由 bryan13 於 2018-1-5 05:38 PM 發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HowkfIBmHQ
睇唔到,唔知,假嘅!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zhangduan 於 2018-1-5 06:20 PM 發表



曾經和反對派雀友討論過此事,警察當時用乜嘢手段驅趕暴徒才正確,但他又啞口無言講唔出。
誅撚死佢就對.



引用:
原帖由 zhangduan 於 2018-1-5 06:25 PM 發表



睇唔到,唔知,假嘅!
支持大美國的國際標準..



用插個牛屎的棒好。


引用:
原帖由 thank-777 於 2018-1-5 06:31 PM 發表



誅撚死佢就對.
唔使誅!佢俾我激到青筋都現埋,嗰晚佢包咗十幾舖槓輸到亞媽都唔記認得咁款。



引用:
原帖由 thank-777 於 2018-1-5 18:31 發表



支持大美國的國際標準..
首先對法官連開十幾槍先,佔中已被中央定性為顏色革命,任何對警察報復的行為,已經可以視為危害國家安全。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zhangduan 於 2018-1-5 04:48 PM 發表
請來參與討論!
其實用警棍驅打暴徒已是最低武力,只要不重創暴徒便是,全世界任何國家也如是,為何獨是香港會視為刑事,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也。
依家佢係用警棍打途人 , 電視影得清清楚楚 ,  依家呢班警察先係真正嘅暴徒 , 揸住警棍亂咁打一班手無寸鐵嘅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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