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tinum Member
原帖由 WongManTak 於 2018-1-5 07:46 發表 出解放軍消滅中共!
Golden Member
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18-1-5 07:52 AM 發表 執行職務,打果的該打嘅壞蛋。有乜問題? 司法獨大先至系問題所在。
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18-1-5 07:53 AM 發表 途人?果個時候响果度果的系途人?
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18-1-5 12:00 AM 發表 炒?慿乜?基本法?
Silver Member
原帖由 caledis 於 2018-1-5 01:29 AM 發表 請教一下香港邊條法例容許「暗角打鑊」或者「襲擊途人」?執緊邊條法?
原帖由 caledis 於 2018-1-5 08:14 AM 發表 言下之意,你認為所有係佔中地方出現過嘅都抵俾人襲擊?
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18-1-4 12:23 PM 發表 執法者動輒獲罪,犯法狂徒反而逍遙法外。 司法獨大無法無天,香港,只有解放軍接管一途可行
原帖由 krolik 於 2018-1-5 08:53 AM 發表 香港邊條法例容許: 襲警 非法集結 掟轉 燒的士 偷電 偷竹 擅闖私人地方 阻礙交通79日 阻礙電車行駛 搶巴士 喺街種菜 阻阿婆返工 淋尿 棄置大量垃圾 .........
原帖由 zhangduan 於 2018-1-5 08:53 AM 發表 想唔炳你都唔得, 佔中只係阻塞交通未致暴亂時刻,而旺角當時正是暴亂,兩者不同言喻,一般人早已知該處發生乜事,一般良民不應往該處溜逛,就算有要要事到附近亦應掉頭走運路而行,Oscar是良民抑是暴民?
原帖由 caledis 於 2018-1-5 09:48 AM 發表 就算係暴民都係等法庭判決,唔係黑警襲擊
原帖由 caledis 於 2018-1-5 08:11 發表 果個Oscar做錯乜要俾人打?
原帖由 caledis 於 2018-1-5 08:14 發表 言下之意,你認為所有係佔中地方出現過嘅都抵俾人襲擊?